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男神金城武跟周冬雨妹纸演了一部电影《喜欢你》,让我这个大龄少女心又一次爆棚,故事很简单,意味却很深长。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有颜又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因为一道女巫汤,一碟一饭香,而爱上了他原本讨厌的女生顾胜男,这一惊一乍的小女子和这霸道总裁范的收购王,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但却因为一餐又一餐的食物而彼此靠近。
这喜欢来得太突然,却又那来得那么自然而然。也许,这才是发自心底的一种喜欢吧,是一种莫名却感动的暖意,没有一见钟情式的狗血剧情,也没有再见生情式的老套做作,有的只是戏剧化却很真实的烟火人间。
饭食在这里,已经不单单是填腹充饥之物,而是代表了一种由口及心的问候,代表了亲人、爱人、朋友之间真切的陪伴。
就像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妈妈做的饭菜,所以在都市里打拼的夜归人,每每只要吃上一口“家乡的味道”、“妈妈的味道”,瞬间所有的疲劳和困顿都会烟消云散。就像微博上的一段留言所述,“味道是骨子里绕不开的乡愁。看到和家乡有关的部分,真的会哭。”
所以菜肴它代表的是漫长时光里不离不弃的守候;是一种共同追寻的情感和共鸣。因为一顿饭而爱上一个人,那不是假设,那不是玩笑,那是因为饭食的味道里溢满了简单寻常的幸福。
在《我喜欢你》中,没有体会过家的温暖的路晋,突然从这一菜一蔬里品出了爱的味道,洁癖自律的他,竟也能在顾胜男脏乱差的小窝里,吃完饭香,睡上一觉。看似无厘头,实则也不难理解。
生活就是这样,别管他是职场精英,还是名门望族,即使再铜墙铁壁、无坚不摧,也都需要吃饭,也都需要有个陪你吃饭的人。越成功的人,内心越寂寥,吃饭也就越凸显其平凡也不凡的意义。
往往我们觉得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大事情要做,每天忙于职场厮***、尔虞我斗,每天为金钱奔波忙碌,吃饭俨然已经成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情。但是,谁又能缺少这一日三餐的饭食温饱呢?
当你有了家,有了爱人以后,这样一桌桌的饭菜,就已不再是简单的食物,而是一种温切的亲情与等候。所以,不要去忽略一顿饭的力量,它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击碎一颗孤独而冰冷的心。
我表姐当年嫁给我姐夫,就是因为他会烧一手好菜,会煲一锅纯正的广州靓汤。所以现在表姐总会打笑,“你姐夫就是因为抓准了我是个吃货,所以才能用一桌桌饭菜把我哄骗回家。”说这话的时候,表姐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甜蜜。
那时候,他们都在北京打拼,大城市的生活充满着焦灼而紧张的味道,总会让人孤独的人更孤独,让想家的人不敢回家。所以表姐那时特别害怕夜晚,也害怕回到那个所谓的“家”,虽然作为一个标准的吃货,她什么都会做,但是表姐却宁愿选择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吃饭。她说,这样会比较快乐。
然而三天两头的吃饭店终究是不健康的,有一次表姐竟然吃出了肠炎,住了三天的医院。所以从那以后,表姐只好被迫的每天晚上买菜烧菜,也就是从那阵子起,她经常会遇到一个男人,他也每天在同一时间去买菜。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悉了,表姐才知道他就住在她的楼下,他来自广州,他也喜欢做菜。
很显然,那个男人就是我现在的表姐夫,他们的故事从菜市场开始,他们的爱情也从一菜一蔬中萌生。表姐说,后来他们觉得两人做饭太麻烦了,不如一起搭伙吃饭,菜钱AA,这样又省时省力,又能避免浪费。
可能就是那时候起吧,表姐爱上了这个喜欢做菜煲汤的男人,她每天下班一想到家里有个人等着自己,那一桌子的菜肴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的步伐就会加快几步,她的心也快要飞了起来。
表姐知道,他一无所有,她也不足够了解他,但就是因为这一起吃饭的时光,让她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这做饭、吃饭的每个瞬间都是熟悉而温暖的,让这偌大而冰冷的城市融化在了这个小小的几平米空间内。
他在厨房炒着菜,她在左右帮着忙;他吃的那么香,她看着他,觉得幸福不过就是这样。
也许,你说这是因为寂寞使然,我倒更觉得这是一种情感和灵魂的交流。也许一桌一饭,一汤一面,并不足为奇,不管是下馆子,还是啃面包,怎么都会填饱肚子,但其实很多岁月的五味杂陈,都将融进这琐碎寻常的柴米油盐里。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老早就说了,人最本质的欲求就存在于食物和美色之间。我爱你,所以我想为你做每一餐饭,看你吃的香,我就很温暖;我爱你,所以我想等你吃饭,因为有人等我回家,那才不是房子,而是家。
我一直以为,对于家最直接而纯粹的情感表达,就是那一桌桌最简单可口的饭菜,即便没有山珍海味,即便只是普通家常菜肴,却足以令每个回家的人热泪盈眶。所以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烧菜,觉得那一掌勺、一切菜的动作充满了温柔的美感,简直比舞刀弄棍要更帅、更酷;我也更喜欢为所爱之人做饭,因为不都说,养住了男人的胃,才能留住他的心嘛。
所以,其实外面的饭菜再香,都不如家里的粗茶淡饭,那些温暖的饭食,是爱人之间、亲人之间,代替千言万语的最直接的爱意表达。人生正如餐食,食物有了味道,生活才有味道。
为自己心爱的人做饭,做饭的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心里充满了爱与暖,而吃饭的那个人肯定也是甜蜜的,因为吃的是爱,是情,是烟火人间,是相濡以沫。
所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与你饭食相伴的烟火人生;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那些波澜不惊的脉脉温情。在每一餐一饭里,有家,有食,亦有你。
冬雨不像春雨能滋润万物,不像夏雨能防旱消暑,也不像秋雨那样如烟如雾,美丽壮观,它是将要下雪的警报,告诉人们多加衣裳。今年的冬雨来得晚些,终于在这个星期出现了,它连绵不断、淅淅沥沥地下着。
星期四,天气突变,一阵阵刻骨铭心的寒风不断地拂过耳边。顿时醒悟到冬天已来,接着,傍晚时分,雨声淅沥,天气急速降温,窗户被敲得“叮呤当啷”,雨仿佛是我家的家庭乐师,令人心旷神怡,喜不自胜。雨一直“滴答滴答”地下着,久久不愿停息,它不会像夏雨那样“哗啦”不断,忽下忽停,惊得人无法入睡,它那响亮的节奏让人精神百倍,但均匀不变,仿佛成了催眠曲。
清早,雨声已停,外面一切显得那么清晰,像水墨画的颜色绚丽,又像雕塑一般,历历在目,可凛冽的寒风依旧工作着,使得冬雨美中不足。路上的行人都急匆匆地走着,紧缩着身体,吐着“白雾”,好像对冬雨充满了抱怨,就是到了中午也不见着好威严的太阳了,一片片雨层互相拥挤着向前移动,随时准备给人们一个“惊喜”,它们在下午“聚积力量”,越积越厚,终于在傍晚暴发。冬雨也表示雪却将来临,那时,便是我们学生的天下了,好时,孩子们的欢笑声会响彻云霄,而大人们却叹息不断,但也拿顽皮的雪没有办法。
冬雨是魔术师,它将把一年中的污点洗去,将带来瑞雪,使明年能有一个更好的开始!
“柔和的春雨、轰鸣的夏雨、凉爽的秋雨,萧瑟寒冷的冬雨”,如此简洁而具神韵的文字,出自五年级小学生之手,值得称道。在纷纷扬扬的.细雨中,小作者想到了时光流逝,四季轮回,属于自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真是少年老成。在赞叹小作者优美的文笔时,也感到一点不足,就是对时光流逝的叹息,稍纵即逝。这其实是全篇的用心所在,如果小作者对此有自己的感叹和见解,为什么不在此表达得再稍微明白一点呢?感情的流露,有时太直白固然不好,但该说的不说,也会让人感到意犹未尽,失之浅陋。是吗?
江南的天气总是阴晴不定,尤其是到了快入冬的时候。
白天的暖阳散发着光辉,为每个人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电热毯,逼得人纷纷解开大衣,甚至有的穿上了薄薄的衬衫。
不想,天未曾暗淡,火焰般张扬的、铺满天空的晚霞正尽情展示她的身姿,一股冰冷的.西风从远方悄然来临。起初,只是缩了缩脖子,带着凉意的气息从颈边扫过,勾起一阵鸡皮疙瘩,只道:天该凉了;不一会儿,似是对人们的轻视施以报复,呼啦啦聚在了一起,一股劲儿从四面八方袭来,无孔不入地朝人的空隙里钻,这下不说鸡皮疙瘩了,头发都竖了起来,抱怨声、惊叫声不绝于耳,远处只有树叶哗啦啦的响动声,像是风儿作了个恶作剧又跑了。
经这么一闹,凉意慢慢地沉淀下来,从手、到腿、到脚踝,逐渐感到那股刺骨的寒气,仿佛施了减速咒,人们都慢了下来,哆嗦着腿儿缓缓移动。
冬雨,在这时才姗姗到来,西风似乎是给她接风洗尘的,铺垫了一大圈,才挽着冬雨的臂膀出席了。
啪嗒一声脆响,常青的枝丫接住了沉重的雨滴,可能这雨过于寒了,枝丫也受不住,很快就将雨滴甩落在地,只留下一抹湿痕。许是受到了先锋的鼓励,接二连三地,无数的雨滴争先恐后地跳向了人间。但令人奇怪的是,这般大的阵势,竟是无声的。
不同于夏雨的雷霆之势,吵吵嚷嚷地来人间逛了一趟,很快就走了。冬雨是静无声的,或许是夹着风?耳边只有呼啸的风声,细密的雨珠落下,坠落在我的伞上,很安静,像是在伞上跳了个华尔兹,一会儿就落幕了。雨滴沿着伞骨架悄然滑下,欲坠不坠的在那一点晃荡,不等我伸手,忽然失去了踪迹。
我仍想着那滴雨,一个人撑着伞在路边出神。它去了哪里呢?是与自己的兄弟姐妹会合了?还是独自坠入了地底?亦或是被花草吸收了?更可能是随风飘进了河中,得进湖海?
没有人知道。因为冬雨什么也不会说,它不像西风那般,在每个人的心里、身体里打下刺入骨髓的寒凉,给人留下独属于冬的记忆。雨默默地,默默地跟在风的身后,给人间带来几分湿意,绵长、厚重。
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近处是匆匆忙忙的人,或裹起了厚围巾,或被冻得直跳脚,熙熙攘攘,倒是给这雨添了些许生气。不远是大片大片的草地,暗淡之下,又无灯光,只呈一派浓墨重彩的绿,被水洗过,反没有锃亮之感,却是绿的深沉。再远一些,目光所及尽是些朦朦胧胧的大楼,虽然散发着阵阵光亮,却像是被雾气缭绕一般,不知是雨模糊了建筑,还是雨模糊了我的眼。
岁末将至,冬雨再临,我的归期又该在哪里?做不得西风,愿与西风同归,如这冬雨,安静而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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