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照顾我也有十五个年头了。十五年了,这个女人的变化看的着实让人感动,心痛。
许多个躲藏在尘埃下的梦,在彼岸逐渐汇聚成一场庞大盛宴。金色的篝火用燃烧来祭奠我们已经泯灭的童年。童年,无论怎么寻找,都只是存有女人打我的场面,不知是我这个人爱记恨还是次数太多已成家常便饭,只剩这些。女人的手段很厉害,常常让我疼痛不已。她曾对我说过:“打后心里其实很难受,但是控制不了自己。”知己都记忆深刻。有时还会发笑又有时是那样心酸。由此,女人留给我的印象是严厉的。
是长大了吧!也不常挨打了,或许是女人根本没有精力再管我的琐事。父亲住院了。我终于在周末可以去看看他了。我哭了,女人也哭了,她告诉我:“要坚强,好好学习……”女人的眼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疲惫和无助。我知道,女人终于被击垮了,那是曾经那么“坚强”的人。然而,我错了。
女人依然理事着家务,早、中、晚做饭提去给患病的父亲。为他捶背、按肩、洗脚、换药。女人的三点一线——单位、医院、家里的生活真的很累。半年了,她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把父亲照顾得很细心,当父亲再也没有竖起大拇指夸她的时候,她知道,只剩她一个了。
父亲的葬礼上。女人不会常哭,她只是偶尔发一下呆,那是在想她和父亲的那些事吧!她把葬礼准备的井然有序。那一刻,说真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佩服她,那种无以言表的感受。
这个女人真的很强!无论是工作上抑或是生活中,知道吗?我被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下决心,也要做一个像她一样坚强的人。于是我努力遗忘父亲去世带给我的伤痛。我们的生活终究步入了正轨,女人开始紧抓我的学习,于是我由60名直升26名。
我知道,从今以后,她要担任母亲这个角色也会承担起父亲这一差事,会很累吧!所以我想要说:妈!你感动了我,我会循着你的脚步带着梦想启航,并且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
它无怨无悔,只为我们能翱翔在知识的宇宙里;它无私奉献,只为我们能吸取的知识学识;它忍辱负重,只为我们能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学习。它不在乎别人对它的看法,也无视自己用后被别人抛弃,它只是默默地奉献自己的一生。同学们只知道它能写字,却不知道它也为了我们受苦受难。听,它说:“我们不重要,只要你们获得了知识,这才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它是多么伟大、多么善良。可我们呢?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课,下课还要乱扔粉笔,更不可理喻的\'是,他们竟然用脚踩碎了一个美丽的心灵。他们可恶,可粉笔却当作小孩无知,一次又一次地任他们玩弄、踩踏。
同学们,醒醒吧。你们看到了吗?看到了吗?它是多么的伟大可敬啊。不仅为我们创造了灿烂的明天,更为我们付出了它短暂的生命。小小的粉笔或许对我们来说不起眼,但它却不在乎,只知道替我们无怨无悔地开拓一条辽阔的大道。它不求回报,也不眷恋环境的好坏,只要有用着它的时候,它会奋不顾身。老师,一个既平凡又普通的称呼,可他们却做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他们无私奉献,默默无闻,领着微薄的工资,无怨无悔地为我们付出了一生。看着银发悄悄爬上他们的额头,我沉默了。老师的一生,在我们身上灌注了多少心血,培育了多少桃李--我想,他们自己也不清楚,因为他们教的学生太多太多了,付出的艰辛汗水也太多太多了。谁了解他们的感受,谁又在远处倾听老师心里的欢喜?我在此起誓,定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为报答老师对我的培育之恩,老师珍重,愿你们的桃李满天下,事事如意!
小鸡长着一双像枫叶似的脚,它走起路来慢条斯理,仔细掂量着每一步。上次,一只猫在追赶它,它还是踮起脚尖轻轻地跑,绝不会让一点儿泥点落在自己身上。
每当我走到它身边,它就会乖乖的卧在那里,仰起头,真像一只听话的小狗。有一次,我把小鸡带到姥姥家,姥姥家正好有一堆玉米堆在院子里,就像一座小山。我把小鸡放在院子里让它去玩,想不到它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它一扑翅膀飞到了玉米山上,用玉米挡住它的脸,当我发现它不在的时候,我就大叫:“小捣蛋,你在哪里?”小鸡一点动静也没有,只是给了我一点提示,我看到了它的小尾巴说:“你快点出来,我找到你们了。”小鸡一扑翅膀飞到了另一座玉米山的山顶上,因为我追的太急,所以没注意到脚下有一个玉米,“噗通”我摔了一个大跟头。
今天,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还好有小鸡陪着我,我来弹琴,它来唱歌,那歌声真好听呀!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它会跳出箱子,在我的稿纸上踩印几片小枫叶,真好看啊!
这就是我最喜欢又可爱的小鸡。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
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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