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就在郑州,我在郑州出生,在郑州长大,这里是我最爱的地方。我喜欢家乡的春天,因为它给大地生命;我喜欢家乡的夏天,因为它拥有着人们辛勤的汗水;我喜欢家乡的秋天,因为它拥有着丰收的果实;我喜欢家乡的冬天,因为它拥有童话般的梦境。
春天,嫩绿的小叶悄悄的钻出枝条,嫩嫩的,绿绿的,像一群绿甲壳虫,爬在树上吸汁呢!厚厚的积雪融化了,雪水会汇成一条条小水溪,清澈透明。阳光一照射,水面泛起金色的波纹,美丽极了。小鸟在枝头欢快的唱歌,还有柳树在伴舞。春天,是美好的。蝴蝶为她翩翩起舞,小花为她竟相开放,小青蛙为她尽情欢呼,鸟群为她放喉歌唱……
夏天,所有树长满了深绿、深绿的树叶,真枝繁叶茂,葱葱茏茏。火辣辣的太阳挂在天空。各种树木长得它们用密密层层的枝叶把阳光挡住,让人们在树下歇凉。还有一只只草蜻蜓在树上产卵,像树上休息着各种身体是绿色的昆虫,组成的一棵长着不同叶子的怪树,下雨将会帮助这棵怪树成长。夏天,还可以去游泳,去乘凉,那种感觉,真是乐胜天仙。
秋天,所有树叶都黄了,微风吹过,落叶像金色的蝴蝶一样,慢悠悠的落下来,像是给大地铺上了一层薄薄的地毯。。只有冬青树还是一身绿色的套装,还直直的站在那儿。这时,金黄的鸭梨、火红的苹果熟了。望着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果实,农民伯伯高兴的笑了。
冬天,所有树长得光秃秃的棕色的树干也很美。下雪了,雪花在空中飞舞,就像一只只白蝴蝶从天而降。树白白的,草也白白的,像是盖上了白色的被子,让万物休息一个冬天。
这就是我的家乡,最美的天堂。我爱我的家乡,因为它给于我快乐,给于我幸福,给于我美好的回忆。它将永远成为我的快乐天堂。
有一处地方,四面环山,郁郁葱葱。五彩的花儿遍地开放,嫩绿的稻谷仰头微笑,您猜那是哪儿?那就是我外婆的家乡。
放眼望去,四面的青山如屏障一样,挡在了前头;又像虎背熊腰的大将军,守卫着家乡;更像连绵不断的巨龙,平卧在家乡肥沃的土地上。那高大笔直的桉树,一排排,一行行,直立在山上,给人亲切的感觉。叶儿沐浴着春光,汲取着精华,舒展而开。一叠叠,一丛丛,密密麻麻,给单调的山体披上了一件翠绿的外套。一阵风袭来,树枝轻轻摇曳,此起彼伏,活像翠绿的波涛。鸟儿在树枝上高歌,青蛙在树林中跳跃,给青山平添了生机。
山脚下,一片碧绿的稻田更令人赞叹不已。瞧,嫩小的稻子兴高采烈地探出头来,迫不及待地观赏这美丽的新世界。稻子们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她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团结一致,用自己微小的一点绿,织出了一张美丽的“绿毯子”。农民伯伯挥动手中的镢头,无私奉献,像蜡烛似春蚕,让自己的勤劳化成人们的丰衣足食。他们挥汗如雨,精疲力竭,却依然不肯休息。尽管豆大的汗珠源源不断地流下来,却毫无怨言。我猛地想起了大诗人李绅的著名诗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他们不再只是农民,他们是灵魂工程师,用他们的撅头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
“咚——”,我闻声望去,只见水塘里仙女散花,水花四溅——原来是鱼儿们在跳龙门。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想欣赏那美丽的池塘。一路上,花团锦簇、百花盛开、争奇斗艳。红的、黄的、黑的……五彩缤纷,泌透心脾。转眼间,一块“镜子”呈现在我眼前。池水清澈见底,天空映照在上面,蓝蓝的;云朵映照在上面,白白的;树木映照在上面,绿绿的。鱼儿成群结队地游来游去,一队队、一群群,数不胜数。鱼儿、池水、倒影交织在一起,成了一幅生机勃勃的画卷。
啊,我爱家乡,我爱家乡的青山,我爱家乡的稻田,我爱家乡的池塘,可我更爱那勤劳朴素的农民伯伯!
我攀登过风景优美的香山,也攀登过枫叶似火的百望山,但我觉得,家乡湖南省衡阳市最有名的衡山是最漂亮的。
衡山,又名南岳,是我国五岳之一。海拔米。由于气候条件较其他四岳为好,处处是茂林修竹、终年翠绿、奇花异草,四时飘香,自然景色十分秀丽,所以有“南岳独秀”的美称,衡山还有“江南第一庙”、“南国故宫”之称。中华祝颂词“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南山”只的就是南岳衡山。
山上有许多植物:金钱松、红豆杉、伯乐树、银鹊树、香果、白擅、青桐以及常绿的香樟、神奇的梭罗、火红的枫林、古老的藤萝。金钱松深为园林家所钟爱,成为江南地区园林观赏树种。枝分长枝与短枝两种类型,长枝上的叶螺旋状散生,短枝叶数十枚簇生,平展如铜钱,故名金钱松。
还有一个令我留连往返的是七十二群峰。七十二群峰一眼看去仿佛一支翩翩起舞的蓝色孔雀正在开屏。太阳一照蓝绿相间、流光溢彩。我多么希望我的照相机能真实的反应这美景,可是照出来的就是没有真景好看。俗话说‘看景不如听景’,但是在这里,我却要告诉大家:“照景不如看景,听景不如看景。”
衡山的最高峰是祝融峰,海拔米,位于北纬27度18分6,东经112度41分05。祝融峰是根据火神祝融氏的名字命名的,相传祝融氏是上古轩辕黄帝的大臣,是火神,人类发明钻木取火后却不会保存火种和不会用火,祝融氏由于跟火亲近,成了管火用火的能手。为了纪念他对人们的重大贡献,将衡山的最高峰命名祝融峰。
我还没有攀登过美丽的衡山。有时间,我一定要回家乡攀登衡山,再看看家乡的变化。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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