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我家有一只讨人喜欢又调皮的小猫,由于他非常调皮,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调皮”。我的调皮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有像黑宝石的双眼,粉红色的鼻子,和一对三角形的耳朵。
调皮非常淘气,在阳台上,在花上撒了尿,大家真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可以给花施肥,不开心的是弄脏阳台。有时,我拿了一个小球和它玩,我刚想把小球放在地上,可球还在我手上,它上前一爪将球给抢了,在屋子里玩,可是地上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看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睡不着觉,就轻手轻脚地走出来,以免惊动了爸爸妈妈,可是,猫听到了一点动静,以为有贼,就立刻扑来,幸好我走得快,所以才不会被它抓到了。有时小猫开心,它就会来逗我玩,有时小猫不开心,它不但不玩,还反来扑你呢?小猫不喜欢其他人看着它吃饭,你在的时候,它就不吃,你不在的时候,它就吃的津津有味。小猫睡觉的时候更讨人喜欢,它缩成一团的时候,仿佛一个黑白相间的毛球。
这就是有讨人喜欢又淘气的调皮了。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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