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你,是love story这首歌,第一次以小美女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样的你,金黄色的长发,湛蓝的瞳孔,小巧的吧鼻梁,张扬却不过分的红唇。第一次看见你,是被称为乡村小天后的你,九国混血。
对于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你,我是多加赞赏的——或者说是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在强势的流行乐坛的压迫下,曾一度屈居二线——直到这个女孩的出现。taylor swift,你的出现,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小陨石,唤醒了迷蒙中的乡村音乐,给它注入了一股新的强大力量,不得不说你的出现使得乡村乐坛达到了新的巅峰。你的热度一度赶超了加拿大摇滚小天后avril lavigne,红遍大江南北的lady gaga,以及以实力着称的adele,成为北美最炙手可热的女歌手之一。你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全世界,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美国乡村音乐。
你的歌声使我如沐春风,沉浸在你的歌声里,那是怎样的的一个世界,美好,宁静……第一次听到你的歌是在深深的夏季,那样单纯美好的依恋就是在此时,就是在你的歌声中。听到你歌——fifteen,十五岁,吉他淡淡的弹唱,中性的嗓音,好像让我真正的回到了15岁,是那样的纯洁,干净。
我耳边响起了back to december微颤的和弦。吉他的迂回,拨弦的震荡,层层叠叠地把我包围。最喜欢,你把你的如瀑金发挽在一边,穿上一件水洗牛仔蓝的外套,一袭飘逸的长裙,把你的木吉他抱在身前,放松地唱歌——这是最简单,也最真实的状态。你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松弛,有舒服的空荡,有直沁肌肤的颤抖。身后那种有质感的声音,涩涩的,静静和唱着——你坐在台上,面对着你的听众,抱以恬静迷人的笑容。我喜欢的就是这种如水的纯粹。有些许时间,你抱着自己的.吉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遍野的麦穗、野花。你一定在回忆,在脑海中描摹着一个自己的故事,一个美得如诗,抑或是痛彻心扉的故事。你的歌里有你自己的故事。其实我并不完全认为你是在唱歌,你是在用一种没有国界限制的方式给听歌的人讲故事。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吉他弦在指尖颤动,陈旧的声音轻灵地落进周围的空间。余音与阳光交融,停留在我的眼帘,我感到眼前的光芒,如此眩目。
时间依旧,你的美丽也依旧,taylor swift,在那静谧而安详的夜晚,我会深深将你想起。
这似乎很难做出选择。
如果你问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会选择一本笔记本和一支笔。”
没错,一本笔记本和一支笔。因为这样,我可以记录在环绕世界旅行途中所经历的每件有趣或令人难忘的事情:可以每天给自己列一个清单,无聊时写写,或是画画沿途的美景……
假设第一站我到达了我们的邻国白俄罗斯,我会记下在这个国家里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和沿途我所看到的美景。晚上,我也会写上一篇日记。我会给自己列一个清单,比如我买好了第二天飞往朝鲜的机票,花了一百六十八元,在这一天中,我的开销是多少,我都会记录下来,这样我就可以的对自己下一步的旅行,有一个完整的计划。假如遇到一些新鲜的.事情,我还会把他构思成一片有意思或感人的习作。在异国他乡,由于语言的不通,我还可以通过画画,来传递我们之间的友情以及我对他们的祝福。
就这样还不够,我还会寄一封跨国信件给我的父母,告诉他们我旅途中所发生的趣事和收获,并报平安。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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