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津津有味地读完《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主要讲述了关于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最令我印象最深的一节故事是《暮色》。这则故事讲述了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进在风雪弥漫的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十分想美美地饱餐一顿,但是猪窝洞口小,母猪性情凶猛,不好招惹,所以就决定找一只豺先进去然后一起上。
被选中的豺不是老的就是弱的,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这些豺被称为“苦豺”。豺王索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它的亲生豺娘。他不愿把它的亲生豺娘送给死神,于是把目光移向其他豺,但最后由于豺群的逼迫,索坨不得不选它的亲生豺娘。他实在不忍心看到豺娘死去,便狠了狠心,替豺娘做苦豺。
当我读到这里,我被小豺狼的孝心和勇气打动了。我真为小豺狼捏一把汗,在心里默默祈祷着:“上天保佑,一定要保佑小豺狼平安无事。”我想:我以后也要做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我还要经常主动帮助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减轻妈妈的辛劳,不要总是让妈妈为我担心,为我操劳。
当我读到豺娘不愿看到儿子死去,头也不回就进了猪窝。我为豺娘对孩子伟大的母爱深深的震撼了,我懂得了,动物其实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在危难关头,小动物们的妈妈也是会挺身而出,保护它们的。读着读着,令我兴奋的是,豺娘活着走了出来!我紧张的心一下子放松了下来,心想:“这下,它们可以永远都不分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带我走进了动物们的内心世界,而且因为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感恩与奉献。正如爱因斯坦说过的那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沈石溪讲述的动物故事,显然是别有深意。他曾说过:“动物小说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达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相处!
这本书就是一本特殊的书,通过死去的杨飞,回忆生前,与死去人的对话,看到另一个残酷,温暖的现实,一场心灵的颤动。作者对社会,对生活一个很真实的思考。死后与妻子,邻居,朋友,父亲的相见,注定了人生就是相遇,离别,再相遇。我们苦苦挽留的,我们终将失去的东西,都会在人生这辆火车咕噜咕噜中过去。
最另我感动的是杨飞的父亲(杨金彪)明明那个杨飞就不是他的责任,但是他却倾尽全部,而他的死之前给了那个抢他衣服的人最后的善良。也让我思考,一个好人终会有好报吗,一个人保持最善的自己会过的很好吗?他一生围在儿子的身边,生了病也要去他抛弃儿子的地方再看一眼,每次想起他的举动,我都会忍不住红眼睛,我不知道一个把全部的爱给一个人是多么大的一个赌注,但是这一生父母就把赌注压在我们的身上。其实我们生前能做,为什么死后才想起做,人生是不应该辜负的,或许将来你不会是一个大福大贵的人,但对父母,你可以做到尽自己的努力。
一个人最后的消失是活着的人对他的记忆,从前没觉得记住一个人有多重要,但是对于需要你记住人,是很重要的`。
余华的书或许很残酷,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残酷中有着对温暖的爱,最软的心,总给人不一样思考。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很耿直的,很现实的作家。
面对误解,不要寄予太多的仇恨,浇灭你那心头的火,坦然的面对一切,这是一种大智慧!
——题记
是谁?——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纤细的腰肢,十分威武漂亮。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
是谁?——面对主人的误会,还能忠心耿耿地誓死不离?
是谁?——看到主人危险,能不惜性命的舍身相救?
我想,只有赤利!
对于赤利,我最多的是敬佩!面对召盘巴的误解,它并没有给予太多的仇恨,在召盘巴再次遇险时,它不计前嫌的舍身相救——这就是它的忠诚!面对一大群的母豹,敌众我寡,它本可以逃之夭夭,但它没有!它把生死弃之局外,它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保护主人,保护主人!——这便是它的勇敢与忠诚。
读着,读着,不禁为赤利的遭遇而而泪流满面。它经历了这么多的痛苦、委屈与无助,但它并没有埋怨上天的不公平,而是坦然的面对一切,浇灭心头的仇恨,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清白的,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主人的忠心!这就是赤利的智慧,这就是我对赤利充满敬佩的原因!
看着书中的赤利,不禁联想到了自己,平日里,一遇到一些朋友的误会,便急着要绝交,遇到一点挫折就萎靡不振。羞愧得真想找条缝钻下去。
生活中,成长中,我们也会像老猎人一样,被生活中的盲点所蒙蔽,导致了误会的产生,这个时候,只要多一分谅解,多一份信任,不要妄下结论,用事实来说话,矛盾自然迎刃而解。同时我们也一定会遇到许多误会与挫折,然而能平息怒火与仇恨,化悲愤为动力,还真实以真实的力量,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人实在太少,太少!就像木心先生说的:\"纵是万丈深渊,下去,亦是前程万里。\",哪怕对方心怀偏见,也不要埋怨,坦然面对,只有你用力的去证明自己,别人眼中的盲点,才能重新转化为对你的信任。
不够完美又何妨?被人误解又如何?万物皆有裂缝,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摒弃盲点,浇灭仇恨,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生命之花!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过许多的动物小说,让我们感受到了动物丰富的情感世界,今天我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开始走进动物的世界。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个关于狼、狗、豺的小故事,内容都很吸引人,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狼妻》,它主要讲述了作者为了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冒着生命危险披着一张狼皮走进了狼的家庭,变成了黑母狼的”丈夫“,照顾黑母狼一家。而黑母狼早就知道了作者是假扮自己的丈夫,可为了生存她只能装作不知道,最后黑母狼看在作者曾经帮她度过了难关而没有将作者咬死的事。读了这个故事对我的感触很大。原来动物也有这样细腻的情感,以前我认为动物似乎都比人类低一等,可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发现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就跟人一样,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太一样罢了。
除了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受感动。它主要讲述了有一只很漂亮猎狗,它叫花鹰,可是因为主人家祸事连连,恰好眼角下有一撮黑毛而被认作灾之犬。作者不相信这种事,把花鹰买了回来,但没过多久许多倒霉的事也接踵而来的降临到作者身上,于是他把花鹰赶出了家,不让它回来,还因为花鹰跑回来把它打伤,几次试图把它***死。最后因为作者掉入河中,花鹰舍身相救,所以,作者被花鹰感动,从而要好好照顾花鹰的事。花鹰没有做错任何事,人们却因为一时的巧合和狗身上的毛色而认为它不吉利,这对它是不公平。,其实花鹰本身并没有错,它只是会忠诚于主人的一只猎狗,我们不能片面的看问题,人和动物是平等的,人们不能这样对待它。
读了这本书,我走进了动物丰富的情感世界,知道了人与动物是平等的,以后我要多读这样的书,知道更多关于动物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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