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小的大门,古朴而典雅的石壁上,金闪闪的四个大字“滨江小学”是那么亲切,那么耀眼,那么令人陶醉。铁门上的斑驳,是滨小所经历的'风雨与沧桑,是每天上学放学同学们整齐的队列和可爱身姿的见证。
滨小的校标,银白的表面却又带着一丝丝锈色,那是滨小悠久的象征。那优雅的姿态,似两只飞翔的海鸥,又似两个人望着远方在等什么,还似船帆带我们驶向远方。
滨小的操场,小草是那么苍翠欲滴;大树是那么坚韧挺拔;赛道是那么沧桑朴素。那里有我们六年中,列队的姿势.蹦跑的身影.休息的姿态,是那么柔和,那么温暖.那么令人怀念。
滨小的教室,那一块块黑板,一张张课桌,一把把凳子,组成了我们朴素的教室。那柜子里的一本本书记录着我们的一点一滴。我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在黑板上展现。教室里的一切,都勾起了我们美丽的回忆。
老师是我们的家长,同学是我的兄弟姐妹,大家其乐融融。就算有一点小矛盾,也能迎刃而解。
滨小一个美丽家园的地方,一个充满无限幻想的地方,一个有着美好回忆的地方。
我极爱读书!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我的妈妈 是非常善良的妈妈,我小的那个时候家里非常的困难。我有一个舅舅是哑巴,他长的很瘦小,智力也弱。他是我爸爸前妻的弟弟,我爸爸前妻去世了。我的哑巴舅舅在他的哥哥家呆着,冬天很冷,很冷了,我的哑巴舅舅也穿不上棉衣,冷的实在受不了,是大队照顾做了一套棉衣。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的哑巴舅舅也换不下这套棉衣,到了五月节了大队又照顾了一套单衣。才算换下这棉花露在外面的棉衣,那个时候粮食也缺。我的哑巴舅舅常常做错事情被哥哥嫂嫂子骂,我的哑巴舅舅没有地方去,只能常常到我家里来,到天冷的时候,妈妈就找家里的厚一点的衣服或是棉衣给他穿,记得有一次,妈妈把我的一个花色很好看的马甲给了哑巴舅舅穿了,我放学回来,看见了,就生气在地上蹦,和妈妈闹,“那是我的衣服,我可喜欢了,给他我穿什么呀!”妈妈就哄着我说:“你舅舅太冷了,妈妈明年给你做好的、做新的。”
我的哑巴舅舅,平时在家里睡在一个不烧火的凉炕上,就得了一个尿床的病,每次来我家都尿炕,妈妈新浆洗的被子,被他尿的老大老大的河落印了。我看见了,就生气。妈妈说:“他太可怜了,他也没有办法呀!,又不是有意的。"妈妈就是这样的善良,抱着被哑巴舅舅尿过的`被子,搭在院子里晾晒。他一来我家就不愿意走,妈妈说:“那咱们就省下一口,让他吃吧!也不能赶走他呀!”
妈妈心地善良,谁有困难妈妈都帮。
妈妈是高高的个子,很瘦,很瘦的。妈妈非常的勤劳,白天做地里的农田活,晚上在灯下为我们做鞋子。
妈妈生病从来不去看医生,也不吃什么好的,总是,一挺就过去了。我们生病了,妈妈为我们做祖传秘方:麦面汤荷包蛋里面还放上姜。我们吃了这样的好吃的,盖上被子,睡一觉,出一身透汗就好了。
妈妈 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妈妈的腰就弯下了,个子也变矮了。妈妈弯着腰,照样做原来的那些活计。
上中学的时候,有一天,我放学没有回家,妈妈惦记着,就去邻居的同学家问 :“知道不知道我家的芳怎么没有回来呀?”同学说:“你家芳没有交学费被老师留下了。”妈妈听了,急忙出去借了学费。我回来,妈妈说:“学校交学费就和妈妈说呗!没有钱就出去借呗!不要自己扛。”
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妈妈 哭了一夜,眼睛都哭肿了。我看看妈妈弯了快有九十度的腰,看看妈妈憔悴的容颜,我心里有说出的酸楚,说不出的对妈妈的感激。
我从考学就离开了家,妈妈约莫快到我回来的时候。不知道在我回来的路口,看了多少次;等了多少回,望断了多少西天的霞;陪倦了多少晚归的云。妈妈多少次呼唤着我的名字,多少次呼唤着我的归来。在外的我心神意乱,归心似箭。快点回家看妈妈。
我开始每次回家走的时候,妈妈都送我到西边的道上,两只手扶在,两腿的根部挺直了腰,看着我远去的背影,直至看不见。我看着妈妈望着我不舍的眼神,一般时间允许,我就回去陪妈妈再呆一会。这样我回去几次,以后,我再走妈妈就不送了。妈妈和邻居说:“我芳走,我不能送,我送,我芳她走不了。”妈妈就是这样爱孩子,让我放心的回去上班,让我不要惦记她。宁可少看我几眼,不看我的背影,而不送我。
正是:
昔日奔波母挂心, 勺磕门框唤儿身, 桩桩件件总劳神。
欲孝如今亲不在, 悔过当时粗心人, 幽幽梦境伴儿频。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看后大有启发。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以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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