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游览过北戴河绿意盎然的热带植物园,信步于咫足山林似的苏州园林中,却从没有看见过如此奇特的空中四季海滨生态公园。
它是一座神奇的建筑公园!
它修建在31层高的建筑群中部跨度区内。将七座高层住宅楼的第六、七、八、九层连接起来,占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到处都是用透明玻璃打造成的温室。它在世界排名第二,国内第一。
它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公园!
当我乘坐观光电梯,来到六楼。一眼望不到尽边的大厅内,栽种着各色各样、只有南方才有的棕榈树、龙血树、三叶槟榔、红芒、水粟等等叫不上名来的热带珍稀植物。高的有好几丈,几乎直抵那透明的玻璃大厅的天窗顶。低的是盆栽花草,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芳香扑鼻。真是高低错落,形态各异,是那样的和谐自然,妙趣横生。
它是一个奇幻的童话公园!
顺着蓊郁的树木和清澈的溪流,我们漫步其间。豁然间,一片儿童玲珑般的笑声传来,原来我们走进了蚂蚁搬家、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童话城堡的奇趣世界中。我用奶瓶喂可爱的小锦鲤、与小美人鱼一起荡秋千、和布鲁托一同游戏。是那样的开心快活,恋恋不舍。
这样的植物拱围着这样的水,这样的水倒映着这样的植物,风景间又有这样奇妙的童话世界,再加上空中莺歌燕舞,地上绿树红花,溪中流水小船,鱼儿溪水,让你感觉像是走进了绵延不断的画卷,真是美不胜收啊!
寒假之前,我们班集体借阅了《狼图腾》一书。里面的故事很精彩,我多么希望看到电影版的《狼图腾》啊!
今天,我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到全球通电影城一睹狼的风采。我们买好了票,影厅里很大,能容纳100个人,到了下午两点十分,电影就开始了。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就两个小时了。
这部电影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那么,就让我来给大家叙述一下电影的主要内容吧: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名叫陈阵的年轻男子,他和杨克从北京来到了内蒙古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结识了牧民毕利格一家,还见识了草原上最令人敬畏的动物——狼。在与狼的接触中,对狼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甚至产生了想有一只小狼的念头。一群外来人把狼留下来准备过冬的食物偷走了,这直接导致了狼对牧民的仇恨。场部主任带领牧民们掀起了掏狼窝、灭狼崽以及灭狼运动。陈阵偷偷地抚养了一只小狼崽。小狼被牧场里的大人们发现以后,就想让小狼把那些大狼们引来,把他们一网打尽。但是大狼们没有上这个当,因为它们听不懂小狼的叫声,也就不会去冒险救小狼了。
后来,一群大狼们实在是忍耐不了饥饿,就打起了牲畜的主意,晚上,它们翻过了牧民们的围墙,吃掉了一些羊。牧民们以为是陈阵养的小狼***,想把小狼***掉,但是陈阵却不让,拦下了人们。
再后来,陈阵把小狼养大了,一个女牧民就把它给放回了大草原。
看了这部电影,我有三个收获:
一、这是我第一次看3D电影,要戴着一副3D眼镜观看。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那蚊子和声音,还有那爆炸的石头就像是冲着我来一样,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的确欣喜不已。
二、大自然要保持生态平衡,草原不能没有狼,否则,没有狼的草原,兔子和黄羊就会把大草原吃光,牧民们就没法生活了。周围的事物都有生命,狼也不外乎,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和它们友好相处呢?
三、狼的勇敢机智,忍耐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狼图腾>>这本书已经热了一年多,现在才写评论有些晚。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媒体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小说,本书的文学性实在不敢恭维。其实既然作者不够专业,善良的普通读者完全能够理解并原谅其写作技巧的拙劣。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小说不是论文,这些大段的生硬说教,粗暴打断读者的连贯阅读,以作者的观点强行代入读者的思考,阅读时的乐趣与思考权利荡然无存,即使作为普通读者也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小说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小说不景气的原因。在我看来本书更象一部论据过于冗长的学术论文。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论文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小说。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看在小说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小说吧。书中传递的草原风土人情是否真实倒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评价小说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当成奇幻类小说阅读。
这几天读了《狼图腾》,第一次看它是在初中的军训,旁边上铺的一个同学带了一本大厚书,就是《狼图腾》,当时借来看了两眼,内容是狼群捕食马群的一段,没认真看,不过感觉狼还是挺聪明的。后来这本书太厚了,就没有继续读,所以到这次读《狼图腾》之前一直觉得这本书是写狼群有多么聪明,大概和“列那狐的故事”差不多吧。但是真正通读完了这本书后才发现和我以前的理解大相径庭。
作为小说,语言很重要。开始读上这本书就是爱不释手,为什么呢?一上来作者还没有交代主人公,也没有详细介绍文章中的人物,立即进入到老人和陈阵观察狼的围***行动。之后就是隔两段就岔开话题介绍一两个人物,始终不大段地描写狼群的包围,最后人物交代的差不多了,作者又重新把我的视线引回了狼群的进攻。从这时开始我就被作者牵着走,沿着作者笔下的线索阅读。当然,如果语言枯燥,那肯定不会吸引我的注意力。不过在这边文章里可是妙趣横生。文章里有一段说,他们煎野鸭蛋喂小狼,结果小狼一口吞了下去,这是我脑袋中划过一个景象,猪八戒吃人参果,两个景象重叠在一起我把自己逗乐了,然后作者写“没准狼的味蕾都长在胃里了。”这么风趣的语言可不是在书房里干想出来的,看来作者当时的生活一定很幸福,很快乐。
说到文章内容,通过编者荐言,我得知了文章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姜戎,但是因为这是小说,可能会有一些改动,所以还是勉强地称主人公为陈阵吧。
陈阵刚刚到达草原时,作为一个啥也不知道的北京知青,认识了在内蒙古生活了半辈子的毕利格老人,称之为阿爸,可见两个人的关系只近。一个是地地道道的汉族人,一个是地地道道的蒙古人,这两个人碰在一起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火花呢?幸运的是,正如他们称呼的那般,这两个人仿佛是亲戚似的,互相关心,除了一些小矛盾,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所以陈阵在老人眼中不是一个打扰草原的“外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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