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简单的哲理故事,一个牧羊人梦见有一笔宝藏在埃及的金字塔旁,千辛万苦的去寻宝,最终才发现宝藏就在他常常休息的无花果树下。仅从金钱方面说,他出发后一无所获,回到原点才获得财富。他并非一无所获,他走过的路,看到的风景,遇到的人都是他的财富,他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学会了多种生存技能,提升了自己对于世界的认知能力,学会了倾听自己的心声,找到了心爱的女人。
什么是“天命”?自己的梦想,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天命”。倾听心的声音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梦想。如何倾听心的声音?心的声音是脑海中一个又一个的念头,是我对世界的看法,念头来来去去,说明我的心很活跃。恐惧、嫉妒、悲伤都是对自己的提醒,愉快、幸福、平静就是对自己的鼓励。我观察着我的念头,最终有一个声音会最有力、最持久、最平静,那就是我内心的声音,我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我只能倾听,不能逃避。梦想是用来实现的,不是用来保有的。害怕实现梦想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害怕实现梦想后的无聊,都是阻止实现梦想的虚妄。当我走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时,恐惧就会消失,活在当下、摸索前行,对梦想的热爱和永不放弃的毅力终会让我跨过黎明前的黑暗。美好的爱情也是实现天命的助力,绝不会是实现梦想的阻力。和心爱的人怀有同样的梦想一起向前看,无论等待还是并肩作战,爱都不会消亡。
爸比,你会放鸽子吗?
不会啊。
那我教你好了。
拉根绳,扯个人,跑得快,飞起来。
当然,《佩小姐的奇幻城堡》跟《无极》这种烂片相比,不只是自己漂浮飞还是光速带着飞的区别了。
但是,作为波顿的脑残粉,对于波顿放我鸽子这件事,我还是要好好说道说道。
前面进入节奏确实有点慢了,但这不算什么大问题。
人物设定和美术指导也保持了蒂姆波顿一贯的水准。
但是过于反派羸弱的战斗力和缺乏合理的情节设计,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为儿童片,也不是合适的借口。
谁说儿童片,就不能有严密的逻辑、激烈的冲突、长时的高潮?
你们还吃眼珠子料理了呢!都不带蘸大酱吃的。
你们还让爱玛姑娘和祖孙谈恋爱呢!还是原来的配方和味道吗?
我耐心地等待了很久,影片慢慢交代了这部儿童版X战警,各个特殊儿童的特异功能、哥特式的风格和暗黑的氛围,铺垫的还蛮不错的。
我想,除了蒙着头的双胞胎后面会有大惊喜,其他人在小试牛刀之后,应该会有精细和巧妙的设计,让每一个人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
可是,双胞胎一露面,就把对手给石化了,把我也给石化了。
我想起来赵本山的小品,范大厨说,大爷,你有这么好的肚子,干啥早不露出来呢?
赵本山说:这大冷天的,我露肚子干啥?
是啊,双胞胎同学,你们也是下雪的大冷天,想保暖一点吗?
你这么好的技能天赋,早用早轻松啊!直接放两个大招,我们的大反派,山木耳杰克逊肯定会变成石耳杰克逊啊!否则对得起你们双胞胎美杜莎的美誉么?
还有那个隐形人小朋友,没派上多大用场啊?后来直接就完全隐形了。
控制植物生长的小朋友倒是可圈可点,不仅能危急关头搭桥救命,而且能解决世界粮食危机,强烈建议加入联合国救援组织,并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力王小朋友也是时时都在忙活,蓝领工人很辛苦啊!
爱玛姑娘会飞的功能很强大,肺活量更大,一口气能将一条船里的水吸干,好家伙,清除地球表层的香飘飘奶茶盒子,就靠你了,一口气能把这些垃圾吹到黑洞里去。
不过,我好担心,爱玛姑娘和我们小雨果亲嘴,万一吸得用力过猛,小雨果会不会变成干果?
能够用人工心脏复活死人的吴亦凡同学真的很赞,他造就的骷髅大战空魔应该是全片最精彩的一场戏了。
虽然不知道,这艘破船里的骷髅们原本是什么航海目的,但是我可以揣测,他们应该都是二人转演员出身,那身段,那幽默感,杠杠滴。
说到拥有超能力的大反派们,实在是太弱了。
山木耳同学,我觉得就是进化版的金刚狼嘛,结果,被空魔抓住后,完全丧失行动能力,你完全可以变幻出刀枪剑戟、德州电锯,把空魔的爪子都给砍了去,你这样任空魔宰割,对得起你大BOSS的身份吗?
空魔不是无敌的,我们的御女皇后,伊娃格林女士,用一把十字弓,轻轻松松就搞定了,每天都***一遍,今天,你***空魔了吗?
而且,用的是十字弓。
《权力的游戏》里有个家伙曾说道,我不喜欢十字弓,装箭太慢了。
山木耳同学,你也是***太过了。
被你的部下空魔吃了眼珠子,是不是有点亏心啊?
你可以说,魔幻片嘛,何必在意什么逻辑。
魔法世界,自然有他的逻辑法则。
不遵循法则的,自然聊无趣味。
不过,空魔的造型,还真是很赞的。
见惯了那么多的妖魔鬼怪形象,空魔依然清新脱俗。
再说到本片的寓意,眼珠子、儿童乐园、成人的狭隘等等,也都是缺乏足够的新意。
这部片子,整体来说,还过得去,但贴上蒂姆波顿的标签,就有些让人难以满意了。
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情节推进,或是暗黑程度,都可以再深入一点。
特别是,伊娃格林,她可以拿着皮鞭更深入一点。
我总觉得她的眼神里,别有深意。
可是,到头来,她还只是个鸟而已。
这部片子,虽然不完美,但是整体完成度还不错,给四星也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但是因为蒂姆波顿的不严肃,我给三星。
爱之深,恨之切,就是这个道理。
好怀念《僵尸新娘》、《圣诞夜惊魂》里那个神经兮兮的波顿。
爸比,你会放鸽子吗?
不会啊。
那我教你好了。
养一只鸽子,养肥了,放了,它就飞不走了!
暑假时,我是在书店看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上面印着一个骑马少年,一座金字塔。我很好奇,想知道里面述说了什么个故事,便买回家看了。
的确,它让我心中燃烧着梦想和激情的火焰。这本书写的是牧羊少年圣地亚哥的事,他历经千难万阻,受尽无数考验,终于找到了通往世界之魂的方法、找到了他所渴望的宝藏、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想,一个年轻少年,在拒绝一切诱惑、坚持追寻梦想的情况下,一定享受着他最美妙的青葱岁月,我的心里便也渐渐有了追梦的念头。
而我又记起了新近发生的一件事,那也让我非常感动。事情发生在上周我去老师家学钢琴的那天,当时我正在弹车尔尼的一首练习曲。我弹完后,老师惊呼:“xxx,哇!你做到了!你把手上原有的毛病改掉了哎!”我听了,觉得全身浸泡在喜悦的海洋中。因为,改掉之前手腕紧的毛病不知道耗费了我多少心血。之后老师又言语了一段,它们出自肺腑:“xxx啊,你真应该更努力地练琴,你还这么年轻,正是该忘我地多学习哦!”听完,我很惭愧,因为想起之前被我蹉跎掉的岁月。
过去的日子里,却是真的被我浪费了。我有多少时间是真正地在怀者一颗赤诚的心去学习呢?我又有多少时间是反复咀嚼老师的每一句话,然后用尽我所有的力量去做到呢?惭愧呀,那大把如金钻宝石般的流金岁月都已从我的身旁白白溜走了。
于是,我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不虚度光阴!我决定,我要像牧羊少年圣地亚哥一样,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啊,勇敢地冲!而后,又一个美妙的念头在我脑子里产生。我还年轻,只有十四岁,我的人生正如一张洁白未污的白纸,我可以在上面尽情地绘呀、写呀,将其刷上绚丽的颜色,使其印上美丽的画图。
是哟,我还年轻,我有满腔的热血和精神气儿,可以挥洒无尽的汗水。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我的全身溢满激进的色彩,可以使任何人看了我都有奋发向上的劲头。
正如书中的法老王麦基洗德告诉牧羊少年说的:“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我想,我强烈的念头正会帮我实现我的梦想,使我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优秀的人。因为,我还年轻。因为,我有梦想!
有一本好书它被三为总统推荐,也被极为名作家推荐,还有我喜欢的作家之一曹文轩,看完这本书,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少年叫圣地亚哥,一位牧羊少年。因为做了同样梦而感到怀疑,于是去找住在塔里法的老妇人,为他解梦。当老妇人说报酬是他梦中所说财宝的十分之一。男孩却越来越相信这个梦是真的了。可是由于牵挂那商人女儿的缘故,渐渐放弃了梦,也淡忘了。可是一位撒冷之王,改变了男孩的命运,让男孩去寻找自己的天命:寻宝。男孩第二天将男孩羊群中的十分之一给了撒冷之王,当男孩问财宝在什么地方的时候,老人说“在埃及,金字塔附近。”男孩发现和老人说的地方一样。男孩在当天就被骗走了所有的钱。可是在第二天,男孩在水晶店里有了工作,想攒了钱再去埃及,可是,过了三个月,男孩又放弃了梦想。可不久,男孩发现,自己应该去埃及了,在去埃及的同时,男孩,看到了沙漠也了解了沙漠。去寻找梦想,当到达绿洲的时候有找到了炼金术师,并带他走向了埃及。在那里,男孩并没有找到宝藏,却从难民中,得到了财宝的下落,就在自己的故乡。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知识。只有相信别人,别人才会相信你。是在老妇人解梦时我所感到的。从撒冷之王的话中,我所得知:命运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主宰,只有你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
我想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实现梦想就必须先战胜否定梦想的力量。
有一个古宅,花园里碧草青葱,鲜花怒放,树木葱茏。这里青春常驻,四季花开,时光停止。有随风飞扬的,裹着蓝色衣裙的少女,有赋予木偶生命的少年,有红发姑娘,有娇憨萝莉。还有一位抽着雪茄的,有猫一样魅惑,鸟一样轻盈的美艳少妇。
蒂姆波顿把这个魔幻故事打造成一个薄荷糖,发出童年和青春的清新气味,发出美妙的色泽,让人忍不住想尝尝味道。可惜,糖最终化在嘴里,也只是颗薄荷糖罢了。糖很甜,但是味道未免太单调了。
所有经典的童年故事里,都有个中二的少年 ,最终打败邪恶的巫师(巨龙,拯救了公主(王国,最终HE.
这个故事也未能免俗,从一开始爷爷被害,男主和反派的斗争便埋下种子。最终,从一个懦弱勇敢的孩子,变成打败魔鬼的勇士,拯救了孤儿院。
所有二元对立的故事,如果反派没有足够立体的形象,便就如童话里最终被消灭的巨龙一样,只为了王子的爱情走个过场。这种形象是为了被打败 而建立的,是为了故事而建立的,因而没有真实感。没有真实感,便 不能打动人。
佩小姐的故事里,反派一如既往的干坏事。大概唯一让人记住的事情,就是他们跑去挖了小孩的眼球,剩下就是典型反派的夸张的表情(奸笑和老套的嘴炮。片中其他的地方,从对学校和父母的描写,有些对成人世界的讽刺,但是都极为薄弱。
与之对比的,是导演的经典作品,剪刀手爱德华。里面并没有什么大奸大恶的反派,让人心寒的正是普通邻里之间的冷漠,流言和猜忌的伤害。所谓的正常人对异类的排斥 。剪刀手和正常人的对立荒谬,但是真实;真实,所以动人。
套路不是不能用,但是这次,导演没有用老套路玩出新花样。故事,除去一些漂亮新奇的小细节,未免太单薄。
爱情也是千百年的老套路的。导演似乎对这种情侣之间,时光相隔的戏码情有独钟。爱德华里 ,女主已经白发苍苍,而剪刀手却独自一人,在时光中永伫。爱丽丝里,爱丽丝会长大,亦会老去,疯帽子还是会在那个幻想世界里,十年如一日的开着他的茶会。在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也面对着两难境地。男主应该回到正常世界,像正常的人一样老去,还是应该和女主一起,待在那个永远不老的轮回中。
作为一个大团圆爱好者,不知为何,我对这个男主女主最终happy after的结局怅然若失。觉得这个结局还不如故事中的一个片段真实 。少年带着女孩送的玫瑰回到自己的时代,安放床头,一觉醒来,娇艳的玫瑰已经凋谢风干,一触成灰。
我看完回味时,总觉得电影 里还隐藏着另一段情愫。男主的爷爷和女主。他们的故事在电影的叙述中若隐若现,特别在男主的青春无敌面前,似乎更无关紧要。
但是仔细想想他们的故事。
他迫不得已,离她而去。他娶妻,生子,当了祖父,进入暮年。听说他似乎背叛够他的妻子,听说他不够关心他的孩子,他对孙子一遍又一遍重复当年往事,但他终究没有回去……
她在那个古宅里日复一日的接松鼠,在巴黎的游乐园里看每日一样的雪,娇颜未改,她在那幢宅子中接了成千上万次他的'电话,但他终究没有回来。
那天她在古宅的废墟中看见一个男孩,她情不自禁唤他的名字。
当她看着那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她是否还会想到那个几十年前的他。
时光荏苒,我们已被时光阻隔,但是那个我爱过得人啊,还在记忆里,不曾老去。
执着于这样的爱情。是不是也是导演的执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一本书不止题目、内容奇妙,就连来历也是十分神奇!
这部译成中文只有十万字的作品初期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出版商和作家本人都没有料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一书后来竟使销售量极高,名列巴西畅销书排行榜长达六年之久。截止到一九九九年,该书在巴西已印行至一百五十二版次,印数超过两百万册,成为巴西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多的一本书。《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仅风靡巴西,使作家在国内声誉鹊起,而且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五大洲出版,并在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阿根廷、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八个国家名列畅销书榜首。迄今为止,该书在国外已售出九百五十万册,称得上是一本世界畅销书,可见这书是有多奇幻。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牧羊少年做梦梦到金字塔有宝藏要去寻宝的事。再一次放羊中,遇见了神秘的撒冷王,撒冷王知道了牧羊少年的梦,为他坚定信心,指引他去寻宝藏。在去金字塔的路途中,他的钱财被小偷所盗,就在牧羊少年身无分文时,一位好心的水晶店老板帮助了他,让牧羊少年在店里打工。牧羊少年工作了将近一年,把他的心愿告诉了水晶店老板之后,继续踏上了旅途。随后碰到了一位英国人旅者和他的师傅——炼金术师,一起前往金字塔。然后牧羊少年遇见了女孩法蒂玛,经历过种种波折,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看完这书,我不禁为牧羊少年的经历感到哭笑不得。是啊!生活不也是这样吗?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这是我读完这本书获得最大的感悟——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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