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读过周国平先生的作文,我就爱上他的文章了,觉得他的文章里流露着浓浓的人文主义和对人生对生活的感悟与哲理。而《人与永恒》就体现而来周国平先生对人和自然生态的关系来着手,用了关怀的角度看问题。提醒着人们要爱护珍惜自然。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乡村的景色美不胜收。
远处,青山连绵起伏,环绕四周,犹如一条青龙卧于山间。周围的淡淡的、朦朦胧胧的雾,让青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青色的山衬托着乳白色的雾,若隐若现,惹人喜爱。
青山前,是一块块田野,金黄、碧绿、雪白,连成一片,犹如大自然精心编织的毛毯,铺在山间。那些星星点点散布在田野间的许多不知名的小野花则成了毛毯上的绣花图案。小野花五彩缤纷,红的似火,黄的赛金,粉的如霞,白的像雪,各式各样。这些小野花犹如一个个婷婷玉立的少女,娇媚迷人。它们像天边的云霞那么耀眼;如雨后的彩虹那么绚丽;似孩子的笑脸那么灿烂。田野映衬着野花,野花辍着田野……这一切是多么美啊!
田野里,农民伯伯们干得热火朝天,他们有的锄地,有的播种,有的插秧……勤劳的农民伯伯们辛勤地播种着希望的种子,等待着秋天丰收的喜悦,让人们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这句诗。
在田野附近的农家小院里:几只小鸡在母鸡的率领下在觅食;几只小鸡在小院里跑来跑去,你啾啾我,我啾啾你,玩得不亦乐乎;几只雄鸡在在场地上雄赳赳,气昂昂地走来走去,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土,十分威严。
……
啊!乡村的景色如此美丽,这里有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绿树红花,这里还气候宜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胜似世外桃源,人间仙境,令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
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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