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书中给出充分的实例证明,有局限性的视力和智力使得其他生物的“世界观”与人类迥异。许多种类生物作出判断只依靠少数几个关键因子:雄刺鱼眼中的红色邮车和银白色梨形塑料模型就是同类,因为它是靠“红肚子”和“白肚子”来辨别雄雌;鸟类没有数的概念,只能辨别“有”和“无”;黑头鸥会把涂黑的木制头鸥模型当做同类,哪怕无躯干、不会走动、无法鸣叫也无所谓;死去蜜蜂身上会产生油酸,但只要活蜜蜂身上有一点油酸,就会被同伴当做尸体处理掉。
再如,自然界中所有生物都是由以下规律支配的:能量结余(能量摄取-能量消耗)越多,越能保证基因的'扩散。任何有益于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结余(节省能量消耗、争取能量摄取)的变异都会随着繁殖的成功而积累、扩散开来,直到成为种群的共有性状,乃至产生新的物种。这种“经济”规律体现在数量关系上,就是使基因传播最大化。
本书还提到决定年轻时身体素质最佳而老来多病的一个原因:很多致死基因的开启时间段有着较长的年龄跨度,比如亨廷顿式舞蹈病基因在35~55岁之间开启。如果某种致死基因在携带者生育前就开启、***死他,那么它就不会被传给下一代;同样,如果这种基因在携带者达到绝育年龄前就***死他,那么它就不会被传给更多的后代。经过自然选择,这些基因的致死效应都被推至老年,从而避免“过早出击”妨碍基因传播的最大化。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何老年是疾病高发期了。导致年轻时身体素质佳的一个原因正是同种原理的反向应用:在自然选择下,那些提高生存优势的基因会集中到尽可能早的时期开启,以帮助携带者生存下去、顺利发育为性成熟个体,以便有更多后代、更多地把基因传播出去。
总而言之,对任何生物的生理结构、习性等等的“存在意义”进行逆推的结论就是:一旦你假设是DNA 的生存被扩展到最大限度时,每件事都解释的通。
世上只有妈妈好也许这首歌大家都听过。可是你们亲身体验过吗?我就体会到了妈妈对我的爱。
那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是我返校的时候,我和同学们玩三个字。一不留神摔倒了,开始我觉得没什么事就接着玩。玩了一会儿,朋友们却大声说:血、血!我低头一看腿出了很多血,我吓得大哭起来,同学们把我送到校医室,校医把我伤口里的小石子用夹子夹出来。我回到家,妈妈看见我说:这是怎么了,出了这么多血?说完抱起我就去了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又是挂号,又是交药费,忙进忙出,这些被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会儿医生说:幸亏没有伤到骨头,可是石头子里有细菌,必须打消炎针。要打针的时候,妈妈皱紧眉头,好像针扎进妈妈的身上。
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吃什么?喝些什么?可那时我什么也不想吃,妈妈说:行。那你明天去不去上学?我说:去。那行,我给你做饭。妈妈说完就去做饭了。
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那宽广的爱,无私的爱,使我一生不能忘记,等我长大了,不,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孝敬妈妈。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
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
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
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
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
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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