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10-02 21:32:29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一】

秋雨,绵绵。断断续续的下着。带着无穷无尽的忧伤,落在叶上,落在地上。像是孩子在窃窃私语,又似妇人在轻声啜泣。满树生机勃勃的绿叶悄悄地告诉我,秋天还未至,而耳畔的一丝丝雨声又偷偷的告诉我,夏天已终了。

这几日,已没有了夏日那闷热的天气,让人无法喘息,也没有了轰轰的雷鸣,伴随着的一串串珠帘,排山倒海的涌来。不禁感叹道,转眼间,已是秋了。我最爱的季节便是秋天。有些人不喜欢这个季节,是因为她让人感到凄凉,是因为她让人感到孤独,是因为她偷走了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夏天。而我却认为她是美好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不需要刻意栽培什么,果实也会成熟;秋天是美好的季节,不需要身带雨伞,隔绝雨水与我们之间的亲近;秋天是馥郁的季节,不需要身配香薰,也可以闻到阵阵果香。

最爱秋日。

秋天是凉爽的,不像夏天,即使只穿一件薄薄的衬衫,也会感到炎热,恨不得把自己泡在冰凉的.水里;不像冬天,即使把自己裹成一个粽子,还是不禁会瑟瑟发抖,临近起床,怎么也不肯离开暖和的被窝。

我喜欢秋,喜欢她的天高云淡,阵雁排行,点缀着宝蓝色的天空,与奶白色的云朵嬉戏舞蹈;喜欢她叶儿飘零所带出的串串情绪,与小溪流淌所带出的丝丝记忆,勾起的一抹抹会心的微笑;更喜欢她那枝头缀满的春华秋实,以及所衬配的阵阵果香,在空气中缓缓流淌……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二】

喜欢带着自己四处游荡,在城市的最中央呼吸孤单;喜欢望着窗外的绿叶发呆,在阳光的摇篮里做梦。

我沉默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不喜欢所谓的荣誉和成就,更不喜欢为了所谓的友情而去迎合他人。我厌恶虚伪。我做着我自己。有人对我说,为什么我在你身上看不到阳光?我一笑而过,依然故我。“理想”在梦的那头闪耀,我却独自徘徊在梦的这头。享受,一个人的精彩。

但我爱书,真真切切地爱着,当她将一本书递给我时,我竟忘却了拒绝。我收下书!这是她甚至我都始料不及的,阳光的碎片撞在她脸上,溅起灿烂的微笑。我淡淡走过她身旁。

“宁可在风中折断翅膀,也不愿在笼中失去梦想”--这是书扉页的祝福,手写的。之后,“拼搏和理想”就一直地在我心中流淌。

那个冬天,风依旧刺骨,雪依旧纷飞。但却再也不能封冻我的心。冬季里的一天,她消失在了我的世界。我竟心急如燎,才知道,在购买一本书的途中,她遗失了自己的生命。而书名就叫做《我们的梦想》。才发现,因为她,我的世界已注满精彩。才明白,什么是生命。

病房里,我和她,她安详地躺着。我怔住了,记忆的花朵幽幽地绽放了。她说:“我欣赏你,真的。”“当然,我们是朋友嘛!”“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说吧”“当黑暗袭来,你决不能后退”“黑暗?”“请燃起生命的焰火去征服整个黑暗!”“你可以的!你一定会成功的.!”

当失败涌起,当孤独来袭,当成功降临,当我在前进,我唯一的动力是她,我坚持的信念源于她,我不懈的努力因为她。

如今,沉默的我不再低语,我自豪地奔向了胜利的彼岸。可是,她却一点一点的破碎。我伸出手,伤感一片片落下,吞噬着我的心。总想起“拼搏和梦想”,总想起快乐和悲伤,总想起她。我的生命,正在悄然开放。

而她的生命,在远方的高空,绽放着沁人的芳香。祝福她。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三】

“哎呀!完蛋了!忘记带红领巾了……”上学路上,我习惯性的扯着红领巾走,因为今天时间紧,我就没有悠闲的扯着红领巾上学,谁知却忘记了带,我将手揣进口袋,掏出来一元钱,说:“啊!靠你了,我的\'一元钱!”说着,并疾步走到文具店买红领巾。

文具店的人真多啊!在人群中,收钱老板的红色衣服格外吸引眼球。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进文具店,从货架上面抽了一条红领巾,同一元钱递给红衣老板,可红衣老板根本看不到,我回头望望文具店墙上的时钟,七点三十五分了,我就学着那些给钱的同学一直不停的、大声的喊着:“老板!老板!给钱啦!给钱啦!给钱啦老板!老板……”场面十分混乱,我率先将手里的东西给了红衣老板,立刻离开这个地方,从后面出了去,刚要拐弯的时候,呼喊声从我耳边响起:“小姑娘!你的钱!”我有一种预感,这是在喊我,我立刻转过身,那抹熟悉的红色又出现在我眼前。果然,是红衣老板。我向红衣老板走去,红衣老板将五毛钱塞到了我手中,我一脸疑惑不解,刚要开口,红衣老板先说了,“最近搞活动,你买的红领巾只要五毛钱,所以才这么多人……”我重重的点点头,打心眼佩服这位红衣老板,没有私吞财产,虽说只是不值钱的五毛。“为什么?您为什么要这么做?”面对我的疑问,红衣老板干脆利落的说了一句话:“诚信比金钱更重要!”红衣老板转身回去了,留下鼻子酸酸的我。我跑回学校,幸好没有迟到,脑海中浮现出红衣老板说出“诚信比金钱更重要”时的画面,由衷的笑了笑。

记忆中的那抹红,格外引人注目。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四】

世间万物皆有生命?生命是大自然中每一个生物都具备的最基础,也是最宝贵的东西。没有生命我们就什么都没有了,生命却只有一次,没有重新来过,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也要珍爱他人的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

姐姐生活在乡下,最喜欢小动物了。她经常买小动物养,什么小鸡、小猫、小狗、小乌龟等。可以说,姐姐只要遇到卖小动物的,便执意要买。有一次和大妈上街见到卖小鸟,缠着大妈买下。可一到乡下,便打开鸟笼把小鸟放回到大自然中了。

但不知为什么,姐姐喂养的小动物总是不能活久。例如姐姐喂养过两只还未睁开眼睛的小猫,从喝奶到吃粥、鱼,一点一点地被姐姐精心喂大,可漂亮了!可是长大没多久,却不知什么原因跑丢了,姐姐因此伤心了好几天。最惨的一次是姐姐看到了一只被车子撞得鲜血直淌的小狗,小狗躺在路上直发抖。姐姐可怜这只小狗,便把它带回了家。经姐姐细心检查,发现它的一条腿断了。姐姐花了好多时间为它治疗,但小狗最终还是死了,令姐姐伤心了许久。姐姐知道小鸡、小鸭不好养,可仍买了两只可爱的小鸡。姐姐精心为小鸡做了一个温暖小巧的窝。可是过了两天,忽然冷空气南下,小鸡受凉,出现了死亡的征兆。姐姐心痛极了,拿出自己的台灯给躺倒的小鸡们加温。我正好到姐姐家玩,看到这个样子,心情也很沉重。姐姐看着小鸡低声地对我说:“让小鸡死前也温暧着吧”!姐姐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

一次在班上,我看到了一个同学拿了一支粉笔“叭”地一下子就把它折成两半,扔在地上,随后又一脚踩成了粉末。我愤怒了。这支粉笔实在太不起眼了,可从粉笔的命运我还是想起了生命。粉笔不也是一个微小的生命吗?它也有出生到死亡的过程,制作、出厂、被使用、变成粉末、消失,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历程。它也曾那么快乐的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不惜奉献自己的一生。我们有什么理由剥夺它的生存权力呢?折断一支粉笔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只需吹灰之力。可你想过没有:你手中不仅仅是一支粉笔,而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你在无形之中已经成了残***者!

朋友,你是如此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么,请你也珍爱生命?一切有形无形或是有声无声的生命吧!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含义,懂得生命的意义!做一个幸福的人!

以最爱一抹红为话题的作文【五】

听妈妈说,在解百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位无臂青年,他用脚写毛笔字,写得极好。我觉得很好奇,就想去亲眼看看。

今天天下着大雨,妈妈带着我,特意前往。可一路上,妈妈还在担心:“这样的雨天,他恐怕不会来了。”没想到,当我们转弯进入解百地道,我一眼就看见了角落里整整齐齐地摊满了书法作品。走进一看,上面的书法作品有端庄大气的楷书,有线条流畅的行书,有奔放自如的草书。一位没有双臂的叔叔站在作品前,我从“林风现场书法”这几个字中知道了这位书法家名叫林风。

不一会儿,他坐在了小板凳上,用脚夹出一个卷轴,用镇纸压住卷轴上方,将纸铺平。然后,他又用大脚趾和二趾夹起毛笔,在墨罐中蘸了点墨,捋顺笔头,开始书写。他的腿悬空拎着,写得很流畅,时而轻,时而重,神态自若。我平常写毛笔字抬着手臂就觉得酸,这位叔叔看似不感觉酸,大概是练得习惯了。

他写完草书“精气神”后,我悄悄对妈妈说:“我们花二十元买他一副字吧。”妈妈答应了。叔叔问我想写什么,我挑了一副字多的草书请他写。他微笑着答应了,“忙时井然,闲时自然,顺多偶然,逆多必然,得之淡然,失之坦然,褒则常然,贬则泰然。”他念完后,便用双脚摊平宣纸,再用两个脚趾夹起毛笔,开始写了。

写完后,他又用两个脚趾夹起自己的印章蘸上红色印泥,重重地按在宣纸上。我看叔叔写得好,便问他:“叔叔,你为什么不去西泠印社?”叔叔微微一笑,说:“西泠印社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我点点头。虽然林风叔叔不能进西泠印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足以震动我小小的心灵。

回来的路上,我被这位无臂书法家感动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黄山上的奇松。那年冬天,在风景秀丽的黄山上,我看到了数不清的奇松。它们中不少长在悬崖峭壁上,枝叶繁茂。翠绿翠绿的松树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显得生机勃勃。可是当我看到它们是从岩石缝里长出来的时候,我震惊了:这松树,竟然在没有水,没有土壤的岩石中生根发芽,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拥有了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常人看来的“弱者”,他们可能身有残疾,可能生活窘迫,但他们不畏艰苦地活着,这不正是“强者”的品格吗?我知道生命需要什么了,是——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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