上次可汗捉不到神鸟,他觉得是自己太善良了,于是为了把自己变得更凶残,就去马路上捉了十多人,将这些人折磨得生不如死。可汗觉得自己够凶残了,就把这些人放走了。独自向那棵万年古松进发。
可汗从万年古松下捉下神鸟。一路上,神鸟又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英勇善战的将军,他有一匹忠心耿耿的战马,有一次战斗,这位将军的军队全军覆没,将军因体力不支,倒下在地上了。突然,一支箭飞过来,那匹战马立刻冲出,把那支箭挡住了,将军才能避过此劫。
战争结束后,将军的家属四处寻找将军,他们在一个石崖顶上发现了将军,将军被一匹已中百箭的马压着,他们就误以为是将军体力不支倒下在地上,这匹马还要雪上加霜压下将军。他们就把马剁成肉酱,把将军抬回去好好治疗。等将军醒来后,他们才知道将军是马救的,不由得哭了起来。
可汗听完故事,说:“哈哈,这个故事真好笑。”神鸟看见他不唉声叹气,被可汗捉了回去,可汗一进门,发现一大群警察正在里面,有一个警察走过来,对他说:“可汗先生,刚才我们接到报案,说你非法禁锢他人,现在拘捕你,请跟我回警局。神鸟又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做事不要因小失大,为了一棵小树放弃整个树林,凡事要以大局为重。
当春天破解了冬的魔咒,来到了北方这个冰封的世界时,人们还不能感受到那种温暖,但是季节确实已经敲响了春天的钟。
北方春天的柔情你永远不会懂,非要到那春燕呢喃、花红柳绿时你才知道,可是春即将挥手辞别了。
要拥抱这里的春天吗,那么和我一起去读懂春雨吧!
当第一场春雨夹雪飘落时,我们来一起感受春的柔情吧。闭上眼睛,伸出双手,雪花还有春雨一同融于手心,凉凉的.但绝不像冬天的刺骨。细细的声音慢慢地入耳,那是春的寄语,细细柔柔的温暖着大地冰冻的肌体。残雪渐渐的在消融,冬天那最后一点狂傲的心不再挣扎,一丝一丝的在这场春雨中退却。
春天是慈爱的母亲,而春雨就是她温和的训诫。初春的脚步很慢,总是宽容的对待桀骜的冰雪,一场又一场的春雨,轻轻柔柔的将房前屋后、山边野外的残雪融化,带着母亲对孩子般的爱润泽了土地。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这是母亲的爱语,在唤醒沉睡中的孩子。泥土中的种子听到了她的呼唤,像孩子一样急切的想掀开被子,去看阳光。淅淅沥沥、淅淅沥沥,春雨把泥土润泽的如棉花一样柔软。
在一个阳光的早晨,不经意的看去,路边竟不知何时已经充满了绿意,嫩嫩的绿芽上没有一点泥土。它们争先恐后的沐浴着朝阳,沐浴着春风,它们快速的成长。
“轰隆隆”春雷乍响,又是一场春雨,拍打在蓬勃的树冠上,倾注在绿油油的稻田里。这是一场清冽的春雨,所有生命都为之振奋的春雨,此时的春雨已不再是“润物细无声”,她正在述说着对生命热烈的爱。
如果你一路在欣赏着春雨,那么在那满树的樱花里,你一定已经听到,春天弹奏的生命乐章;如果你一路在欣赏着春雨,那么在那看是满地的泥泞中,你一定已经闻到,春天酝酿的生命芳香。
春天来的时候,春雨洒遍大江南北。相比南方的四季如春,北方的春雨过后就如一副水墨淡彩的山水画了,那些素素点点的迎春、杏花、樱花都在回报春雨的恩泽。
连绵的春雨淅淅沥沥已经下了两个多星期。没有个阳光,气温也连续下降。每天早晨上学的时候,也是雨下得最大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撑着伞,披着雨衣,裹着厚厚的冬衣,急急忙忙赶往四面八方。这可不像诗中描写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今年的春雨带来的是阵阵寒气。
大人们三三两两在雨中结伴而行,却没有人在抱怨这糟糕的天气,脸上竟然还带有喜色。这是为什么?原来,河北、河南、安徽等地麦田的旱情会因这场春雨而大大缓解。正是体现出“春雨贵如油”。连续几个月没有水喝的麦苗可以笑弯了腰,大口大口喝下这早春最新鲜的雨水;干旱的土壤可以开心地享受着春雨的滋润;农民伯伯皱着的眉头终于可以解开了。
春雨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冬天的进行曲,还是夏天的凑鸣曲?是寒冷的代言人,还是温暖派来的使者?我想春雨就像一个正在成长的孩子,刚出生时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有点寒气,但是证明它是健康的,是农民伯伯最需要的。慢慢的一个月、几十天,它长大了,开始懂事了,变得温和、听话,染绿了青山和大地,预示着真正的春天来到了。也许又过了一个月、几十天,它年老了,变得急躁、烦闷,噢,这时候,好热呀,美丽的夏天正等着闪亮登场呢!
这就是我眼中的春雨
自从依尔特戈尔可汗没捉到神鸟后,他整天闷闷不乐。他的朋友格拉吉国王听说了,就命人去捉住神鸟,捉住后赠送给依尔特戈尔可汗。
没过多久,国王派去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国王的儿子艾德克听说了,边自告奋勇地去捉住神鸟。国王高兴极了,因为艾德克皇帝既勇敢,又善良。国王相信他一定能把神鸟捉回来,还派了几个士兵去保护皇帝。皇帝带上水和食物就出发了。
他们来到了北边的森林,顺着那条山路来到了万年古松下。神鸟正在古松上婉转地啼叫呢。皇帝一把就抓住了神鸟,心想:原来这么简单就把神鸟抓住了呀!皇帝带着士兵正要回去,突然,神鸟开口说话了:“艾德克皇帝,你捉到我可以说没费什么事,所以我要考验考验你。”说完,神鸟就不见了。
皇帝和士兵来到了一片奇怪的树林。他们向前走着,忽然看见一个妇女抱着一个小女孩,她们穿得破破烂烂的,也没有吃的。皇帝见他们可怜,便给了她们一些食物和水。她们说了一声“谢谢”便走了。他们继续向前走,看到了一座小屋,屋里住着两位老人家,他们没吃没喝,皇帝便叫士兵把食物给他们,可士兵却说:“皇帝,不行啊!这是我们最后一点儿食物了。”但皇帝没有理会,士兵不敢违反,只好给了他们。
转眼间,皇帝又回到了万年古松下。神鸟说:“您真是善良,我愿意跟你回去。”
国王见皇帝平安回来,还捉到了神鸟,非常兴奋。急忙把可汗叫来,送给了他。但皇帝却恳求可汗放了神鸟,可汗听了边笑边说:“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居然这么善良。好,我把神鸟放了。“
神鸟临走时,祝福了这个国家,使这个国家变得更美丽富饶。
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
然而,令墨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就此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
“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要问什么是我的梦?我的梦很简单,就是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小书屋,再有我最爱的书作伴,就是我最大的梦。
从小时起,我就爱看书,但要说起最爱看的,还是令我念念不忘的冒险小说《查理九世》。一说起《查理九世》我就想起我第一次认识它,第一次阅读它的时候:那是在一个下午,我们班一位男生带了一本《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也是查理九世系列的第四册。也不知是谁叫我一声:“李蓓蕾,快来看书啊,这书可刺激人了,还考智力呢!”就这样,我加入了看书大队当中,书中的人物有:查理九世,一只有尊贵血统的,会说话的小贱狗,也是多多冒险队的老大,墨多多,一个蹩脚的小学生,胡沙,因为长得很高很壮,而且名字读音很像虎鲨,所以被大家叫成虎鲨的育林小霸王,婷婷,四年级二班的班长,颇有班长风范的小女生,冷静,冰雪聪明,扶幽,一个慢半拍的,爱搞小发明的学生,发明曾几次在冒险中为冒险队脱险。看完大家的特征,你或许都不想看下去了吧,别急,后面的会让你提起心来。
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莽”。
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服装,非常有气氛。
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墨多多一王的心脏,谁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阿努比斯放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
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了亡灵的声音时——命远的钟声敲响了!
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谁的心脏会被放在天秤之上?
博物馆惊魂24小时!迎接他们的是希望还是毁灭?这些还只是节选呢,精彩的多了去了。
自从看了这一册《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我就一直忘不了,总想再买来一整套看一看,直到今年暑假里的某一天,我再也忍不住,请求爸爸给我买了一套,那过程可算是艰辛啊,我们家其实家境并不好,想要买书必须得报出书名,看这书有什么用,由于我苦口婆心的和爸爸请求,终于得到了批准,只是这书太贵,只能在网上买。后来的物流也让我心浮气躁,我过几个小时又去看物流,过几个小时又去问客服,就这么一天天的看着,问着,终于把我的书盼着了。
一打开包装,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多多再一次克服了恐惧,和查理一起带领大家破解案件,查理有带头风范,帮助大家一起找出迷案的真相,婷婷理智,在那样的环境还能沉下心思考问题,虎鲨越挫越勇,保护大家成了他的职责,扶幽大显身手,帮小伙伴们排忧解难……
他们还遇到许多奇特的人或事:遇见拥有永生,身上却布满皱纹的无眼人鱼;在恐怖的白骨森林里意外地发现世外桃源;在豪华、诡异的小区里发现全身血红的吸血山蛭,并意外地碰见孟婆,闯进奇怪的“阴间”……他们还结识过许许多多的好朋友,例如:不老船王亚瑟,毒舌却很好心的少年,唐晓翼。
我再一次被大家的冒险精神和团结打动,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多多冒险队在生活中,在学习中的种种,要向查理学会如何正确的领导,因为这样才能知道如果自己做了领导者,应该怎样做。向多多学会好问,因为这样才可以知道更多更多的知识。
像婷婷学会冷静,因为这样无论在多艰苦的环境下,多让人害怕的`环境下思考。像虎鲨学习勇敢,因为懦弱胆小是不行的,任何事都要有尝试。像扶幽学会创新,因为只有不断尝试才能发现最好的自己……
如果下次你来我家做客,我会请你看看我的书屋,里面都是我最最最珍贵的宝贝啊……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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