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深夜了,时钟“滴”“哒”“滴”“哒”地走着,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着今天的那件事……
今天是星期三,又轮到我值日了。我按照惯例站在校门口值日,检查队员们佩带红领巾的情况。七点半时,班主任刘老师带着儿子浩浩准备进校门,正在值日的我发现浩浩胸前没有佩带红领巾,正准备上前检查,可是不知怎么的,脚仿佛有千斤重,怎么也迈出不了一步,我望着即将过校门的刘老师和浩浩想着:怎么了吴京懋?快去检查啊!可我一看到刘老师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心想:浩浩可是刘老师的“爱爱”,如果去检查势必会得罪刘老师,对我没有好处;不去的话,会被别的值日生当笑话,甚至遭到大队辅导员的批评。当时我左右为难,思绪万千,是检查还是放呢?心里在这之间徘徊着。这时刘老师和浩浩已经跨过校门了,我不知所措地望着他们,心想:怎么办?算了吧,还是自己受点委屈吧。于是,我当作没看见把浩浩悄悄给放了,可这一切,被也在值日的大队长张笑看在眼里,她连忙走到我身旁严厉地说:“怎么了?不去检查,平常你胆大包天,今天怎么退缩了?啊!”我无言以对,低下了头,心里火辣辣的。“快去追!”听到张笑的催促声,我静下心来想了想:觉得自己身为大队干部应该要以身作则,当好榜样,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为了私利而违反纪律。于是我快步追上浩浩,这时我又软了,不知如何下手,这时舒雪慧大喊:“吴京懋!”她仿佛提醒我,快追!我鼓足勇气走到他们母子旁,向浩浩敬了个队礼,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小朋友……你……没带……红领巾,请你登记……名字吧。”这时刘老师望了我一眼,我满脸通红,不敢看刘老师。
下了第一节课,学习委员告诉我刘老师叫我,我心里忐忑不安:刘老师什么事叫我呢?肯定是今天早上那件事我得罪了她,刘老师又有魔鬼老师之称,这次前去我是凶多吉少,当了干部真得罪人,真倒霉!我心惊肉跳地来到老师办公室,见刘老师正在埋头批改作业,我轻轻敲了下门,刘老师回过头见我来了,满脸微笑地说:“你来了,快坐。”我见刘老师十分温和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刘老师慈祥地说:“今天的工作做得不错,是老师不对,请你原谅,老师不会责怪你的,你可不要背思想包袱喔!”听了老师一番话,我默默感受到老师是多么伟大,从不责怪学生,关心、爱护着学生,就像妈妈一样亲切。
放学后,我对这件事耿耿与怀。觉得自己做对了!
从小到大,每个人总有做事做错的时候,但只要分清对错、正确对待,就会感到一份快乐。我就是经历了一件这样的事情……
一天,数学老师走进教室严肃地对我们说:“今天。”这短短的一句话,让我感受到空气很紧张。因为每次考试我都考不好,害怕这次又考不出好成绩。正式考试了,我做着做着答题,同学贾天给我一张纸条让我帮他写题的答案,我刚写了几个数,老师就走过来“把纸条给我。”这时,我感觉到全班同学们都在看着我,似乎都在指责我,说我做的不对,有些同学在议论纷纷,“陈悦怎么做这样的事啊?”、“真是的,贾天让他写,他就写啊?”。我知道我做错了,不敢看老师。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去批评了一番。我感到很后悔,决心下次一定改正。
几天后,又要考试了。我提醒自己不能再给他写答案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一次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没有理他,心想我不能再害他了。没想到他急切的又把纸条给了我,“快点!快点!我还等着做下面的题呢!”我摇摇头示意不给他写,他生气了,皱着眉头说:“你快点些,不写的话,我就跟你绝交!”,“不行!传纸条是不对的,我不能给你写。”,“你行!陈悦,我跟你真的绝交,我以后再也不理你了。”说完他就做下面的题了。想到他要跟我绝交,我有点儿心慌了,老师现在提倡要帮助同学。我帮他写吧,可想到给同学写答案是不对的,我还是没有给他写。交完答卷后,我感到心里很踏实,暗暗庆幸:这件事我做对了。
后来,一段时间他不理我了。但是我觉得我自己做对了,因为我不能“害”我的同学。从那以后,考试时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让我写答案的情况了。经历了这件事以后,我感到自己“长大了”、“成熟了”,我相信他会理解我的。
抬头看向窗外,外面阳光普照着大地,蔚蓝的天挂着一丝丝雪白的云,几只玲珑的小鸟叽叽喳喳地飞过,看着炽热的太阳散发出来的万丈光芒,使我坚信这件事,我做对了。
这天,老师大发慈悲,布置了为数不多的作业。于是,为了能在晚修时多挤出一点来看我最喜欢的书,利用课间我拼命地做作业。经过我长时间的不懈奋斗,作业终于要被我“消灭”了,我停下来了舒口气。这时,我的一个好朋友走了过来,她看了看我写得满满的作业,不禁说道:“哇!你做得真快啊!”我笑着说道:“没什么的!只要你认真,专心地去做,你也能很快做完!”好朋友想了一下,说:“嗯……我也想啊,但是我还要多加一篇作文啊,你‘帮帮’我吧!”我知道她的言外之意,“帮帮她”就是给她抄作业。我有点犹豫不决:给她抄吧,被老师发现了不好解释,况且她会对我产生依赖性,既然有了第一次,必然有第二次;不给她抄吧,她肯定骂我没情义,以她的火爆脾气,难保不会来个一刀两断。怎么办?终于,理智战胜了感情,我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不能答应你!”我看见,好朋友愣了一下,随即,愤怒和羞耻渐渐爬上她的脸颊。“嘁!你以为你是谁啊!装什么乖宝宝!哼,找你这种人真是白搭!”说完,她生气地转身就走,看也不看我一眼,直径走出了教室。在她走出教室的那一霎那间,我悲痛欲绝,“我错了吗?”我向着老天问,心里感受到了阵阵悲凉。在痛苦之际,我隐约听到了一丝风声,望向窗外,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密布,风把树叶刮得沙沙响。
怎么?连老天都认为我做错了吗?我仰望天,心中的雨点潸然落下。一声雷鸣似乎下达了攻击的命令。风越来越肆虐,卷起几粒小石子着窗户,窗户被吹开一个小缝,风乘机而入,把沙子吹进了我的眼睛,风紧紧地裹住我,我感觉有些窒息,身体里有着刺骨的凉意。原先的毛毛细雨已转变成了倾盆大雨。我觉得很伤感,我,真的错了吗?
老天似乎感受到了我的伤感,刚才恶劣的天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太阳又升起来,火热地烘烤着大地,似乎是想把雨水蒸发掉。这就是给我的答案吗?我相信我是对的!
哪怕会经历风雨,也要坚持正确的原则,太阳一定会升起!
那天,天空中飘着几丝雨,使人感觉十分凉爽,我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前面有一名妇女,怀中抱着一个女孩,大概两三岁左右吧,她们的衣服破烂不堪,全身上下脏兮兮的,正用可怜的目光看着过往的行人们。那个怀中的小女孩又黑又瘦,嘴里啃着手指头,另一只手摸着肚子,我想她们应该有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吧。周围有许多围观的人,我也忍不住上前瞧瞧。这时,我动了侧影之心,摸了下面的口袋,还有今天早上妈妈给的10元钱,但是看其他的人还无所举动,我还是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
但是,只听见那位妇女一直在祈求着说:“过往的好心的人们啊,救救我们吧,我们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哪怕是1元也行啊,求求你们了!”我有看了看旁边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她那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安静,没有那个年龄间断应该享有的幸福和快乐,无忧无虑,反而多了几分成熟,不哭也不闹,就一直安静的在妈妈怀里静静的看着。这时,我上前走了几步,刚想把钱找出来,就听见身边一位漂亮的阿姨说道:“又不是没胳膊没腿的,凭什么乞讨啊,别给她,她干嘛不去找工作啊!”
周围的人听了这位阿姨的话,也开始议论了起来:“是呀,光会骗取别人的同情来赚钱,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别人的钱呢!”“光会骗取小孩的钱,什么人啊!”这时,我把手掏了出来。
但是,我又大胆的把钱找了出来,并上前走了几步,把钱递给那位妇女,那位妇女只是感激,我便离开了。
这件事,我做对了!
所有的灯火都有着温暖的意义吧。事实上,我常常在凝望黑夜里的灯火。我觉得每一灯火的背后,都有着可以让人靠近的力量。无论是归途还是远行,灯火都是最好的伴侣。
最近常常想起少年时候读过的一篇文章,作者是谁,已经忘掉了。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其中描述的某些细节。一个远行的人,在黑暗的河水中泛舟寻找光明。灯光似乎就在前面,彼岸似乎即可抵达。毫无疑问,这样的寻找总是令人充满希望。可是,还远着呢,船夫说。真的,还远着呢。
我喜欢这样的故事,喜欢这样的描述。那么的宁静,又透着一丝神秘。仿佛自己就在那条船上,晃晃悠悠。一切近在咫尺,一切又似乎永在远方。有什么要紧呢?重要的是灯火,哪怕它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美丽,也可以给孤独旅程中的你带来无限的想象和希望。
因为黑暗,所以才格外渴望光明。因为有寒冷,所以才格外需要温暖。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如果内心黑暗,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灯光的意义其实就是生命的意义吧。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有像我一样的渴求,可是我愿意相信,无论是在多么黑暗的时候,前行的人内心也是光亮的。西方人过生日,总是要燃起一支一支的蜡烛。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庆祝生日的时候,却要将蜡烛一一吹灭。我喜欢那种光茫,喜欢那种光茫映入眼中时温暖的感觉。有一种光茫不一定需要最耀眼,却总能够安静地照亮人们的心灵。
我有一个朋友曾对我说,彼岸的灯火,看起来总是最美丽,所以总让人忍不住想渡过去看一看。我想,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这么一片灯火吧,有时候它也许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近,它可能总是喜欢美丽在遥远的彼岸。可是不管有多么遥远,它始终光亮在你的眼前,吸引着你不断地朝它前行。渡过去,渡过去,即是光明。或许,再漫长的人生,也不过是这样的一渡吧。
在记忆的深处,藏着许许多多童年的回忆,它们就像一颗颗小星星,密密麻麻的散布在我的心里。现在,让我挑一颗最亮的给你看吧。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事了。
在那时,我对一些小饰品,或者闪亮的东西有着浓厚的兴趣。
有一次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七宝古镇游玩,我们逛着逛着,来到了一家精品店,我比较喜欢饰品,而爸爸妈妈不喜欢,爸爸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你逛逛吧,我们在对面的店里,一会儿你来找我们。”听了这话,我高兴极了,一脚跨进店里,开始逛了起来。突然,一个精致的水晶饰品映入我的眼帘,我爱不释手,想去找妈妈来给我买,一看价格,晕!360!天哪,一个饰品,360!哦,水晶的嘛。我放弃了让妈妈给我买的想法,妈妈平常很节约,花一百块买个化妆品也会心疼一下,更何况这是个360的小饰品,仅仅一个小饰品而已,妈妈一点不会同意。什么?可能同意?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她不会同意的。但是,我确实是非常喜欢。怎么办呢?一个坏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偷偷拿走!对!就这么干!我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注意,啊哈,太好了。我顺手牵羊,“牵”走了那个饰品。我若无其事的走出商店,站在门口的那个售货员阿姨,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心虚了。我红着脸走出了商店,回头一看,妈妈呀,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我看,好像都在说,你是个小偷。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白衣小人和一个黑衣小人,黑衣小人说:“你拿走吧,免费的水晶,不要你不是傻吗。”白衣小人反驳道:“诚实无价,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懂吗。”黑衣小人又说:“自己喜欢的东西,干嘛不要。”白衣小人又开口了:“你想想,以后自己的档案上就有了这么一句话:张艺涵,三年级时偷过一个高价饰品。你出去考中学的时候,不觉得害臊吗?”我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饰品,跟门口的阿姨说了声“对不起”,把饰品还给了阿姨。商店里的人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
这次,虽然我没有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我没有感到丝毫的后悔,只有一种感觉:这件事我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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