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因此,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一位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快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知道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知道: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伤心、希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后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知道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知道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因此,我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快乐!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长袜子皮皮》。其实,皮皮只是她的爱称。长袜子呢?是她脚上穿的一双袜子。她真正的名字叫做: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的父亲叫:“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船长。
皮皮是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布满雀斑的小土豆。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那儿缝一块红布。她又细又长的脚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她和她的朋友阿尼卡还有杜米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他们每星期四就会准时到达那棵会长汽水的想树里去采集三瓶汽水。他们还去了皮皮的爸爸统治的霍屯督岛,拜访那些黑人孩子。
我觉得皮皮是个调皮的,有点爱说谎话的,很天真的一个女孩子。我真喜欢她!
最近,我读了一本趣味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欢乐。
读完这本趣味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能够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能够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样就不能够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可是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齐上学,然后利用假期和我的好朋友一齐去坐着“蹦蹦跳跳”去航海,然后去做很多很多欢乐的事情。
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你是皮皮,你会怎样做呢?
《长袜子皮皮》出自瑞典著名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故事中的主角是皮皮,她有着超出人们想象的力气,一只手能举起一匹马,她不仅有着这样的力气,还有着不一样的样子和衣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部满了雀斑。鼻子下面张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衣着更是奇怪,她的袜子非常长,一个是红的,另一个是蓝的,就连鞋子也很古怪,比她自己的脚大很多。
她是个非常自由的女孩,也非常可怜,但是,看了这本书的人,会觉得她并不可怜,而是觉得很幸福。她常常会把自己的爸爸比作黑人王国的国王,把自己的妈妈比作天使。因为她爸爸在一次出海时被海水卷走了,至今下落不明。而妈妈呢,在皮皮出生后没几天就去世了。自己,搬进了爸爸在没有被海水卷走前买下的一座空房子内。在这里,皮皮交上了两个希望有一个特别的朋友:杜米阿妮卡。她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里所有的主角都很可爱,自由。
看了这本书以后,你会觉的皮皮很会说大话,说什么去过世界上所有的地方,还说有些地方走路的姿和这里不一样等等。但是,你还是觉得她很好,对人和善,两个朋友每次来的时候,皮皮都会烧自己最拿手的鸡蛋饼。有时候还会送给杜米和阿妮卡自己在外面玩时捡来的宝贝。那些都是皮皮最喜欢的东西……
这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看的书,四年级的小朋友,你们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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