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里,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他叫王XX。
他有一双不算大的眼睛,但非常有神。每当遇到问题时,他的小眼睛一眨,就会想出非常好的主意。他的身高不算高,但跑的很快。每次上体育课时,他总能得第一。说起为什么我们俩能成为好朋友?这要从一次打扫卫生说起。
在一个阳光明媚星期三的下午,轮到我们小组干值日了。大家分工明确,我的主要任务是把教室地面拖干净。我先将拖把涮洗干净,回到教室,这时同学们已经把地面上的灰尘清扫干净,剩下的就是再把地面拖一遍,正当我埋头苦干时,一个热情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这时,王翰文兴冲冲的跑过来,说:“我来帮你一起干吧!”于是,他拿起另一只拖把和我一起干了起来。我们俩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将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通过这件事情,我发现王翰文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于是,我们俩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在生活中相互帮助,在学习上相互鼓励。每当我有不会的问题时,都会虚心向他请教。我为我有一个像王翰文这样的朋友感到骄傲。
我有一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名叫林孟铠。他的个子不高不矮,身子瘦瘦的,皮肤有点黑。圆圆的脑袋上理着一个头。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和善、宽容,从不欺负女孩子,而且他对待学习非常认真。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二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写的字在全班算差的。老师对妈妈说:“你的孩子最好练一练书法。”妈妈就让我和林孟铠一起学书法。贪玩的我其实很不情愿,但是却发现林孟铠很热爱书法。于是就决定跟他一起学了。
上书法课的时候,老师先教我们基本笔画:起笔,收笔,横轻竖重。林孟铠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做示范,可我却东张西望,总是让老师提醒。老师教完基本笔画,让我们每个笔画自己写三行。林孟铠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练习,可我才写了一行,屁股就开始扭来扭去了。看着林孟铠那么专注地练习,我却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上完课,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每次都会给林孟铠留更多的作业量,可是他从不抱怨。换了我,早就嚷嚷起来了。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既然林孟铠这么认真刻苦,我也不能太马虎啊!
后来,我便向林孟铠学习。三年级伊始,林孟铠的认真得到了回报,这次他获得了全校书法比赛的一等奖。我的字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次比赛我还得了二等奖呢!我真应该谢谢他,谢谢我的好朋友。
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我有一个“好朋友”,是一个布娃娃。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头顶上戴着褐色的帽子,一条粉红色的裙子,是我过生日赵晨曦给我的生日礼物。
布娃娃自从来了以后,我就对它爱不释手。放假的时候,抱抱它;玩游戏的时候,能少了它吗?哦,我的寂寞也被一扫而空。
记着有一次,我非常孤独,作业做完了,没事干。于是,我抱起布娃娃到阳台上,对布娃娃说:“昨天晚上你睡得好吗?”它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太阳是什么呢?”它说:“一个大火球。”“大海是什么呢?”它对我说:“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呀?”嘻嘻,我笑了。
布娃娃伴随我度过了日日夜夜,我已经长大了,但我不会忘记我的朋友——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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