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多么响亮的字眼,它既强大又脆弱。每个生灵都有生命,人也一样。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是宝贵的,如果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可以重复;岁月可以重复,季节可以重复,只有生命,一去不复返,永不回来
我在报纸上看到:有一天晚上,路上很少车,有人开着宝马以200多公里的速度狂飙,但不幸的是在一个十字路口,有辆大货车闯红灯,当时,宝马的司机还没有反映过来,就直插入大货车的车底,车顶被掀飞了,车子冲了200多米才停下,场面惨不忍睹,车上的人当场死亡。
我们要注意安全,做好防范措施。由此可见,生命非常的脆弱,生命需要我们去珍惜,去爱护它,如果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如果没有生命,也许我们只是一块没有感情、思想和理想的石头,缺少远大理想和志向。生命只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将它拥有,所以人人需努力抓住身边的光阴,让自己短暂的生命得到充实。
我很感激,感激上天赋予我最宝贵的财富——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海伦凯勒曾经不是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就告诉大家,不要等到失去了生命,才懂得珍惜它,才知道它的珍贵。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地珍惜生命,关爱生命。
生命是一条川流不息的河,它的`源头,是潺潺的细流。生命的过程,就像这小溪东流,在一路上吸纳众多的细流,在最后融为奔腾的大河,翻滚着波涛,注放大海。生命也一样,有各种养分的加入,方能如这小溪一般,成为大河。那么,生命中究竟须要什么呢?无忠不立,无义不立,无孝不立。
忠于自己的信念,是为了无愧于心?
周朝成立之初,天下被拯救出来,举众欢庆。商纣的死亡,昭示着百姓的安康。谁也没有发现,有两个人,并未因此高兴。相反,他们郁郁寡欢,离开人群,回到了深山中。他们曾是商纣的臣子。而现在,他们所孝忠的国家,被姬氏了。他们没有相别的臣民一样俯首听命于周朝,而是隐居深山,不问凡事。周王派人送来食物,被他们坚决地回绝:因为,他们是商朝的人。为了给商朝这个已经天亡的王朝守灵,为了与自己的君子共存亡。最后,他们饿死在山野中,而山林间,还隐约回荡着他们的歌声:“登西山兮,采薇而食。”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尽忠矣。
坚持自己的道义,是为了顶天立地。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其生而取义者也。”孟子这一句话,表达了天下所有忠义之士的信念,在他们所坚持的大义之前,名利算什么,就连生命都可以毫不犹豫地献出,只为了贯彻自己秉持的道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在听到刺***秦王的请求时,也许就已经看见了自己的死亡。虽然如此,为了大义,他一样没有退缩;苍生涂炭,他无法坐视不理,所以,他没有做一个普通人。秦王的剑最终刺向他时,他的眼中依然闪着坚毅的光。
燃烧自己的孝心,是为了温暖生命。
千百年的文明古国,中国,从来都提倡孝顺。“百善孝为先。”小黄香,也许从小便对这个道理了然于胸吧,尽管他没上过私熟。寒冷的冬夜,每当父亲揭开被子,总会看见黄香睡在自己的床上。他以自己的体温,帮父亲温暖床铺,让父亲睡得舒服,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显出了自己的孝,自己的心。而父亲睡在自己的孩子所温暖过的床铺,也应更安稳、更舒适吧。
生命的苗,需要养分的浇灌,而忠、孝、义,正是不可少的养料。因为忠,才有岳飞,文天祥、陆秀夫的美名;因为义,才有专诸、聂政、要离的雷霆一击;因为孝,才有温被、卖身葬父等佳话。无忠无义无孝,不能使生命成长为参天大树,而只能使它成为无法作栋梁的不成之材。尽忠、尽义、尽孝,生命的幼苗一定会成为参天巨木,直插霄汉,屹立天地。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跳楼,自虐……
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珍爱生命,因为生命是属于自己的,同样,生命也是属于所有爱你的人。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一株不起眼的小草,竟能顶开一块大石头,绚丽的绽放;同样生命也是脆弱的,世上一切的生物都离不开滋润生命的水,生命的创造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无论是人类的十月怀胎,还是其他生物的孕育,都是创造生命的过程,这个过程十分艰难但却使我们格外兴奋,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生活”的意思应该是“生命的活力”,“生活如此美好”的意思应该是“生命的活力如此美好”,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来这里走了一遭,我们就应该好好的走完这一遭,所有生物,对生命的追求是永不放弃的,为了活到最后一刻,因为我们知道,一只活着的狗比一头死了的狮子强,生命的可贵体现于此处,所以我们更应该珍爱生命。
现如今许多大学、公司出现学生自***、员工轻生等等,包括许多的战争,这些是对生命的糟蹋,要知道,人的意念非常有力量,要生不容易,要死很简单,要生,需要一辈子不断的努力,要死,只需要一时的意念,要生或死,只决定那一瞬间的意念。然而,珍爱生命不只是不放弃生命,更重要的是要使生命存在的更有意义,回想起我们读书时,有些人从头到尾不是开聚会就是唱卡啦OK,这些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使用这个生命,我们要主宰它,要做生命的主人,不能做生命的奴隶,这样的生命,可有可无,我们要做生命的主人,绽放出自己独特的魅力,这样才不会面对无情的命运束手无策,荒废了自己独有的个性。
好好珍惜吧,珍惜现在自己拥有的一切,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如同一场有趣的小品,靠我们的双手支撑起它,它不再重演,此时不珍惜,等待何时,珍惜生命,主宰生命。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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