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一股幸福和快乐的感觉就涌上心头。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更让我找回了童年的那种感觉。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哈帕、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冒险。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人案,况且,当时***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这本书的故事从一个善良的奴隶主与一个非常狠毒的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的。奴隶主谢尔比先生因为运气欠佳,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还因此欠了许多债。用诸葛亮的话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还债,他狠心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小时候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所以主人很喜欢他,长大以后当上了家奴总管的位置,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哈利在奴隶贩子的追赶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落到自由州,到达了加拿大。
汤姆的遭遇跟他大不相同。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跑。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任何怨言,只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后,成了那邪恶的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伊娃的爸爸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出高价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他们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但不久,厄运降临在了小伊娃的身上,她突然病死,圣·克莱先生根据小伊娃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作恶多端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用鞭子打,只要有人违反那么一丁点儿芝麻绿豆的事情,就得挨一顿顿人混合打。汤姆忍受着这“畜牲”般的折磨,但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牢记自己原来的主人的话: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诚实、稳重宽容、虔诚博爱、勇敢正直。汤姆叔叔那忠诚、正义、勇敢、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汤姆叔叔的隐忍和博爱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汤姆叔叔最终,终于被释放了,可那一刻,他已经去世了。但汤姆叔叔的良好品质,在学习生活中对我还是有影响的。比如平时地学校看见谁需要帮助的就主动上去帮忙;平时要听老师和爸爸妈妈的话,和同学之间也要遵守承诺;遇见不文明形为的人要及时阻止。
总之,看完这本书,汤姆叔叔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一天,汤姆的爸爸正在驾驶着马拉车,汤姆看见了,就对爸爸说“爸爸,把我放到马耳朵上,让我驾驶马车吧”汤姆的爸爸便把汤姆放在马耳朵里。“驾!”汤姆大叫一声,马儿就跑了起来,汤姆说向左,马儿就向左。汤姆说向右,马儿就向右。有两个商人只听见了叫声,却不见人影,他细一看,才看见了汤姆。那个商人想:如果把他放在店门口展览,就能赚大钱了。于是,他们就要把汤姆买下来。可汤姆的爸爸不愿意,汤姆说“爸爸,你把我卖给他们吧,我会回来的。”汤姆的爸爸想了想,便答应了。
商人把汤姆放在帽子上,带着他走。到了半路上,汤姆大叫“快放我下来,我的\'东西掉了。”“我们帮你拣吧”“不行,我的东西太小了,你们看不见。”商人只好把汤姆放下来。汤姆一下来,就连忙跑到一个小洞里躲了起来。商人找不到汤姆,便垂头丧气的走了。汤姆看见商人们走了,就躺在草丛中休息一会。可一头牛把汤姆吃到肚子里了,汤姆在牛肚子里大喊大叫,牛的主人听见了,以为这头牛着了魔,便把牛给***了,把牛胃丢到一旁。汤姆从牛胃里爬出来,跑回了家。
汤姆的父姆看见汤姆回来了,十分高兴,从此,他们就高高兴兴的生活了下去。
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折磨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
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痺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牲;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有一天,汤姆走在去往皇宫的路上,突然,天上飞来一只老鹰,向汤姆俯冲下来,一把抓住汤姆,把汤姆带到了一个神秘的洞口。
汤姆走进洞里,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宫殿。一会儿,两个跟自己一样高的宫女出来迎接。她们齐声说:欢迎您来到四季宫!说完就把汤姆接进了宫殿。宫里的女王正在无聊地发呆,一听有客人来,她急忙叫宫女做了几道菜招待了这位客人。汤姆一进屋,发现女王也像自己一样小。不一会儿,桌子上上满了菜,汤姆问道:这是哪里,我怎么会来到这里呢?女王回答道:这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四季宫。我们这里有四个门,分别是春之门、夏之门、秋之门和冬之门。春之门春暖花开,鸟语花香。夏之门绿树成荫,蝉声阵阵。秋之门秋高气爽,瓜果飘香。冬之门冰天雪地,大雪纷飞。
说完领着汤姆来到四季长廊,走了不久就来到了春之门的门口。汤姆看见春之门的大门是亭子状的,两边的屋檐上立着两只活生生的小燕子,亭子上边有一块用紫檀木做成的木牌,上面写着春之门。女王说,这是春之门,这两只燕子是这里的守护神,他们能分辨好人还是坏人,如果是好人,这两只小燕子就会叽叽喳喳地叫着,如果是坏人,这两只小燕子便会发出急切的尖叫声,呼唤它的同伴来堵住大门。女王把汤姆带进了春之门里。一进门,汤姆就感到周围的空气异常清新,他躺在草地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会儿。不久,汤姆睡醒了,女王说:我们去夏之门吧!汤姆高兴地说:好啊,我们出发吧!
他们走出春之门,不一会就来到了夏之门的门口。只见夏之门的大门呈宝塔状,两边的`墙角有一个大大的水缸,水缸里有两条有趣的小鲤鱼。塔的上边有一块黄花梨木做成的大木牌,上面写着夏之门。女王对汤姆说:这是夏之门,这两条小鲤鱼这里的守护神,他们也能分辨好人和坏人。要是好人,这两条小鲤鱼就会向你摇头摆尾,如果是坏人,这两条小鲤鱼就会吐出很多的泡泡将大门堵住。女王和汤姆一同走进了夏之门。一进夏之门,汤姆就被周围的景色深深地陶醉了,高大的杨树列成一排,还有天然的游泳池。汤姆急忙脱掉衣服舒舒服服地洗起澡来。不久汤姆便上了岸穿好衣服和女王走出夏之门向秋之门走去。
转眼间夕阳为天空披上了艳丽的色彩,星星和月亮也为黑夜燃起了光明。他们一同走进秋之门,圆圆的月亮挂在天空,汤姆和女王坐在小桌子旁,一边喝着菊花茶,一边吃着月饼,一边赏月。女王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去冬之门吧!说完就和汤姆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来到冬之门。
冬之门,大雪纷纷扬扬地飘着,汤姆和女王打起了雪仗,他们玩累了就一同走进一间小屋,在火炉边睡着了。
第二天,汤姆一觉醒来,想起了父母,才急匆匆地告别了女王回家,临走时,女王送给汤姆一个盒子,对他说:你一定要等到老了才能打开它。汤姆抱起盒子便回家了。
当汤姆再次来到屋子的原处,发现屋子不见了,他来到皇宫,皇宫也变成了一片废墟。汤姆忍不住好奇地打开盒子,当盒子打开的瞬间,汤姆一下子就变老了,只听见女王对他说:你没有遵守诺言,我要惩罚你!说完汤姆就死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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