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记》播出了很长时间,其中的主人公数不胜数,但令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大的算是易虎臣与吴宗宏了吧。
每个孩子都是追梦的少年。易虎臣是“家喻户晓”的“公子哥”、“富二代”。他的父亲白手起家,打拼了大半辈子才在深圳闯出了一片天地。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让儿子有一个金色而快乐的童年,他疏忽于教育,只是一味的对儿子言听计从,他认为,只要满足儿子的物质需求儿子就会快乐,但是,易虎臣却成为了一个厌学,把老师当做空气,性格烦躁不安的少年。他被室友标榜为“最不受欢迎的人”。而在思茅—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里,求学少年吴宗宏每个星期都要背粮食到学校,从一年级开始,懂事的孩子们就自己做饭,他们吃的最多的`—洋瓜,因此孩子们都是瘦骨嶙峋。他们除星期天回家以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学校里。学校的宿舍简陋的让人出乎意料,几块砖头,烂床板,破旧的被褥变成了这些山村孩子们口中的宿舍。床上老鼠泛滥成灾,肆意妄为……
白驹过隙,很快一个星期的交换生活过去了…易虎臣和吴宗宏都依依不舍的告别了自己相处了一个星期的“父母”和“家”。易虎臣回家后,一反公子哥常态,而是为父母妹妹做了一顿他们期望已久的饭菜。
假如我到了那贫困潦倒的山区别说那般勤奋的求学,就是在那儿呆上一两天估计都会吃不消吧。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但是我们的条件同思茅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编导问起吴宗宏时。吴宗宏却一脸风轻云淡的说:“只有上学才会走出大山,读书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对,他说的没错,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才会成为祖国的栋梁,民族的希望,为祖国走向繁荣富强做贡献。
近几天严寒的大风刮来了很重的冷气,我被冻得发抖。然而,在看《变形计》的过程中,我似乎忘记了寒冷,那暖人心怀的画面不仅仅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还彻底洗涤了我的灵魂。热血仿佛仍然在心头沸腾,那么和谐,那么美好,同时也给这寒冷的冬天画上温暖的句号。
李锦鉴,13岁,出身于重庆一户富裕人家。父母常年在外工作,由于他恶劣行为,母亲只好当全职太太,给他无尽的爱与关怀,可就是不能唤醒他麻木的良知,他成天无事生非,目中无人,打架伤人成了家常便饭。他母亲痛哭流涕,毫不夸张地称他为“魔鬼”。他曾因母亲关掉电脑而狠心打伤母亲;也曾因不满学校管教而用砖头砸伤老师,几次三番的教导,仍屡教不敢。
为缓解这一残酷的现实情况,节目组安排李锦鉴与山里的孩子韦志忠、韦方芳互换七天,体验对方的生活。
韦志忠、韦方芳兄妹甚是懂事。身居在崇山峻岭之中,有大山一样坚忍不拔的品格,有淳朴的乡村气息,勤劳勇敢,责任感强,热心助人。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的他们与城市中的李锦鉴形成鲜明了的对比。
互换的第一天,李锦鉴乘着火车,似乎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离家的兴奋感。父母把他不舍地送走,而他却一脸鄙视。
到了大山里的学校,李锦鉴迎来的是热情的同学欢迎仪式。大家兴高采烈,都十分开心见到新同学。此时,一心想成为公众焦点的他第一次得到了满足感,尤其是在酒阑灯炧,奢侈喧嚣的城市中从未宁静的他居然产生一种归宿感。第一天,他总算没有惹事。然而到了晚上,他遇到一群蚊子的袭击,在与其斗争中,只能跑进了黑夜中,油然产生一种后悔的情绪。
在第二天的课堂上,他依旧我行我素,对于老师同学充满恨意的他,公然违反课堂纪律,他不满老师的劝导,怒火冲天,用力推翻桌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同学们感到害怕,也对他敬畏三分。
在一次喂牛的经历中,他由于心不在焉加上对农活缺乏经验,使得牛吃了别人家的玉米。这简单的小事,李锦鉴却不以为意,希望撒个小谎就得以脱身,可没想到这点小事却让农家儿子被他爸爸责备,失声痛哭,还要赔钱。李锦鉴第一次有了负罪感,说出:“对不起”,并不断安慰他。也许,这就是他良知的第一次觉醒。
接下几天,山里的环境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他甚至靠在窗前,盯着这破烂的碗与肮脏的地板,眼里噙满泪水,他想妈妈了。想起他优越的生活。这是他第一次流泪,为了妈妈。他拿出手机,发短信给她:“妈妈,对不起,我错了,都怪我,我太傻了……”短信里充满着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懊悔与希望得到妈妈原谅的忏悔之情,打妈妈的场景一幕幕在他眼前浮现,他此时觉得自己辜负了妈妈的爱……
时间飞逝,短短一周结束了。离别总是那么痛苦。最后一节班会课上,他对全班人表达自己对父母的思念,千言万语,都汇成一滴滴感动的热泪。妈妈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情感,破门而入,给了儿子一个猝不及防的拥抱,一个意料之外的惊喜。于是,一家三口幸福地团聚了。我,早已泪流成河。
音乐声徐徐升起,在座的每位同学都痛哭不止。
《变形计》中,我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爱的力量。它散播温暖,传递真情,塑造性格,引领未来。爱是世上最锋利的武器,能深深刺入心坎里最柔软的的地方;爱也是世上最有效的良药,能医治那久疮不愈的哭诉的灵魂。
放假前一天,朱老师让我们在教室里观看《变形记》。这是一档我从未看过的真人秀节目,只隐约听说是城里孩子与农村孩子互换体验不同环境生活的节目,心想可能不太好看。可节目开播一会儿,我就被其中的两位嘉宾深深吸引了,她们一个是来自辽宁鞍山的叛逆富家女刘珈辰,一个是来自云南文山的懂事贫苦女孩杨杰。
曾经的刘珈辰很少去学校上课,下午4点起床,经常后半夜回家,穿梭在鞍山、沈阳的各个夜店,零花钱动辄上万……而杨杰则是一个留守儿童,因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小小年纪的她便挑起家庭重担,砍柴做饭拌猪饲料,照顾九岁妹妹的饮食起居,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角色互换开始了,城里的“问题少女”刘珈辰无法适应边远山村的贫困、落后,时刻想着逃走。可当杨爸杨妈特意从广州赶回来细心照料她时,她麻木已久的心开始融化了;当她听到许多留守儿童哭着说出对父母的思念时,她被深深地打动了,原来被她那么不以为然的生活变得幸福了。而进城后的杨杰,因懂事乖巧和刘爸刘妈相处得十分融洽,她也没有因为城市生活的富足而变得浮躁。
互换结束后,杨杰依然能很快地融入到从前的生活中,似乎还多了几分淡定和从容;刘珈辰则因为舍不得淳朴善良的杨家人而哭泣。
这节目让我看到了叛逆少女心中的脆弱,感受到了贫苦女孩内心的坚韧,也体会到了留守儿童的辛酸。反观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没有刘珈辰的浮夸,也没有杨杰的艰辛,但却不愿吃苦、做家事,凡事喜欢依赖父母,总认为享受家人的关爱是理所应当的,根本不懂得感恩父母和家人,有时被父母批评了,还对他们产生怨怼与偏见。
和杨杰这些远山里的留守孩子相比,我们确实拥有了太多的幸福,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来一次变形,学会并懂得感恩呢?要知道父母和家人为我们付出这么多,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所拥有的,不去感恩父母并为之努力学习呢?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正如本文的题目,由文本到感性理解,再到理性剖析,层层深入,与卡夫卡及笔下的“甲虫”一次次心灵撞击,撞得铿锵有力,“粉碎”后融进自己的思想中。
星期四的下午,由于下过雨陆地上还没有干,所以我们没有下去。我们便在班上看变形记了。
《变形记》的主人公是易虎臣,他在班上被评为“最不受欢迎的人”在班上当老是空气,当生活老师是克星,另一位却是班上“最受欢迎的人”他叫吴宗宏每天要走5个小时的山路上学,被同学称为最好的人,他们将要换一种生活。易虎臣本来是不想参加的但他爸爸答应给他买IPHONE4S,他才勉强答应的。
经过采访后两个人便兴致勃勃地踏上了变形之旅,先是易虎臣的,易虎臣一来,山腰间有许多同学在等候,其中的代表送了一束鲜花,并说:“欢迎来到云南”。易虎臣十分感动说:“我一定要把它好好的珍藏起来。”他在这次变形任务中最关心的人就是小黑,由于当天晚上老鼠出来过,搞得易虎臣整晚都没有睡着,但易虎臣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他在那里还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叫施宸志,他主动向易虎臣说话,并和他成了铁哥们。在那里易虎臣帮助了小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爸爸,小黑的爸爸在西双版纳做牢,小黑十分想见他,易虎臣帮助小黑完成了愿望。
接下来就是吴宗宏的,他来到易虎臣的家的第一天晚上易虎臣的爸爸就给了吴宗宏1100元,第2天易蓉就带他去了学校,在学校收到了一束鲜花,他在那里由于没找到爸爸给他的打工地址,但他没找到,一气之下对摄影师是不停的骂,在摄影师的鼓励下找到了那家废品厂,并和爸爸一起赚了65元。回来后由于经过这几天的变形知道父母的不易,不要IPHONE4S了。
七天时间太短太短,假设一个人能活70岁,那七天不过只是3650多个星期中的一个罢了。可是,有七天却让易虎臣和吴宗宏两个少年有了巨大的改变。我起初并不相信,七天短的连我都经历了600多次,一周来又过似乎那么短。但看了《变形记》之后才发现,七天,照样可以改变一个人。
易虎臣的变化是巨大的,他的变成功给我很大启发,第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城市里,他因为同学的攀比,而不由自主卷入了攀比的潮流之中,而来到农村,他无需攀比,那里的小孩都很纯洁;第二父母太宠我们了。易虎臣的父亲和母亲因为太宠他所以什么都不会,觉得钱来得很容易。记得以前参加知心姐姐夏令营,一个小孩看着面前的鸡蛋就是不吃,老师问她怎么不吃鸡蛋?她的回答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鸡蛋怎么和我们家的鸡蛋不一样?我们家的鸡蛋都是白的。”这句话透出了什么?这也能看出过度宠爱对我们的伤害!第三,友情是纯洁的,正是因为易虎臣在城市里,友谊中加入了金钱之类的东西,友谊便变了味,在农村,却不必要。
相比之下,吴宗宏他也学会的自强,更加懂得了忍让,这是很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同时,他们家的贫穷、学习的认真和我们产生的巨大反差值得我们去思考。
人穷志不穷,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不要攀比,不要悲观,想想在贫穷的苦孩子求学的历程,你会发现,其实你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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