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异地工作想念故乡的作文)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异地工作想念故乡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3-02-05 18:19:28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异地工作想念故乡的作文)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一】

我的家乡台儿庄位于山东省的西南部,号称山东省的南大门。这里有辽阔秀美的湿地公园,还有在台儿庄大战旧址上重建的美丽古城,吸引了很多人慕名前来参观。

春天,当小草们还在沉睡时,湿地公园的树木已开始突出嫩芽,等到盛夏,我们来到华北最大的湿地公园——红河湿地,湖面上一朵朵荷花竞相开放,真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坐在船上游览,又胜似“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好一幅优美的画卷。

台儿庄古城的重建更成为了枣庄人的骄傲,因为这里曾是闻名中外、让日寇闻风丧胆的台儿庄大战发生地,如今硝烟不在,一排排青砖灰瓦、古色古香、气势恢宏的古建筑拔地而起,仿佛在向人们诉说着那段沧桑的历史。我不禁沉思起来,作为新世纪的儿童,我们要牢记历史,努力学习,将来把我们的家乡建设的更加美丽富饶。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二】

我的家乡在美丽的湖南,我爱家乡的冬天。

也许你会说,冬天是那么单调,有什么好喜欢的?我会告诉你,我们家乡的冬天是温馨的、有趣的。

雪花纷纷飘落下来,落满矮矮的山、大地。矮山好似新娘披上了洁白的婚纱,大地铺上了一层白皑皑的棉被,整个村庄、城镇银装素裹。一群群美丽的大姐姐、帅气的大哥哥身穿五彩缤纷的羽绒服,追逐着、嬉戏着,好似一朵朵流动的鲜花,点缀了洁白的街道。

雪地是小孩们不厌其烦的乐园。我们成群结队去滑冰,还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尽管我们的小脸冻得红彤彤的,但每个人都是快乐的。

一进腊月,人们便忙碌起来:购买各种各样的糖果、花生、瓜子,准备过年吃的食物:腌制腊肉、腊鱼,炸至金黄色的猪蹄、五花肉、磨豆腐……最有趣的是打糍粑:大人们搬来石臼,把蒸好的糯米饭舂至绵软柔韧。这时,我们这些等待已久的孩子就能尝到好吃的糍粑了,边吃边在一旁追打玩耍。

街上更是喜庆极了。卖年画的、卖的、卖红包的、卖糖果的……应有尽有。买年货的大人、小孩喜庆地相互招呼着,拥挤着,热闹极了!在农村,妇女们会用五颜六色的彩纸,剪成漂亮而又喜庆的窗花贴在窗户上。

我爱家乡的冬天!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三】

雪,一片片的落了下来,以一种跳舞者的姿势。像是为了奔赴一场盛大的宴会,雪花铺天盖地地涌向大地,讯速创造了一幅凛冽而雄壮的美景。

记忆中的冬天便是这般来的,静悄悄的,毫无声息的,树叶就全掉光了,然而在某一个早间,拉开窗帘一看,才发现雪早已被大雪掩盖,震惊之余便意识到是冬天来了。

河曲的冬天是温暖的。寒冷的早晨,戴着厚厚的手套去广场晨练,道俩旁因为这一场寒冷的天气而愈发显得绿,那是一种怒放的颜色。当地一缕阳光投射到它们身上时,那绿色便像蒸腾着一种绿色的气体,周围的一切也就显得温暖起来,笼罩在这生意怏然的绿色之中。

河曲的黄河,也是一种能够使人联想起冬天的点缀。像水晶一样的结冰,总是反射出耀眼而美丽的光芒。整条黄河都结上了这种厚厚的美丽的晶体,熠熠生辉,但是在它之下是依然缓缓流动的黄河水,这时的黄河是温柔的,文静的,如同一位慷慨的款款而行的女子。打鱼的人早早地便把木杵插在那些结冰较薄的地方,等到下一场大雪之后,便用锤子将木杵所在的地方敲开,钓出一尾尾肥硕而贪婪的小黄鱼。也许中午,它就会成为一盆美味的汤。

冬天的早市,更是河曲的特色。冬天的早市是非常热闹的,温暖的,人声鼎沸的。早市之上时常有小孩子撒娇的声音,老人们爽朗的笑声,还有流浪的无聊的吠声。其实早市上的饭菜非常简单,只是些简单的样式。这些菜河曲人从一出生便开始吃,一直吃,吃到他离开人世的那一刻也不会厌倦。这些饭菜有一个总称是酸饭,包括酸粥、酸菜、酸米饭……人们便是在这酸酸的亲切的气味中感受到了温暖,拉近了彼此心灵间的距离。

我爱故乡,爱故乡的冬,爱她的美,爱她的气味,爱她的温暖。

若说郁达夫故都的秋是凄美的,那么,我家乡的冬是寂寥、空旷、静美的;若说老舍所笔下济南的冬天是可爱而美丽的,那么我家乡的冬便是婀娜而冷艳的。

故乡的冬来得那么温柔,去得也悄无声息,禁锢三个月的黄河见证了存在的痕迹,记住了她的美貌,肥硕的小黄鱼见证了她的温柔,早市之上酸酸的气味见证了她的温暖,而那些绿了落,落了绿的柳树年复一年地述说着冬的故事,它们的年轮是最好的凭证。

冬天,这故乡的冬天,若可以听得到远方游子深情的告白的话,我会毫无矜持地告诉它“我爱你”,也希望它的温暖可以穿越空间继续温暖着我。

离开故乡思念故乡的作文【四】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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