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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