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中蕴藏着无限的韵味,它们各有各的风格,各有各的不同。春的温暖;夏的酷热;秋的凉爽;冬的寒冷。
春日:百般红紫斗芳菲
我来到了春天的花园,这里是花的世界,花的海洋。瞧,那粉如霞的桃花;黄赛金的迎春花;白似雪的槐花;红似火的杜鹃花。正在和煦的春风中迎风吐艳。正所谓“百般红紫斗芳菲。”还有一些蜜蜂,蝴蝶在花间来回穿梭,翩翩起舞,忙碌着采蜜。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不时鸣叫几声,那悦耳的鸣叫似乎是在报告春的消息。真可以说是鸟语花香。
夏日:映日荷花别样红。
夏天里的荷塘也是别有一番情趣。走近夏日的荷塘,你便会被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所陶醉。远远望去,荷花的颜色多种多样:有粉红的;有白中透绿的;有黄里透着绿的;有黄里透着红的等等。古人云:“映日荷花别样红”,我无法用文字准确形容它花瓣的质感,说它玉啄冰雕吧,它的花瓣又柔韧而有弹性;说它冰清玉洁吧,它的花瓣又白中透出一丝绿色。
秋日: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的傍晚的枫林更是别具一格。秋天的傍晚,来到那红似火的枫林,伫足观看。只见那鲜红的晚霞与那火红的枫叶已经融为一体。习习的秋风不时拂过我的脸颊,让人感觉到秋的凉爽。
冬日:千树万树梨花开
严冬里怎么会有梨花?而且开得那样旺盛?这当然不是真的,是因为一场大雪过后,树上落满了许多积雪,就像是梨花一样。
四季亦如人生,四季囊括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的特点:人生亦包含酸甜苦辣,每个都能给人以启迪。朋友,你发现了吗?
还没送走温柔的春,心急的夏就赶来了。一时间,全城都被热烈的气氛包围着。八分裤不知何时成了时尚,树上的叶子不知何时由嫩绿变成了翠绿,各家商店门前,假花都变成了真花……哟,性急的夏呀,你能不能让我们享受完春日的温暖,再去迎接你那份火烈?
还未嗅够月季的神秘,又闻到了荷花的清香;百合那甜美的味道还未散去,槐花那浓郁便扑面而来。聆听着窗外那树叶沙沙作响,烦躁的`心情豁然开朗。夏,你为我们无聊的生活增添了芳香与色彩,你除了热烈外,也还有几分柔情。
夏也有发脾气的时候。几声“轰隆隆”,豆大的雨点就从天上倾盆而下。你平时的宠儿——柳树、杨树、榆树,全都被你吓住了,乖乖地低下了头。荷花也被你吓弯了腰,荷叶趁机当起了“护花使者”。夏,快告诉我,谁惹你生气了?呵!夏可不像春那么娇气,她是个好哄的姑娘。瞧,不一会,她就露出了那甜美的笑容——彩虹。
人生和夏又何尝不同呢?时而激烈,时而平静,时而芬芳,时而低沉。这再正常不过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风雨之后,风景更美!
优柔婉转,激烈火爆。夏,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你,词汇在这显得太贫乏了!噢,夏!
总评:作者以夏季为对象,调动全部感官,去听,去看,去嗅,去感受,去感悟,为我们呈现出了一幅夏的全景画,也为我们奏响了一曲夏的旋律,夏的韵味也就一一散发出来了。文章思路明晰,结构清楚,语言细腻,清新活泼。特别是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始终带着一颗欣喜之心,凡是笔之所至,无不融情入境,令人读来仿佛身临其境,感同深受。
回望初一,那时的我们还是一个个少先队员,红领巾在胸前随风飘动。刚进校,我们什么也不懂,觉得三年好慢长,大家会坐在池塘边开心地笑,享受轻松而自然的韵味。
记得第一次自主值勤,大家都信心满满,记得我负责问好,那天早 上六点多就醒来,面带笑容,脚步也很急促地走向学校,看到班上的一个个同学一个个都很激动,但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站在校门口,风还蛮大的,大家穿冬季的大校服,小脸被吹得红得像个苹果,大家却依旧大声地打招呼,面对面地微笑。两三天,我的喉咙就有些哑,但仍然疯狂地含了薄荷喉片,坚持自己的岗位。
现在初三,再也没有机会去口味这疯狂却又让人在冬季中感到分外温暖的韵味了。
回望初二,才发现那时初中的生活已过去了一半,大家成长了许多,学会 了拼搏,学会了鼓励。
初二上期的运动会,我们班依旧坐在初一那个老位置,上午下午都没有太阳晒,舒服极了,大家还会和别的班的.炫耀:“看我们班多好,没太阳,真舒服!”一阵欢笑过后,大家也投入比赛,我没报任何项目,始终为其他比赛的健儿服务,跑道上,备赛区我不知来往多少回,一瓶的水也化作了健儿们的能量,几天下来,我好累却仅仅会说:“一次拿六瓶水,好重啊!”又是一阵欢笑。
这也许就是校园中帮助同学服务他人的韵味吧,初三,最后一次运动会也结束了,这些也只能化作那永存的记忆。
展望初三,才发现三年好快,当初的童真再也回不去了,只能把零零散散的片段作为回忆。
看着初一初二的学弟学妹们我总会想起我们曾经拥有的好时光,曾经享受过的那份校园韵味。如今的我们总沉浸在学习的世界之中,平常坐在一起笑的时光也变作讨论题目的时刻,但又一想这也许就是学校留给毕业班最后一份韵味吧,珍惜,珍惜!
回味三年,可能不现记得老师说过什么人生哲理,但拼搏,疯狂,珍惜,这一切就化为星星点点装份了我们的初中生活,校园的韵味依旧,依旧。
前几日游览杜甫草堂时,见杜工部雕像一尊,瘦骨嶙峋,眉眼带忧,忧国忧民之色在工匠的精雕细琢下栩栩如生,然而听过导游的解说方才知道,我们的杜工部虽心忧天下,却患有糖尿病,体态丰满,塑造成这般模样,不过是人们的`主观意愿。无独有偶,今日参观著名刘氏庄园时,所见的蛮横地主刘文彩,亦是充满了戏剧色彩。走在7万平米的庄园内,随处可见对刘文彩奢侈和自私的批判,俨然是一个周扒皮形象。如夏冬两季的吸烟室,如馆内的大小斗,飞轮风谷机,以及***人霸产的泥塑。这些无不揭示刘文彩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人。然而在网上结合了资料对照之后我却惊讶的发现,这些指控多为夸大其词甚至凭空捏造,刘文彩虽富,却并非为富不仁,坊间还有尊他为善人的留言。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什么,使得这个血肉鲜活的人,成了三流小说家笔下不折不扣的恶人?当真正的历史被掩埋,那些被后人复原的,是否只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扣上的假面?在沙暴肆虐的历史尘埃中,这些假面有多少?扣多深?一代代的误解与扭曲,让我们凭什么相信历史?既然历史已然虚假,谁有能保证我们的痕迹不被扭曲篡改?窗外的乌云越来越浓了,我停止了质问。要下雨了。
秋,不是一个孩童,因为她少了那样的稚气和调皮;秋,也不是一个中学生,因为她少了那一份青春和阳光的张狂。秋,也不是一个青年,因为她少了那份执着和闯进。那秋,就应该是一个中年人,沉稳内敛,不卑不亢,智慧老辣,参透风雨,慈眉善目,安详宁静的。
我喜欢秋天。虽没有春天给人那些温暖的柔美的记忆,没有刚刚醒来的鲜嫩和水灵之气;虽然没有夏天热情似火,惊艳如花;虽然没有冬天银装素裹清淡纯净,但我仍对它情有独钟并且深深地敬畏。喜欢秋天,不仅仅因为它少了夏日的喧嚣与浮躁,多了一份宁静与清爽,更喜欢秋的明媚、秋的高洁、秋的清新、秋的丰硕,还有那秋风的清爽、秋水的澄澈和秋山的多彩。更有那些关于秋天的繁盛的富裕的充实的向往和感受。
那时秋的天,干净澄澈,一碧万顷,阔大而高远。望一眼就会感觉到自己的雄心壮志。那云,白的像栀子花开,像朵朵睡莲,那么安静地陪衬在天宇,让你能够想象原野上温顺的羊群,一种牧歌式的感觉顿时塞满胸膛。让你感觉到秋天的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样的清澈爽朗。
那时的秋风,凉爽地走过,没有春风的温柔,没有夏风的热烈,没有冬风的凛冽。秋风,很爽气,凉快,透彻,不掖着藏着,不暧昧,像泼辣的妹子舞着如瀑的长发,一股清新狂野之气油然而生。秋风漫过乡村,轻轻地梳理着农田,干净清爽,那一片片金黄算是最好的注释。秋风走过城市,也给城市增添了几许清新和妩媚。尤其是南国的秋,那风还是优雅地文静地,似吴侬软语的女孩子。秋风告诉你,秋,从来就不萧瑟,萧瑟的是人心。
诗人爱说:秋风秋雨愁煞人。我的乡村伙伴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对于秋雨,我只知道父兄的埋怨是:这是个洗不干净的秋。最怕春天时刻两眼望穿,不见一丝云彩,期盼一场雨比期盼一个丰收的秋天还急迫。他们知道,没有春日的雨水的滋润,就没有秋日的丰硕。因此,对于秋雨,如果她是春天的延续,是春的姐妹,即便有些不合时宜,但并不妨碍人们对秋的眷恋和热爱。在城里,秋雨依然能够带来鲜嫩的绿色,依然能够滋润小河的干渴,依然能够给人以柔顺多情的想象。秋雨来了,我就可以到橘园去采风了,我就可以秋游了,我就可以穿正装了。秋天是可以正儿八经地穿着板正的衣服的,你可以尽显自己的肌肉,你也可以尽显自己的妩媚,在这样的秋天,一切都可以真实地上演,包括虚伪。
一提到秋水,就会想到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秋水长天,那是怎样的一种景象啊!你尽可以登高望远看雁阵南归,你尽可以放声高歌感受那一份淼远,你尽可以扯起风帆扬帆远航畅行无阻,你也可以渔舟唱晚,享受那片落霞满天的耀眼。秋水,怎一个清澈形容得了,天融在了水里尽情地蓝,水接到天上,尽情地清澈。
那时我就站在自己的院子里,享受着暖暖的阳光。我不知道是否因为即将离去,所以秋阳便如此的洒脱豪迈,如此的豁达豪爽,将自己全力地释放。没有了春的柔和,没有夏的风情,没有冬的清冷,只有属于她自己的那份晴朗,那份庄严,那份澄澈,那份润泽。不是因为即将离去就更加珍惜,就更加体会出哪一种相聚的好,只是这份真实的温暖选择这样一个时刻更让人珍惜和留恋。我看见很多老人安详地享受着这份阳光,像推着太极的手,像静坐水边的垂钓,那样闲适和安宁。
真的,我对秋景的感受有荒凉凄切的味道,但是我更加感受到的是那份庄户人家的丰盈和充实,那时我就愿意看园子里高高堆起的玉米堆,我就愿意看院子里高高地耸起的高粱椽,我愿意看房顶上晾晒的金黄或者红火。我感觉秋的韵味就在那些地方繁盛着,每每听到秋的字眼,我都情不自禁地向房顶上张望,那时城市驻足的我对秋就有了一点眷恋,眷恋的眼神中就有些空溕……
一曲轻慢柔和乐音,一壶清香四溢的热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手捧一本书,伴着这美妙的意境,听我将书之韵味娓娓道来……
不知何时爱上了书。也许是在一个充满希望的早晨,将那些富有生命力的文字于唇间逸出:也许是在充满诗意的黄昏,与诗意的文字的邂逅:也许是在月明星疏的夜里,也许是在月明星疏的夜里,安静与文字碰撞出火花。从此,书之韵味慢慢在我面前清楚一一展现。
一道好菜,可以用色香味俱全来形容,一本好书,也可以用色香味俱全去表述。而这就形成了一种属于书的独特韵味。
拿到一本书,最先看到的是它的封面。封面大都是根据本书内容进行设计。书的正文部分一般采取白纸黑字的形式呈现在读者眼前,除非是少儿读物,不然是很少的图片穿插其中。有些书则一张插图也没有。所以封面是图片所占比例最大的一块地方。或花花绿绿、或清新淡雅,或气势磅礴,或诗意悠远。再细细品味书中的或激昂、或平静、或雄厚、或雅致的文字,这就构成了书之韵味之一--色
前天傍晚,打开书柜,一股浓郁的清香扑面而来,先是以轻盈的身姿钻入鼻尖,而后在我的心房里留下阵阵芳香。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里面的文字早已熟悉,粗略的翻阅,只为和那些熟悉的朋友做一个简短的会面,更为那一缕早已刻入骨髓却在记忆里暂时忘却的清香,不同季节,不同的花朵散发的香气,香味迷人却稍纵即逝,唯有书香,在历史的沉淀中,清香,永恒,一种永恒的韵味。
此生,与文字的相遇,是一种美好,更是一种幸运。在凄清寂寞的夜里,静静品味着书中的一字一句,那颗被寂寞包围着的心,渐渐感受到一种安宁,在字里行间擦出了智慧的火花。暮然回首,才发现岁月一直安好。
有人说,文言文晦涩难懂,读起来也毫无美感。实测不然,若能细细咀嚼,反复品味,定能发掘一种深刻之思想,文体之韵味。于轻唱浅吟间,将古人的悲欢离合、得失无常经思想的揉捻倾注到伟大的文字中,文字的味道,散发着一种他物不及的一种独特韵味。
红灯酒绿的世界,不及一本书的色彩:香味刺鼻的香水,不及一本书的清香:恭维奉承的言语,不及一本书的智慧:色香味--书之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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