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我的家乡100字的短作文)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我的家乡100字的短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4-11 11:28:20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我的家乡100字的短作文)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一】

拾一片光阴,诉与你听。

人生的平凡、平淡、平庸,常归因于一个字:怕。怕得到的会失去,怕转身了就是永别,在怕中畏首畏尾的裹足不前。人生也就一条路,走一步有一步的景观。上帝不会眷顾谁,你有勇气放弃,才有机会得到。

缘分来了就无以阻挡,散了就落花流水。有缘且珍惜,无缘莫停留。不强求是一种境界,慈悲是一种修为。

物是人非,繁华依旧。

昼与夜是黑白世界,哭与笑是苦乐人生。人生的轻松,就是能在这个喧嚣的尘世,不用献媚于谁,也不必跟谁说讨好的话,他玩他的,你活你的。与其要别人看好,不如自己活到好看。

有三样东西有助于缓解生命的辛劳:希望,睡眠和笑。

不管所得是什么,憧憬的生活却永远在别处——这也就是人类的弱点吧。羡慕别人所拥有的,却是不知自己手中握着别人想要的。从今天起,你要做的是做自己想做的,羡慕自己,珍惜所拥有的。

旅行,是心灵的阅读,而阅读,是心灵的旅行。

很多事都介于“不说憋屈”和“说了矫情”之间。刻意去找的东西,往往是找不到的;天下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世界上最酸的痛是,看着曾信誓旦旦说爱自己的人,转身爱了别人。

遇见的一部分叫做缘分,另一部分,我们叫它劫数,有命中注定就有在劫难逃。

有幸福就不要像足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有烦恼就不要像珠宝一样不愿撒手。人的一生就像是一个抛物线,不论你飞的再高再远,最终还是要着陆的。一个人的目标定的高,他就必须付出他的辛劳和汗水,即使经过全力打拼仍不能实现,但至少也比他人走的远、实现的多。

让阳光照进来吧,对它露齿微笑;会微笑的人永远不会输,只皱眉的人从来不会赢。

接受孤独,接受失去,接受自己是不完整的,偶尔还会被变故打败。也许接受是难以下咽的,但在无法承受的时候,要学会放过自己。

把日子过成诗,简单而精致。

命运的一种觉醒,是一种开始,一种继续。每个人都能会成长,但不是每个人都会成熟。成熟的人,不为得而狂喜,不为失而痛悲,竭心尽力之后,坦然接受而已;成熟的人,不因功成名就而目中无人,也不因籍籍无名而卑躬屈膝,持一颗平淡的心,不卑不亢地生活。成熟的人,能够担当,懂得感恩。

爱得热烈,未必守得长久;爱得平淡,未必无情无义。

生命的意义就是在于我们如何坚强的活,越是成长越难得到朋友。你很难再愿意去屈就和妥协别人,很多人轻易地热闹群聚着喝酒吃饭高谈阔论,即使不了了之彼此心里也没有丝毫留恋。这是社交动物的方式只要不谈感情就很干脆。人与人之间的那份郑重而留恋的对待,也许已经是奢侈的事但值得追寻。

花样年华,多的是机会和诱惑,缺的是马不停蹄的错过,轻而易举的辜负,不知不觉的陌路。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二】

大抵是父亲的“种了一棵好白菜被猪给拱了”的情怀吧。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因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足,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机陡萌”

(My dream, I fear, are infanticidl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么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窜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做‘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

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希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一九八〇年九月于台北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三】

今天,我读完《名人传》后深有感悟。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经说过:“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我觉得这句话说出了整本书的主旨。

这本书分别给我们介绍了三个伟人: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列夫.托尔斯泰。这几个我们“熟悉”的人,被罗曼.罗兰描写得淋漓尽致,自愧不如。

贝多芬,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成就,是家喻户晓的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贝多芬长得并不漂亮,甚至还有几分丑态。他的人生是不幸的,贫穷围绕着他,孤独伴随着他,然而这一切还不够!双耳失聪让他变成了一名残疾人,病痛让他经常卧床不起。但贝多芬没有被打垮,仍然坚持着,当我看到他把树枝插到钢琴内部,咬着树枝感受音乐波动的事迹时,被深深地感动了。命运对他如此不公平,他却丝毫没有怨言,也从来没有放弃,甚至还在歌颂世界的美好。贝多芬的一生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世界给他一片黑暗,他却给世界一片光明。”

书中第二位是著名的艺术家——米开朗基罗。我不得不佩服米开朗基罗的毅力,尽管家庭的重担拖着他的腿,病痛扯着他的'手,他仍一步一步往前跨。人们都太注意他的成就了,并不想去了解他的生活。他出门在外,处处有人讽刺,处处有人讨厌,要不是教皇保护,早就家破人亡了。我只想说:“米开朗基罗就是一块钢铁,千万次的捶打,只会让他更具有光芒”。

最后介绍的是托尔斯泰,他是俄国民族的伟大灵魂,是当代人民的光芒,是文学世界的一个太阳!他跟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贵族出生,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使他债台高筑,只能逃之夭夭。不过,托尔斯泰很快改邪归正,先后出版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这两部作品引起了文坛很大的风波,深受人民喜欢。然而托尔斯泰很热爱生灵,他曾说过:“世界上还有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你们为什么都在这里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家乡的生活作文100字【四】

我的家乡江西宁都有一处很美的地方,名叫锦秀湖。

春天,锦秀湖周边的树木都长出了新的米黄色的嫩叶,随风漂着,在锦秀湖里映出若隐若现的倒影。锦秀湖的湖水很绿,绿得像是翡翠一样,锦秀湖水很清,清得你可以看见湖底的沙石。几只燕子从空中掠过,为这风景添了不少生机。

夏天,锦秀湖旁的树苍翠欲滴,花五彩斑斓,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锦秀湖中的芙蓉花(荷花了。她们已经开了不少了。荷叶一片挨一片,像一个个大玉盘。芙蓉花从荷叶中露出来,绽开了美丽的笑容,芙蓉花上滚着几颗晶莹的露珠,美极了。真不愧是出水芙蓉啊!

秋天,天空总是碧空如洗。锦秀湖水和蓝天一样清凉,天微微有些白云,水微微有些波纹,天水之间,清净,美丽极了。有时,你也能隐隐约约地看到游动的鱼虾。

冬天,锦秀湖面的薄冰,冰渣交错而生,平时不怎么活泼的湖水更没了精神,懒洋洋的,像蛇准备冬眠一样。这透明的湖面仿佛一面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这就是美丽的锦秀湖!这就是我的家乡宁都的锦绣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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