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哈利波特故事片段描写作文)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哈利波特故事片段描写作文)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03-12 22:22:14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哈利波特故事片段描写作文)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一】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这样一朵花儿,陪着我们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它永远开得那样灿烂,永不衰败,它就是友谊之花!从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开始扎根。

在生命的长河中,谁不曾有过朋友,谁又会说我不需要朋友,可见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们去珍惜的无价珍宝。没有真挚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说中,精彩的魔法对决场面令我兴奋,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使我激动不已,争夺火焰杯而要面对重重困难让我不禁为勇士们捏把汗。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在这些充满魅力的书中领略到了一种纯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动的是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的描写,使那种暖暖的感觉从三个主人公的言语与动作间慢慢地流淌出来,总会有种身临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厌恶对方直到后来成为知己,这是一个怎样美丽的过程,他们将人间美好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有当主人公们真正理解了友谊的真谛,彼此达到一种境界,这隐藏在魔法世界里的友情才会揭开它美丽的面纱,完全释放出它惊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弦,给无数孩子带去梦的巨作在JK.罗琳的笔下倾泻下来,世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风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带领下,孩子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特魔法之中。罗琳妈妈怎么可能会让哈利一个人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独闯呢?罗琳妈妈赠予了哈利一样很可贵的东西——友情。随着那顶破旧却不失神奇的帽子宣布“葛莱芬多”的时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开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二】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三】

《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从小学就开始看,早已经看过四五遍了,对书中的情节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今年暑假,刚高考完的我在无聊的暑假生活中又把它从柜子深处翻出来,重新细细品读了一遍。

或许经典好书就是这样吧,每看一遍,都能给人不同的感觉;每看一遍,都能从书中发现新的东西;每看一遍,总是会有新的感悟。高考结束,自己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生活的环境发生了改变,这一切的一切都导致了我心境的不同,等我再次翻开这套尘封许久的系列丛书,我发现,这一次的阅读,和之前的每一次都不一样,明明是一样的书一样的情节,再看的时候却已经是另一种心情。以前看哈利波特,看的是让人心驰神往的魔法世界,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出乎意料的人物结局,动人心弦的亲情友情……而如今再看,我更加习惯于去深思每个情节背后的逻辑与内涵。

主人公哈利波特,命中注定的救世英雄,从哪一刻开始,书中最具智慧的人——邓布利多教授,就知道了他是命中注定的救世主?是那个可以打败天下无敌伏地魔的人呢?我想应该就是从哈利波特展现出他非凡勇气的那一刻开始吧!当很多厉害的巫师都对伏地魔讳莫如深,而刚满十岁的哈利却轻描淡写毫不畏惧的叫出他的名字的时候;当他只身前往禁林,独自面对珍奇猛兽的时候;当他逃亡在外,逃脱无数伏地魔爪牙的追捕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勇气,不是无知的莽撞,不是感情用事的冲动,而是是一种真正的勇敢,这种勇敢是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知道可能的结果是什么,知道再往前一步不是天堂就是地狱。

这是我理解的哈利波特的勇气,也是我所缺少的勇气。对于我来说,生活中或许没有决定会涉及生死的重量,救世的意义,但这种勇气却给我在周围的人都随大流的时候,敢于做自己的力量,给我在周围人对生活中不公平的小事一言不发的时候,为弱小者发声的力量;给我当面对新事物别人踌躇不前时,尝试的力量……没有这种勇气,哈利波特不再是哈利波特,他失去了做盖世英雄的机会,而平凡的我,失去了这种勇气,依然是一个平凡的我,我也不在拥有成功的机遇。

矿大校训中的求是创新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能力,是我们每个矿大人都要有的素养,在这里与君共勉之。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四】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写哈利波特人物的作文【五】

难忘的,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十分庄重的,只有真正使你难忘的才算,那么,我忘不了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在我的脑海里,忘不了的那个“他”是一个残疾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今我佩服。

在长沙市一条热闹的街上,围着一大群人,我挤进去看,只看见一幅铺在地上的长幅画的一头,放眼望去,好家伙,这幅画有好几米长呢!在那头,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地上专注的画着画,我又往前挤了挤,来到那个小男孩身边时,我仔细的打量着他:剪着一头乌黑的平发,个子不大,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看样子可能只有七、八岁,但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右手没了,左手也只剩一个肉球,但他仍用他那剩下的肉球在作画,,最令人不可思义的是,他那个肉球画出来的简直惟妙惟肖,人们在围观的`同时,也不忘为这个小男孩感到叹惜,多么好的孩子,可惜没了右手,沦落一到要在街上画画,靠人们的施舍为生,可能他从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正常男孩,但现实是残酷的,不知为何无情的让这个本是完美的生命变得残缺。但是,你瞧他多么坚强,他刻苦学习,才会有今天的成就啊!我不敢多想,离开了人群,但我仍忘不了他。

他能令我难忘的,是他小小年纪对命运不屈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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