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题记
那是小说作品中最著名的开头之一:“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无数人套用过此桥段;那是我们最无法想象的爱,“沿着巴黎的街道,送死囚的大车轰隆而过……”——卡屯先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那天晚上全城各处都在谈论他,说在所有那些上吉洛汀的人当中,他最为镇定自若,面不更色。许多人还说:他显得庄严崇高,有如先知。”
连那位一起受死的最柔弱的小裁缝,在最后时刻,“那张逆来顺受的脸上只有甜美、坚定的灵光。”
还有达奈,两次被判死刑,临行前对露西说:“我要给我的爱人作诀别的祝福。我们会在困乏人得安息的地方重又相聚的!”
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多希望能平平安安地度过每一天。那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勇气和信心?
这要从马奈特大夫说起。小说的开篇就是这位法国名医,因偶然目睹了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被投入巴士底狱“活埋”了18年。出狱后,他变成了一个没有思想、没有感情只会做鞋的机器人。在女儿露西、好友劳瑞的悉心照料下,逐步“起死回生”。经历了这样的磨难后,他并没有想去报复,而是选择了宽恕,一走了之;当发现即将成为自己女婿的达奈就是自己的家仇,也能克制住病理性的精神痛苦,化仇为爱,给了女儿最美好的祝福。
达奈,本可以与露茜和孩子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只是为了解救因服务他们家而遭到逼迫的管家,而被投入死地。
马奈特、露西知道情况后,连同他们的仆人普若斯小姐和劳瑞先生,毫不犹豫跟到危险重重的法国,与达内共患难。紧要关头,为阻止德发日太太对露茜母女的追***,普若斯与她进行了殊死搏斗,此处,作者只说了一句话:“爱总是比恨有力得多”。
卡屯因为露西的缘故也来到巴黎。为了保全所爱人的丈夫及家庭,他精心策划了一个调包计,替达奈去死。
作者说:无论是卡屯的爱情,还是普若斯的友情,两者同样纯洁无私,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牺牲自我。
当整个国家都变成了一个***人机器的时候,这些手无寸铁的人,用什么来以抗拒风浪呢?我的脑海中蹦出四个字:向死而生。
海德格尔认为,死即“向死亡的存在。”Being-towards-death,也就是“向死而生”。这个说法在现代思想中经常引用、却又难于理解。海德格尔称生理上的死亡为“亡故”,而在哲学上,死则作为此在借以向其死亡存在的存在方式的名称。死比亡故更基本、更原始,因为此在只有死着,才能够亡故。而人们一般认为死即亡故,其实两者在概念上有所差别,如死可指一个过程,亡故则指此过程的结果。然而,这个差别正是海德格尔死亡本体论的关键。海德格尔的观点是,人只要还没有亡故,就以向死存在的方式活着。
只是马奈特大夫、达奈、卡屯,包括那个小裁缝,他们的“向死而生”是有一块基石的,那是他们的勇气之源、信心之所在,那块基石就是:爱。爱可以战胜恨,爱可以救赎罪,爱可以为人与人、城市与城市、国家与国家之间带来和谐。这样的爱,又来自哪儿?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在父亲的墓前、准备替达奈赴死时、站在断头台上,卡屯反复念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还有小裁缝对卡屯说的一番话:“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
是的,就是这位被人处死的主,即耶稣,从未与罪孽有染,不曾亏负谁。为了证明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并且生命胜过死亡——他不惜受穷,受辱,受屈,受死,毫无怨言地被挂在十字架上,如果他要讨债,所有站在十字架下的人都不能幸免,然而临死前他却只说了一句:“父啊原谅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就是他,用十字架抗衡了断头台。
2000多年前,耶稣就是以这样的爱,胜过了仇敌、胜过了世界。他以他无瑕的身躯替人死了,并且复活了,这就成为无数必将要死的人心中的安慰和盼望。狄更斯在他所有小说里坚持这个信念,并用它奋力打破这铁桶似密不透风的世界。
没有人愿意死,然而,实在要死的话,他们也不害怕,就像达奈说的,他们会在得安息的地方重聚。因为他们相信痛苦和死亡不是全部,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好国度在世界尽头等待着,那才是永恒的家乡,“在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他们不用靠抢夺和把什么人从自己前方扫掉才能到达那里,只要彼此相爱,他们都能凭着信心说:“我现在所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
当我们理解了耶稣的爱和救赎,我们就能有这样的信心,因为神就是爱。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我相信,在文学爱好者的名著清单里,总是不乏《双城记》的身影。利用初三毕业漫长的假期,我领略了这本世界名著的非凡魅力。
《双城记》的作者——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狄更斯先生,用他神奇的一支笔,为我们描绘出法国大革命时期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认不出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必须继续做鞋。他的从未谋面的女儿露西前往巴黎,将其带往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下,他忘掉了过去并重新学会了像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掉。那儿的恐怖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地等候着法兰西的敌人们……《双城记》以马奈特医生一家的经历为主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等多重主题,情节惊心动魄、险象环生。作家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艺术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三个既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可谓精彩纷呈,令人叹为观止。
诚如作者所说:“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书中的人物,就是按照作者的意图而创作的。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的露西、高尚正直 的达内、仁爱无私的卡顿、热情敦厚的洛瑞先生、刚直忠诚的普x斯小姐,无疑都是“爱”的家族的成员;而埃弗雷蒙德兄弟则是“恶”的代表,德发日太太是“恨”的化身。最后,作者用埃弗雷蒙德兄弟的灭亡和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告诉我们,爱总能战胜恨,爱,这个古往今来永恒的主题,永远是拯救人类的不二法门!
在《双城记》众多人物中,卡顿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他才华出众,却甘当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在内心修筑了厚厚的一堵墙,将自己尘封在角落里。他爱露西,但他说:“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他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在凡尘俗世中闪烁着震撼人心的光芒。这种超脱世俗的至为纯洁、至为崇高的爱,虽然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无私地付出,不求一点儿的回报。卡顿替代达内走上了断头台,他不是英雄,却做了比英雄更伟大的事情。他的爱为血腥的大革命添上了一抹人性的光辉,这光辉仿佛朝阳一般,将夜晚的黑暗一扫而空。卡顿永生,仁爱永生!
纵观影史,那些牛叉闪闪的黑色幽默的电影,譬如:昆汀塔伦蒂诺的《低俗小说》,拼贴式的叙事方式,通篇犀利的台词,牛逼的人物塑造。瞬间激发潜伏在你身体里的每一个黑色幽默的细胞。再如,库斯图里卡《地下》欢快的节奏,音乐是他电影的灵魂,永远都是用戏谑和不羁在讲述战争与和平的主题。但是你会在他的电影里,感受过瘾和给劲。而在《双城计中计》中,我欣喜的看到了与这种黑色幽默通气儿的痞气。这也是在距离《疯狂的石头》,《人在囧途》之后,我再度感受到这种类型的黑色幽默。
首先,值得肯定得是,导演并没有山寨一个《黄金大劫案》,也没有流于世俗编造一个小人物跳出来拯救世界的平庸故事。影片塑造的是千面鬼脸和不动石佛两个巨骗,为了王大帅的'一车黄金集结各路人马:惯偷饺子,黑老大等一帮阶级和身份都很迥异的人,后来还不惜互相算计,当然这个后来揭晓全是他们事先设好的局。但是这个人物塑造上,算是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了。
其次,开始就说到,此片没有一个大腕儿,甚至可以说演员是各种混搭。在商业电影雄霸华语电影市场的今天,大众看的其实更多的是故事的内核,而不是所谓的大成本,高制作。更何况,再牛逼的导演,都有一部很2逼的烂片(杨德昌除外。 从街头石佛与鬼脸攀比行骗手段,顺走顾客的玉佩,对当铺老板施展偷天换日,与探长的轮番变脸周旋,都和巧妙的把人物融进了骗术里,让人不禁会心一笑而且还跃跃欲试。鬼脸与石佛的初次相遇时那重复不断的“好久不见”就使观众乐不可支。
值得一提的是,在《双城计中计》里,非常有特色的各地方言,刘承俊的上海话,让人觉得这个黑老大还颇有喜感。翁虹地道的四川话,足以把金三娘强势蛮横,又敢爱敢恨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再有就是九孔操着一口的陕西话大喊:青天在世!让大帅审案这一段,极富黑色幽默。而这些都是来自于中国最朴实的人们,最真实的生活气息,在很大程度上就拉近了影片与观众的距离。让观众可乐可感。
如今的电影市场,基本被好莱坞商业大制作充斥,国产电影面临着窘境。很欣慰的是,看到如此多电影人的努力,即便是热爱也罢,探索也好,都是想力争国产电影的市场。也希望能出更多像《双城计中计》这样剧情紧凑,黑色幽默风格很浓,又不偏离生活的电影。
有人说《双城记》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着眼于卡顿对露西的博大的单恋,为了后者的幸福,前者不惜牺牲自己去搭救后者的丈夫。不过如果从情节和人物关往中,比较难以感受到卡顿怎么会深深爱上露西,在单恋的前提和基础似并不牢靠的'情况下。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
革命是社会阶级的矛盾的产物,当体制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后,下层积累的仇恨最终会大爆发,冲垮旧的体制。由于下层的仇恨缺乏构筑合理的新体制的能力,革命往往会演变成单纯的毁灭性的暴力,而最终建立的体制可能与旧体制相距并不遥远,但这个宣泄仇恨的过程付出的社会成本是相当惨重的。在这个过程中,维系过程中维护人的起码生命、尊严、道德、法律,都被当成旧体制的一部分被否定了,因此种种人间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革命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倾向于认同为革命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也并非全部,也有相当的一部分人只不过将革命作为改变个人命运的机会,也不排除有些人,包括革命领导在内将革命作为宣泄个人仇恨或是争权夺利的工具,而革命这种形式制度上的缺陷,更是使一部分人大有可为。可以说包括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革命概莫能外。所以人道主义作家对革命无不抱着矛盾的态度,它们一方面赞同改善民众处境的革命理想,另一方面又痛苦于血腥而非理性的革命现实,如果它们非要坚持个人观点,那么在不宽容,不允许中间路线的革命时代,它们个人命运往往是凄怜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即从人生角度对以上的部分观点作了生动的阐述。《双城记》的两个主角应该是厄尼斯和卡顿。酒馆老板娘厄尼斯是受压迫的劳苦人民的代表,她的弟弟和妹妹都被贵族艾弗蒙害死,她因此形成了疯狂的仇恨,表现为要利用革命的混乱***掉每一个和艾弗蒙家族有关的人,包括其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管家,其外甥达奈,以及达奈的妻儿。革命就是报仇雪恨,而且是不受限制的滥***,这是相当一部分受残害的普通民众的态度。
甚至有些人道知识分子在深受迫害的时候,也会丧失理智,产生这一想法。莫奈特医生被艾弗蒙陷害,在巴士底狱关了18年,在狱中身心具残,变成了精神病人,狱中他即写到要向艾弗蒙讨回血债,直至他这个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当然当他出狱神志清醒时,其人道思想占了上风,他能够分清敌我,可以接受敌人的亲戚作为女婿。而正是疯狂的仇恨使他付出了代价,他在狱中偏激言论最终使女婿上了断头台,差点断了他女儿的幸福。仇恨使人疯狂,疯狂的仇恨造成疯狂的革命,疯狂的革命最伤害疯狂的革命者,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的命运丰满的阐述了这一观点。
而卡顿则寄托了狄更斯关于人性的理想,书中无卡顿自暴自弃的原因,我想这是人道主义者反对现实人性的种种丑陋而造成了理想的失落,卡顿从事法律工作,他才华横溢,但看到了太多的尔虞我诈,民众堕落,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出路,又不想同流合污,争取那些易如反掌的利益,于是不如自暴自弃,甘于被庸才利用。狄更斯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歌颂告诉我们仇恨对抗仇恨只会使人疯狂,而自己牺牲利益,它才会带来福音。当然这也是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大多数人都会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这种理想主义,也只能是寒夜中的星光。
狄更斯在全书最后回到了基督教,“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句话在托尔斯泰的《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臬。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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