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里面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子,才十四岁,但他却不爱学习,调皮捣蛋。
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却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了!有趣的是,变小以后被一只鹅给带走了,开始周游世界了。不仅学习了很多很多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险和苦难。最终他克服很多磨难才回到了家。
从此以后,他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不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还调皮捣蛋。我要向他学习他的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
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直到在某个时间,某个地方,某个话题,与一个素未谋面的电影爱好者探讨电影的时候,她再三建议一定要看看这部电影。
当然,当天晚上就看了电影。看完后,一脑的疑问,其实很明显是没看懂,但,由于是深夜,也没去多理会。
第二天遭介绍人索问观后感,当时碍于面子,就凭着一点片面的理解,晃晃的讲了一些。介绍人立马就断定我没看懂,便友好建议我再看一次。
其实,其实,别的不说,在这里向那位朋友道个不是。请谅解我的不用心与不认真。
当然,当天晚上就重看了一遍。看完后,也就总结了一下自己对这部如此有深度的'电影的感受与精神粮食的领悟。
悲剧收场其实是这部电影的表面掩饰,实质是主角奥菲丽娅的喜剧收尾。导演搞那么大的隐喻,偷偷摸摸的把一些美好的东西藏在某个角落里,真是够变态的。但是,往深层想,导演这样子做也是对的,试问在那个如此残暴,悲惨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又能有多少真正美好的东西存在呢?就算有,也不应该拿出来显摆。
而整部电影对四种人性特性进行了实际性雕刻与放大,都刻画得清晰明了。让看的人身不由已的对号入座了,这样子的好电影,你是拿它没办法的。
下面总结一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一种;求生***建立在爱与母爱天性之上,但却迷失了人性本质、缺乏坚强自立心志的人性;
谁?那就是身怀六甲的卡门(也就是主角奥菲丽娅的母亲)她对生存对生命十分渴望,也可能是出于对奥菲丽娅与肚子中骨肉的爱与负责任吧!她勇敢的、完全的无视了维达(法西斯主义的走狗)的一切暴行,不远千里的跑到他身边,唯命是从,观后感《电影潘神的迷宫观后感》。她这样子做,图的也只是个安稳觉,三餐温饱罢了。
加上有肚子里的孩子撑腰,她就更加坚信就此能过上好日子。但是,现实往往是悲惨与可怕并重的。自己的身体素质差,奥菲丽娅魔幻举动是悲惨的见证,而维达对医生放言保孩子不理大人的决心就是可怕见证。
最后,她难产去世;
第二种:为财富,权利,占有,不择手段去残害、掠夺的人性;
这种畜生,不用问阿桂,就可以断定是维达(法西斯独裁主义的走狗)他已经没什么好讲了。
最后,他死得太过于轻松。对于这点本人强烈谴责导演过于收敛,足足鄙视了他一分钟。
第三种;为信仰,为正义,为理想家园而拼命,无私付出的人性;
没错,他们就是勇敢的革命者;他们注定要为信仰的世界,理想的家园捐躯流血,胜利是必须,但是,胜利过后会不会迷失方向,就不得而知了。
第四种;有良知,有理想,怕孤独的人性;
这种人性的形成是十分复杂的,导演将这一切都浓缩在只有12岁的奥菲丽娅身上,然后再用极其简单通俗的三个任务进行变相传达其中的真谛。或许是想告诉大家听,一个没有童年,没有伙伴,没有父母、没有自由的弱小的孩子,每天能做的事情就是幻想出美好的事情来与孤独和恐惧抗衡。但是这种不切实际,不符合实情的行为,最终还是行不通的。
最后要说的是;一部好的电影能让一个人对生活对人生对生命有另一种态度与感悟;
最后要总结的是:作为人,可以自私,可以物质化,可以没信仰,可以没理想,总之可以什么都没有,除了良知之外;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就讲讲从我喜欢你到我更喜欢你的经过吧
据说你已经主持了十几年今日说法,但是说真的,我从来都不看央视,不知道今日说法更不知道央视有一个叫撒贝宁的主持人,第一次对你有印象是看【梦想合唱团】,那一次还是因为我想看吴克羣,真的没怎么注意到主持人,印象最深的是你让明星讲讲自己的妈妈,那些明星说完了我也跟着感动了,你说完之后我只是觉得这个主持人是个大孝子,之后你在我的脑海中就空白了一段时间。。直到,直到你主持开讲啦,其实第一次看【开讲啦】也是因为周杰伦要去演讲,记得那段时间我特别喜欢周杰伦,所以就把他演讲的视屏下载下来反反复复的看,看的次数多了,就注意到了你,当时觉得你是一个挺幽默挺有个性的主持人,于是又搜其他的【开讲啦】的视频,才慢慢的发现,你在舞台上发光。。
之后看了你的微博,看见你说【天地无量多藏于无欲之争】,因为这句话我就彻底换偶像了,我觉得这是一种我难以懂得的境界,看到了你发表的那些笑话,你在无人问津时的自娱自乐,你心中的诗情画意,你对待这个社会的态度,你的个性,你的幽默你的风趣,你的特有的与众不同的内涵就像一株古木伫立在荒野中散发着古老而神秘的光芒,而我,不经意间被你的光芒照耀。。
我其实特别欣赏你说过的一句话【法律节目主持人不是明星,我永远不会让自己成为一个明星,永远不会哪里热闹我就上哪去】,的确,你和何炅汪涵同为主持人,他们接拍无数的广告参与各种娱乐事件,但是你没有,也许想何炅那种能把各种关系处理的非常好的人十分强大,但是请你原谅,我们就是喜欢这个不够完美的你
之后你传出了一些新闻,发了一篇很长的微博,换了微博头像,之后就再也没有更过博,但是你知道吗。。我把你写的那些文字都摘抄下来,拿到学校让同学们传看,我把那些文字背了下来,甚至把它们用到考场里,真的有一段时间我满脑子都是你,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不觉得喜欢你是浪费时间。。
不知道看哪一期【开讲啦】,觉得你一夜之间苍老了,都说相由心生,也许是你心理压力太大了吧,虽然舞台上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搞笑幽默,但是分明觉得你不像之前那样了,我喜欢看【开讲啦】嘉宾演讲的时候镜头切换到你,我想知道你在镜头后面是什么样的,想看到你的深沉的眼眸或是卖萌调皮的样子。。我们喜欢以前那个经常更博跟大家分享笑话分享生活感悟的你,也喜欢现在这个深沉幽默饱经生活磨难的你,喜欢那个在舞台上把观众逗乐的你,也喜欢提到自己的母亲忍不住红了眼眶的你,喜欢那个提到***总理突然哽咽的你,曾经有主持人问过你【撒贝宁,幽默搞笑的你更真实还是严肃认真的你更真实】你说【每一个我都是真实的,我永远都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大家面前】
以前喜欢明星,喜欢那种又高又帅的还比较搞笑的,但是喜欢你之后就觉得长得高的人有什么好看的,帅不帅是每个人的审美不同,白不白的也无所谓,比起那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明星的拍的时尚杂志封面,我更喜欢看你在街头吃面条被人家拍到的照片,因为这叫真实,我喜欢在每天晚上宿舍熄灯后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和别人讨论你,喜欢在每一个课间对着课桌上你的照片发呆,喜欢在英语课堂上每当老师要大家造句的时候我就第一个举手句子的内容总是关于你,这时总有几个小伙伴在后排喊出你的名字,这时老师也屡见不鲜,喜欢当老师走进我的课桌时看到满桌子都是你的照片就不自主的和我谈起你,喜欢每当语文老师要写作文的时候我的作文内容总是关于你,我记得有一篇作文曾被当作范文印了出来,这时语文老师说了一句话【追星不怕你追星,关键是要追对人】,当别人对我投以不解的眼光时,我却在心中暗暗以你为荣,当有一天晚自习,语文老师说要集体看【开讲啦】的时候,当我看到你出现在教室的大屏幕上,我很激动地紧紧握着同桌的手,以至于下课之后她跟我说再也不想看你的开讲啦,每当我结交一些新同学,除了问人家姓名之外,说的`第一句话一定是:你认识撒贝宁吗??
有同学说,他的老师曾经在课堂上提到过你,他说你很失败,做什么都不能成功,成天就是瞎折腾,但我有不同的见解,我要说你是最会主持的舞者,你是最会唱歌的主持人,,你也是最会主持的歌手,也许你唱歌不好,但是我喜欢你唱歌时的专注和深情,也许你跳舞不好,但我喜欢你跳舞时的投入和认真,也许你人气不高,但我喜欢你对待粉丝的态度和热情,也许你不帅不高,但我喜欢你特有的内涵,也许有人说你的主持气急败坏,你刻薄,但我喜欢你的真实
在舞台上,你总是刻意贬低自己娱乐大众,你说自己不够年轻学习不好或是怎么样,但我们都知道你两次被北大保送,你是当年武汉一中唯一上北大的人,知道你上学期间在北大杰出的表现,知道你会低调的去书店买一大堆书,拿破仑说【幽默是一种润滑剂,它使我避免了许多痛苦和摩擦】,我想,你的主持风格大概就是你的润滑剂吧,知道你不喜欢听那些表扬你的话,但是请原谅我把所有情感都寄托在你身上。。
郭敬明说【每一个偶像都生活在别人的眼光和话语里,他们对抗着这个世界的冷漠和伤害,最大的力量就是喜欢他们的人对他们的喜欢】撒男神,希望在你伤心的时候会想到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喜欢你的人,希望我们对你的喜欢能筑成你心灵的避风港,为你抵挡外界的雪雨风霜,如果这个世界背叛了你,我愿意与整个世界背离。。
撒男神,我承认这样喜欢你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但是我愿意为你变得不理智,男神你这么优秀,我又怎敢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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