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山国”之称的贵州高原,是多么的美丽、壮观,让人感到自然、舒适。我的家乡毕节,就座落在贵州西北部,这里山川秀丽、景色宜人。
当温暖的春风吹拂大地,许多的树木开枝展叶,到处一片绿色,给大地穿上了绿色的新装。在春光普照之下,苦寒一冬的杜鹃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又展开了她那灿烂而美丽的笑颜。一场春雨过后,空气是多么的清新。在一朵朵的杜鹃花中,隐藏着一小颗晶莹透亮类似珍珠的小水滴。而这一颗小水滴,就是让杜鹃花保持湿润,新鲜,美丽的宝贵之水。一群群勤劳的小蜜蜂,正在杜鹃林的花丛中忙忙碌碌地工作,可热闹非凡。
此时,在野外行走,你常会被这五彩缤纷的花的世界而吸引住。阵阵的花香迎风扑鼻,清香的气味使你仿佛进入了花的天堂,如同漫游在世外桃源。
看着那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心中无比惬意,让人触景生情。一棵棵的杜鹃树,一朵朵杜鹃花,就像一个个窈窕大姑娘。一片接着一片,一望无际,素有“百里杜鹃红”的美称。
清晨,杜鹃林里的杜鹃鸟打破了夜晚的沉静。清脆的鸟叫声奏响了春天乐章的序曲,唤起了百鸟争鸣。山雀、八哥、画眉……都拿出了自己的绝活,一起演奏春天的交响乐。三五成群的游客陆续来到这儿,又给家乡的杜鹃林增添了几分色彩。偶尔一声欢笑,就会惊起一群小鸟,展翅急飞,窜入空中。然后在空中盘旋片刻,又飞回杜鹃林,一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边消失了,那边又起来了,这样的一起一落,宛如花海中泛起的层层波浪。这样的美景使远道而来的游客不由得从心里发出感叹:“这儿的鸟真多啊!”
是的,这里的鸟儿的确多,同时,这里还有许多珍贵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到了春天,许许多多的候鸟从南方飞回来,为家乡的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
毕节,我可爱的家乡,你是多么的美丽,真是“花的天堂,鸟的世界。”
我的家乡坐落在武夷山旁,是一个美丽又朴实的村庄。
春天,柳树还刚刚吐出丝丝嫩芽时,小鸟已在枝头高声歌唱,那时的小孩最喜欢上山捉鸟,采蘑菇,或者上树掏鸟窝。春雨过后,一棵棵春笋拔地而起,不知名的野花,绿油油的小草长满大山。这时,村庄里的大人都种起了早稻,孩子们也喜欢躲在田野里,闻着泥土的芳香。春天是一个快乐的季节。
夏天,村庄旁的武夷山已是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村庄边小溪和大山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小孩们爱拿木盆当船,拿树枝削成各式各样的船桨,在小溪里比赛划船,胜利者可以得一条黄鳝和一把香喷喷的花生米。大家都喜欢拿一个小板凳,拉着通讯员在树下给我们讲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孩子们很喜欢拿着一根根竹竿,竹竿上头放在松脂里沾一沾,就去山上捉知了,捉到后放在火上烤一烤就可以吃了。夏天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秋天,山上一片火红,落下来的红树叶仿佛给地上铺上了一条红地毯。站在稻田边,一眼望去,一片金黄,村里的大人正乐呵呵的收稻谷,我们小孩子就成群结队的去爬山,一路上摘一些果子,在山上眺望村庄。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冬天,白雪给大地盖上一床棉被,天气异常的冷,一些地方,还结了冰碴子,可孩子们不怕冷,穿上棉袄就出去了。他们喜欢拿冰碴子在嘴里嚼,堆雪人、打雪仗、滚雪球。大雪过后,大人们都说明年一定能丰收,因为瑞雪兆丰年。
我的家乡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令人神往,我为自己的家乡感到骄傲,我爱我的家乡──武夷山。
一朵因难忘的教训引起的浪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奔腾不息。上一年级的时候的一个双休日。我写完作业,闲得无聊。出门瞎转悠,我忽然在水池的台沿上发现了一盒火柴。我眼前一亮,想出一个办法,把火柴派上用场——烤蚂蚱!
要点火,先备柴,可我没有可燃物只好找了!我猫着腰,在草坪中仔细寻找目标,可依然空手而归。我从草坪走了出来。忽然觉得有点奇怪,自言自语道:“我好像发现了柴火!”回头准备寻找,心里恍然大悟,草坪难道不能烧吗?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
我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顺便逮了两只蚂蚱。我用脚踩着两只蚂蚱的大腿,空出手来,划火柴。可老天总与我作对,划一根火柴便刮灭一根。我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感觉,明明是没风的地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划着了一根,刚一放。蚂蚱乘机逃跑了,这真算得上狡猾呀!不过我是不会罢休的。
我凭着自己卓越的捕抓技术,不一会儿,便把这两只小叛徒捉拿归案。正当我得意洋洋地往回走。忽然发现火已经烧着了草坪,我慌了,忙拿起身旁的砖头往上砸,可它却越着越旺。我只好回家打水,当我慌慌张张打上水时,爸爸问:“怎么了,这么急?”这一问我有些胆怯,为了不让爸爸责备我,我撒了谎:“我看见草坪着火了。”爸爸一听也急了,飞快地跑出去。把我打的水往上一倒,可不见灭。没办法,爸爸只好用大扫帚扑火,好长时间才扑灭。
大火烧了半个草坪,也算是我的杰作。我后悔及了,可现在已无法补偿了。
人人都说花美丽,但我却爱松树。
秋天,花凋谢了,草枯萎了,许多树的叶子都落尽了,松树却在秋风秋雨中舒展着它的枝叶。一束束针一样的叶子在秋风中摆动着,好像在说:“我们不怕风。”
寒冷的冬天,鹅毛大雪在空中飞舞,凛冽的寒风吹着哨,猛烈地摇撼着松树。但是,松树以它顽强的毅力和抗寒力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风和雪,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春天来了,蒙蒙春雨像乳汁一样哺育着万物,松树也在春雨的哺育下开花了,一朵朵黄色的小花长在枝头,迎着温暖的春风,笑着、笑着……
我爱松树,更爱它那种无私的献身精神。松树的树干是良好的木材,又可以造纸;松树的叶子可以提炼挥发油;松树的脂液可以做松香、松节油;它的枝和根还是很好的燃料。夏天,它撑开一把绿色的大伞,让人们乘凉;晚上,它的枝和根又可以做成火把,照亮人们前进的路……松树虽然没有鲜花那样美丽、芳香,但是为了人类,它即使粉身碎骨也毫无怨言。
我呆呆地望着远处的一排松树,默默地想:我也要做一个像松树一样坚韧不拔、英勇不屈的人,做一个终身为祖国、为人民作贡献的人。
每当看到妈妈满脸含笑,采摘着茧子的时候,那有趣的往事便浮现在我眼前。
我们这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就像一个小岛一样被包围在一片桑树之中。被誉为“桑树王国”。一到夏天,整个村庄就被笼罩在葱郁的桑树林中,为此,引来不少参观的人,也给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初夏,是我们向往的季节。放学了,一棵棵茂盛的桑树上,聚集着我们的小伙伴,不时从树上传来一阵阵笑声。收获了,各人都从树上小心地下来,口袋里鼓鼓的。那股高兴劲,简直无法形容。敞开口袋一看,那些淡红色的、黑褐色的、指头肚大的桑葚,会使你直流口水,忍耐不住,从口袋里捡一粒送进嘴里。酸酸的、甜甜的,美极了。可这样的时光也不过只十几天,所以我们是非常珍惜的,几乎天天如此。
“哗哗哗”。妈妈把一筐筐白花花的茧子倒入大竹筐,一下打断了我的思绪。望着那一筐筐雪白的茧子,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五光十色的彩绸,华丽的衣服……啊!桑树,你不仅为我们奉献了那鲜美的果实,又装扮了今天这个美丽的世界。桑树,你没有柳树那样婀娜的枝条,也没有白桦那样高大的躯干,一身粗糙的皮肤,是你含辛茹苦的象征;茂密的叶子,是你勇于奉献的结果。是你,孕育了同你一样的蚕姑娘。啊!你是这样的伟大,无私,这不正是我们劳动人民勤劳、奉献精神的象征吗?啊,我爱家乡的桑树。
在我的记忆中,有大大小小,许许多多的事情,唯独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那就是:…
随着“叮铃铃”清脆的上课铃声欢快地响起,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宋老师迈着矫健的步伐飞快地走进了教室,用洪亮的声音对我们说:“今天我们考试。”教室的气氛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而我却不以为然,心想:“切,不就是一张破卷么,用得着那么紧张么?”当宋老师把试卷发给我们后,我浏览了一下卷子,心想:“哼,这么简单呀!”接着我连题都没读明白就开始做题,做完了就东张西望,一会儿和这个同学做做鬼脸,一会儿和那个同学说说话。就这样,我一直玩到老师收卷。
下午,老师开始公布成绩了,班里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老师。只有我在心里唱着小调,哼着小曲,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前面几个同学分数都很高。这时我挺直后背,昂起了头,心想:我一定能打100分。可我听到的却不是温暖的100分,而是令我心惊胆颤的分数:86分。我一下瘫坐在座位上羞愧地低下了头。因为我考得不好,所以老师让我的家长留下,老师批评了我,并指正了我的缺点:做事马马虎虎。我难过地低下了头,并下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
通过这次教训,做任何事情我都学会了冷静思考。这件事让我终身难忘。
“谢雨锴,来吃西红柿!”妈妈一进门就喊道。我看看那西红柿,不禁又想起两年前的教训。
那是暑假里的一天早晨,我赖在被窝里久久不肯起床。妈妈买菜回来,边穿拖鞋边喊道:“谢雨锴,妈妈给你买西红柿来了!”一听有西红柿,我就以惊人的速度穿好衣裤。洗完脸,拿起西红柿就咬。妈妈说:“这样吃多不卫生,快拿去洗洗!”我就拿着西红柿在水管下冲了几下,急不可待地吃了起来。西红柿甜中带酸好吃极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吃了12个西红柿。当我拿起第13个西红柿正准备吃的时候,妈妈走过来,看见一大堆西红柿被我吃的只剩几个了,就对我说:“谢雨锴别吃了!”看到妈妈严肃的表情,我不情愿地放下了第13个西红柿。
中午,我觉得头昏脑胀,肚子隐隐作疼,我想:“也许早上着凉了吧!”于是,我脱下外衣,用毛巾被捂住肚子,身子弯得像秤钩。这时,我觉得一股酸水从喉咙里涌了出来,接着,一大团酸酸的东西从喉咙返回嘴里。我头脑里冒出一个念头——“糟了!我要吐了!”我急把头探出床边,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吐了一阵子后,我感觉好多了,再看那堆赃物,我傻眼了——那竟然是一堆西红柿呀!这时,妈妈走过来,她看见了那堆我吐的西红柿,对我说:“以后,可不能再这样贪吃了!”
这件事虽然过去两年了,可它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因为我从中接受到了一个教训——不能暴饮暴食!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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