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我的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是“小灵”。它是贵宾犬,是一只活泼伶俐,可爱至极的狗。它呆萌的脸上长着一团雪白的毛;黑黑的眼睛犹如桂圆核;它的耳朵小小的,一看见人就将有魔力的耳朵闭紧;鼻子犹如一个大大的豆豉;红红的舌头从嘴巴里伸出来,令人越看越喜欢。
它是只与众不同的狗。别的狗爱吃肉,而它却十分爱吃青菜。每次吃饭时,我把食物放到嘴边时,它就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不忍心再逗它,立马将食物向高空抛去,小灵犹如一艘火箭飞速地冲过去,又快如闪电般将食物一口咬住。它那憨态可掬的样子令人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它见状害羞地跑开了。
有一年我生日,小狗为我庆祝,我切了一块蛋糕给它,它却左看看右闻闻不敢吃,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发现很好吃,就开始狼吞虎咽吃起来。但淘气的它,却将蛋糕蹭在我的脸上,看着调皮的`它我开心地笑了。
谢谢你,我可爱的小灵,是你给了我带来无尽的欢乐!
现在,在有孩子看漫画的家庭里,他们会听到一句话:“有时间多在课堂上看语文书或者其他书就好了!”以前也经常听到同样的话,但自己不去想,心想:看漫画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现在不看了。我花了一个晚上才下定决心。
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我没有回家很晚,父母也还没有做晚饭,因为那天晚上作业很多,我不得不赶紧做。但就在我拿书的一瞬间,我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了书架上的《虹猫蓝兔光明剑》。因为是刚买的,还没来得及看,就布置了作业,从书架上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7点半,我还没做作业,就开始快速做。这时候爸妈叫我吃饭,让我九点半吃完,第二天因为想睡觉就迟到了。第三天是周六,我一怒之下把漫画书都给了弟弟。
我再也不看漫画了!
今天,我看到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个小学生红着脸回家。我想享受我的假期,但我看到我父亲带了很多复习资料。严厉的父亲似乎在说:“假期里你不能放松,还有更多考试等着你。”这部漫画虽然不长,却给了我很大的感叹:在这个学生时代,我们从早到晚都在学习,上午下午都有课,中午晚上都在看书写作业,更别提美术、音乐等麻烦的小作业了,就是主要作业也堆着小山一样的书包。人们都说没有烦恼的童年是最幸福的,但是哪个孩子是真正幸福的呢?以我为例。表面上看,我可以学一点,举一反三。但其实每个假期都有成语古诗词等着我,头疼的英语又多了两个补习班,所以每个假期都成了我的“折磨日”。有句话说得好:爸爸不老,儿子先老。“对,周末语文兴趣班之后是数学奥林匹克班,比联合国主席每天都要忙。能不老吗?比如上次伤了脚,一大早就去拍电影。结果下午既有英语作业,又有数学卷子,差点把字迹剪掉。
希望老师和家长能给我们一个金色的童年。
我家有一只名叫聪聪的小狗。它长着一双大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一身黑白相间的绒毛和一条总是摇摇摆摆的尾巴。
这只小狗为什么叫聪聪,是因为它很聪明。一次,它用它那口还不太锋利的犬牙咬我,我勃然大怒,抄起身边的一根木棒揍了它一下。结果,每次我一拿起木棒,它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说它贪玩,也的确是呀。它十二个小时中有六个小时是在外面和它那帮草狗朋友撒野的。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我拿它没办法,也就不管它了。
聪聪要咬人的时候,谁也管不了它。我不胜其烦,干脆随身带一根木棒,以防万一。
聪聪听话时,能比谁都温柔可亲。它会小跑到你身旁,摇着它的尾巴,让你抚摸它的皮毛,或让你给它的肚皮搔痒。再不就是跳上你的腿,和你打闹一会儿。不过,它最喜欢玩的还是拔河了,只要找来一根绳子,它叼住一头,你拉住另一头,它会一个劲的找人比谁的力气大。
我喜欢我们家这条不听话的小狗,它虽然不听话,但也很可爱哦!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一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爸爸回来了,一开门,我便看见他的手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胖嘟嘟的小狗!好可爱!只见它像一个毛茸茸的球儿,只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像两颗蓝宝石。
这只胖嘟嘟的小狗刚到我家,还不适应新的家,经常自己躲在自己新家里的角落一动不动。我慢慢靠近它,尝试着轻轻地摸了它一下。它见我没有恶意,伸出它粉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手,我还感到特别亲切,就好像小时候妈妈吻我一样温暖。我情不自禁地抱起它,给他喂狗粮。小狗也慢慢地跟我熟悉了,也渐渐地适应了它的新家。
它非常喜欢和我玩,每天天还没亮,我还没睡醒,它就来找我,在我耳边轻轻地叫唤。我带它去玩球,我把球扔过去,它一下子就接住了,有时候会摔倒,但它都会马上站起来。
它的脾气有时也很坏。比如说吧,它爱吃骨头,不给它骨头吃,它就一直叫,叫个不停,还有如果我不陪他玩,它也故意一直叫。但是经常我在院子和它玩着,听见汽车滴滴的声音,它就跑去和汽车赛跑,每次都是它输,可它从不在乎,一如既往地和汽车赛跑。有时候如果它输了,它就朝汽车“汪汪汪”叫唤几声,不知道是在骂汽车呢,还是在骂开汽车的人呢?真是可气又可笑!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真是令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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