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样能够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我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明白自我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能够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厌恶“混账电影”,为他厌恶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我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笨蛋、白痴、变态,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我就不道德,有时自我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务必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塞林格绝对是把自我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应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十分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十分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我,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我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留意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以前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我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向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
六月的麦田像是影子般,在我的梦里层见叠出。我可能是一只喜爱麦子的小鸟,或者是一个恋于收获的人,即使已被十月萧瑟的风吹着,但还是徘徊在六月的金色里。直到有一天我决定舍弃。
那是一片涌动着不寻常力量的金色麦田。从近处到远处,若轻若重地涌动。空气中总是充溢着麦子的香,成熟的香,撼动人心的香。六月明媚的阳光,柔柔地笼罩着这金色的海,给我一生都难舍的回忆。金灿灿的`流光中,是我的沉郁,这一地的繁盛,如何能斩得尽?我担心因为荒凉会带来侵蚀的寒冷,从天至地的空虚,而我只是想尽可能地保留这片麦地。对我而言,它已经不是一片等待结束收获的麦地,而是一片让我执著守候的幻境。它的深邃宁静,丰盈旖旎,牵缠着的浓烈麦香,早就侵袭了我的身体,削弱了我的意志,我将一无所获——颗粒无收。最初的期盼陡然毁灭,而我仍是渐行渐远,受着梦魇的牵制,模糊了一切。冥冥之中,我还有一丝理智,幻境终究是假,投入的精力固然有去无回。苦苦的期待与耕作不是为了欣赏,我应对自己的付出予以回报,用双手完成承诺。而我更愿意放弃口中的甘甜醇香,舍弃这金色的海。只是,每一个可爱的麦穗不会很快消逝,我走得很慢……背后,是金子般的麦地,流光溢彩。我纠结这喜悦与哀伤无奈地永远走开。
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感慨颇深,虽然主人公张口混帐,不好好读书,但这正是年轻一代在青春期反叛的写照。主人公不求上进,是个不良少年,对于成人们是坚决抵制这样的书来诱导他们的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逆反心理只是一味抵制或是胡乱安排,就如主人公的父母频繁给他换学校,忽略了孩子的内心世界,从而加深了两代人的不理解甚至互相伤害。
这本书在语言上新颖,是以一种对社会反叛的口吻揭露成人世界的虚假,这样的写法可能对于年轻一代造成了共眠,但却会遭来成人们的反感。
主人公抛出问题让人们去思考,人们谈论酒,性,女人等一切无聊的事情,可即便是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若是与他们理解的反方向,他们就会觉得你不成熟,其结果只是让自己更觉寂寞。主人公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
主人公走在十字路口的那段描述着实让人难过,不断说着“艾里,别让我失踪”,可见主人公当时的无助。我们永远无法找到一个舒服的,宁静的地方,这个世界已经混乱不堪。拥有美好人性的主人公,最后也进了精神病院,我们是不是就此同他们一块沦落,人的出路在哪?套句海明威的话,世界不美好,我们才要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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