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末雨,滴滴答答,带丝凉意。唐初初躲在超市门口,狼狈不堪。
看着孩子们拉着父母的`手走出超市门口,呐快乐天真的笑脸,让唐初初羡慕不已,从小缺少母爱的她,跟着父亲走南闯北,唐初初她学习优异,天生出落得漂亮、清秀,淡眉小嘴,杏仁眼活灵活现,说得好听是美女,说的不好听就是狐狸,也是因为唐初初相貌引得了不少人的嫉妒,那唐初初怎会落到如此地步,得要从一天前的晚上。
女儿,老爸回来了,女儿,你看你跟老爸过这样的日子不是蛮好的吗,有吃有喝的喝酒喝大了的唐父走到床前,扒头就睡,没过一会,眼睛睁开,见到的不是自己的女儿,而是给自己放高利1贷的人,看着不足六平米的房子,寻找女儿的身影,没有,因该已经逃走了,唐父估摸着。可是眼前怎么办
唐初初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学校,眼前一黑,感觉有人把自己的身体抱起,眼皮微微抬起是他秦智祥。
再次睁眼已是在医务室,没有任何人,只是清楚的记得脑海中那片身影
就这样,唐初初与秦智祥成为了男女朋友,秦智祥本身也帅气,头发黑中带黄明显营养不良,再加上是校长亲戚的儿子,自然没人敢欺负他,他们的感情维持得很好直至有一天。
秦智祥因为母亲遇病而去酒吧买醉,接着,他就什么不知道了,醒来,只有他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秦智祥什么都不想想,回到学校看到唐初初朝他飞奔而来,他淡然失色,下课后把她约到操场上,跟唐初初说出要分手,唐初初脸色惨白,半响才说一个字好,秦智祥想原来他们的感情这么不值钱,只是因为他没想到唐初初这么爽快答应了。
唐初初转身就跑,眼泪不停的在眼眶里打转,她告诉自己不能哭,因为,她马上就要走了,父亲因欠债累累,为了逃债,她要转学了。
秦智祥好久没有见到唐初初,就寻到她的班去问了,才得知唐初初转学了。
不是吗,后悔莫已又能怎样,佳人已不在怀,晴天还是留给别人,我不适合。
天天叫他坐在我的旁边,很不舒服。我感觉他是令我讨厌的`人,因为他不诚实,明明是自己错了却不承认。
有一天,我带了几颗糖上学校,被他看见了。他就迫不及待地说:“陈慧贤,能给我吃一颗吗?”我笑着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摸摸衣兜,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带,就说:“我把我的练习册给你抄,行不行?”可是,我知道:抄人家的作业是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答应他了。
很快地,他的那颗糖就吃完了。可我的练习册还没抄几个字呢,他就要拿回去了。我说还没抄完哩,他说:“你的报酬不够!”听了这话,我顿时火冒三丈,毫不客气地说:“是你找我要糖的。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把我的糖吃了。你要是早说少了,我还不同意呢!哼!!”
还有一次,就在今天,他买了两块吸铁石,借给我玩。过后,我还给了他。
一会儿,他对我说:“陈慧贤,你把我的吸铁石还给我。”我很纳闷,不解地说:“我不是还给你了吗?”他不信,立即在我的位肚里翻找起来,没找着。他又趴在地上找,活像一只饥饿的小狗。又找了半天,还没找着。他爬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这就是我的同桌季小浩同学。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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