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在人的一生中,可以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也许会陪你渡过难关;也许会伴你成长;也许会教你学知识;也许会……而你敬佩的人,往往会在人生道路上为你指引前进的方向。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一位这样的人在为我默默付出——大大的眼睛,红红的嘴,乌黑的头发,她就是我的妈妈。妈妈每天辛苦工作,回到家后做晚饭给我吃,可我并不认为妈妈有多么辛苦,因为她做完事后就可以玩微信和QQ了,而我却不行,似乎整天有做不完的事。直到那次事件的发生,我才知道了妈妈看手机的背后,藏了一个怎样的秘密。
记得那是周六的一个早晨,我完成了父母老师教给我的任务,回到床上看了一会儿书就睡觉去了。当我醒来后,走进爸爸妈妈的房间时,我发现妈妈仍然在看手机,并且连头上的汗流了下来也顾不得擦一下。我当时就好奇了:“以前从没这样过,现在什么东西能让妈妈如此专心呢?”我顺手拿起她的项链,放到她眼前摇了又摇,妈妈看也不看我一眼,刹那间,我以为时间停止了,小鸟不再歌唱,青蛙不再捉虫……一切都停止了。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妈妈已经走到阳台上浇花去了。我偷偷看了一下她的手机,原来,妈妈在看书呀!想到以前的淘气调皮的样子,我不禁愧疚起来,当妈妈回来时,我对她说:“对不起,我错怪您了。”
看到妈妈这么大年纪还学习,而我每天却不情愿地去学习。为什么妈妈能做到,而我做不到呢?这也验证了那句古训:“活到老,学到老。”这就是我最敬佩的妈妈,每天白天工作、晚上教我写作业,自己还要学习。她不论年龄多大,仍然坚持学习。而妈妈的压力必定比我大,可为何妈妈能做到的事,我却做不到呢?最后,我想对您说一声:“妈妈,您辛苦了!”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奶奶,因为她最、乐观。
几个月前,奶奶的右腿红肿化脓,伯伯和爸爸带着奶奶辗转了多家医院,查出了骨髓炎,并且很严重,医生一致建议,唯一的方法只有——截肢。什么是截肢,就是把腿锯掉!伯伯和爸爸手足无措,奶奶沉思了一会,忍着眼泪说:”听医生的,截肢吧,以后还能装假肢呢,一样可以行走“。我很难,奶奶在做这决定时,要有多么大的勇气。
手术完成的很成功。因为我要上学,没有办法陪在奶奶的身边,那几天,我的脑海里都是奶奶的影子,恨不得上飞到奶奶身边,陪伴她,安慰她。周末到了,坐在去医院的车上,我的心里想的都是安慰奶奶的话,想了一遍又一遍,改了一次又一次。
到了医院,我直奔奶奶的病房,还没到病房门口,忽然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我放慢了脚步,咦!好像有奶奶的笑声。我轻轻的推开病房的门,只见好几位阿姨和老奶奶围坐在奶奶的床边,她们谈笑风生。看见身体虚弱的奶奶,我强忍着,一路上想好的安慰奶奶的话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奶奶偷偷的用毯子遮住截肢的右腿,转过身向她的病友介绍起我:“这是我的孙女——孙雨喧,年年大班长、三好生,写字画画都很漂亮……”奶奶的病友告诉我:“奶奶现在都快成为骨科病房的快乐了,因为奶奶非常勇敢、乐观,从来都没有叫过一声痛,还鼓励我们勇敢的和病魔作斗争,刚才还和我们说笑话呢。”
奶奶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问我的学习情况,我轻轻的掀起奶奶腿上的毯子,看着空荡荡的右腿,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了,“疼吗?”“有一点,不过奶奶忍得住。”看到奶奶这么勇敢、乐观,我不由得对奶奶充满了敬意。
奶奶,您是如此的坚强,我要向您保证,在今后的学习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也要坚强,努力克服。奶奶,您是我最值得敬佩的人!
通过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认识了一位最令我敬佩的人——海伦·凯勒。她一岁半时因患猩红热失聪致盲,但是她在老师莎莉文的帮助下刻苦学习最终成为了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和社会活动家。
我尝试蒙上眼睛不用家人帮助围着家里转了一圈,短短几分钟就受不了了。可是海伦·凯勒却在黑暗中度过了整整87年,而且以顽强地毅力克服了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痛苦,并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读书和说话,脾气不再暴躁,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位学识渊博的作家和教育家。
有一次海伦·凯勒和莎莉文老师经过一家水井房,莎莉文老师把海伦·凯勒的手放在了水管口上,顿时一股清凉的水从海伦·凯勒的手上流过,她猛然醒悟,原来“水”就是这种奇妙而清凉的东西呀!在莎莉文老师精心的指导下,海伦·凯勒学会了拼写许许多多的单词,她不分昼夜不停地书写着单词和句子,想一块干燥海绵在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每天拼命地摸着盲文,以至于小小的指头磨出了血……,就这样海伦学会了用手指说话,阅读,书写和算术。
通过阅读我还知道海伦·凯勒市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她心灵丰富,感情细腻,用触觉感悟着多彩的世界,她说:“春夏秋冬一一在我身边展开,这对我是一出无穷无尽惊人的戏剧。这戏在我手指上流过。”
我敬佩她的坚强的意志,热爱学习和热爱生命的品质!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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