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之伟大,乃是掘出精神的力量。 民族之文化,乃是把握历史的选择。 ——题记
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聘千里,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 一个曾被称为“东亚病夫”的国家,一个曾被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曾饱经风霜的国家,但它并不懦弱,它选择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劲”,正是这种精神,让历史选择了它——东方一只永恒的雄鸡。
人民的劳动,自然的结晶。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古朴雄风,精致优美如画的苏州园林;银装素裹,云气缭绕的巍峨泰山。它们让我知道,它们能成为世界历史文化的遗产,却绝不仅仅是因为我所能看到的美景,更多的却应该是岁月流逝后,历史在那里留下的颇有独特韵味的沉淀,因为我知道是历史选择了中国。
中国有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不得不想到屈原,一个愤世嫉俗,报国无门的臣子,用孤愤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洗去了历史的铅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情壮语成为后人追求理想的动力,铮铮铁骨的他被后人所景仰。夜深人静,长明灯旁,一个虚弱的身影正记录着历史的沧桑,他,司马迁,饱含心酸用自己的丹青妙笔著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学臣著——《史记》,史学的天空因为有了你这颗星而更加煜煜闪光,文学的园地也因为有你这颗星而更加灿烂辉煌,我想这些是伟大人物积累而成的文化。正是这些在漫漫岁月里历史堆叠而成的刻痕,才令中国拥有了如此深远的文化。 其实,不是每道风景都是珍贵的文化,不是每个国家都有着悠久的文化,一种有着生命力的文化,是历史粹取的结晶,是人民无穷的智慧和顽强的精神的`结晶,无穷的力量感动着历史,让历史的选择成为悠久。 漫长的文化历史中,太多太多的奇迹被中国所创造,甚至成为绝响,但也有太多本不该被散化的而被散化为烟尘,我们文明的精髓,我们人民的劳动成果,却被英法联军一把火毁去,我们的“万园之园”就这样随风而去,它是被历史所淘汰了吗?
中国文明犹如一座大山,能在四季中更新自己,在风雨中永葆生机。沧海桑田,古埃及的文明已凝固成阳光下无言的石柱,而中国,这座沉稳的大山,却又一次给世界带来了喷涌而出的生机与绿意。 历史选择了中国,人类并不惊讶,因为今日的中国仍是那座山,一座永远推不倒的大山,每一粒泥土的沉淀都是千年传统的精华,林间的长啸仍是当初的潇洒,山林间生命代代更迭,真正不变的,是生机,是百折不回呈现出绿色的能力。千载兴衰风雨,你,静静地伫立于万千苍生之上,仰天长望,你如此浩瀚。历史选择了你,我的中国,永远的中国。
今天,我的文章从一个故事说起。
1809年2月12日,一个男孩出生在美国乡村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因为家里穷,他没有机会上学。他一生中进学校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母亲能阅读,但从来没有学过写,而他的父亲也仅能写他自己的名字。
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他7岁开始上学,每星期只去学校2~3天。从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启蒙教育。他把燃烧过的木头当成“铅笔“,在粗糙的木板上练习写字母。夜晚,他向母亲大声朗诵《圣经》,还反复阅读《伊索寓言》。
十几岁时,他从所有邻居那里借回很多书,他抓住一切机会认真阅读。当其他小伙伴在山上玩捉迷藏游戏的时候,他却手捧书本在一棵树下阅读。吃完饭后,他又很快拿起书本。
9岁时,他深爱的妈妈不幸去世。当他父亲再婚时,继母带了几样家具和三本书到她的新家:《韦氏大字典》、《鲁滨逊漂流记》和《天方夜谈》。他把这些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他渐渐成为了一位精通写作的人。
他先后做过两份工作,都是允许他可以长时间读书而不受打扰的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商场店员,第二份工作是邮递员。他在接待顾客之余,广泛阅读了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事实上,通过阅读,他自己授予了自己一个优等的大学毕业文凭。
1837年,28岁的他虽然连小学一年级都没毕业,却已经是职业律师了。1861年,他通过参加竞选,成为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他就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
虽然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
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
中国是我的故乡,重庆是我家,你看那泥墙草盖的人家聚在桌上喝着野菜汤;你看那城市中心街边被追赶的乞丐;你看那预备了几年的而仍未得到完工的建筑;你看那以偷扒为生的扒手;那挑着破篓被城管追赶的小贩,我们是否觉得应该努力学习,通过发展自己来为社会作贡献呢?
我们青少年应该努力学习。读书一则增长知识,二则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作为我,一个普通的少先队员,渴求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切。
暑假期间,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彩乌鸦系列图书,有《小幽灵》、《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小鬼儿》、《出走的泰奥》、《跑猪噜噜》等,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火鞋与风鞋》,它的作者是德国的乌尔苏娜﹒韦尔芙尔。
主人公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贫穷,爸爸妈妈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感到特别的不幸福。并且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他和同学们玩的时候很不自信。因为这些原因,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他感到自卑不快乐,虽然爸爸妈妈都很爱他。后来,在迪姆生日那天,他的爸爸妈妈送他一双鞋子,并对他说要带他去“漫游”,迪姆高兴极了。爸爸还给迪姆起了新的名字“火鞋迪姆”,爸爸也有了新的名字“风鞋”,爸爸和迪姆终于告别妈妈,穿上新鞋,背上行囊,出发了……
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迪姆兴奋、好奇、快乐,当然在漫游的过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每次“风鞋”老爸都用讲故事的方法帮他解决困难,开导他。像第一次在野外睡觉历险,迪姆吓得睡不着,风鞋老爸就问了他一亿头狮子的勇气;过小桥时,迪姆没有勇气,可爸爸不管他,自己走得老远。迪姆只好靠自己了,虽然掉进了小溪,但他终于成功的过去了,后来爸爸给他讲了一条老鱼的故事;迪姆还害怕黑暗,爸爸就给他讲了一个关于黑夜的故事《星星兔》;上街去玩的时候,别人又叫他“不知哪里来的小胖子”,他又伤心透顶,爸爸给他讲了《伤心的小黑羊》……开始的时候,迪姆听不进去,他还是伤心,想减肥,想……后来迪姆慢慢领悟到了这些,他鼓起勇气,克服了一些困难,并且来到了孩子们中间,他的友好打动了人,当他离开时,他已经高兴地接受了“流浪肥肉丸”的新绰号,还玩胖瘦的颠倒文字游戏,还跟可怕的母牛阿尔玛较过劲,呈现了自己勇敢的一面。又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漫游,迪姆领悟到的东西越来越多。漫游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迪姆和他的爸爸回到了温暖的家。迪姆还是那个又矮又胖的迪姆,但他不再自卑,不再想要这要那了,他成了乐观自信的“火鞋迪姆”了。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上了迪姆,他既勇敢又快乐。我也喜欢上了迪姆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真了不起。我们每个孩子都和迪姆一样,各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家,和爸爸妈妈幸福地生活。当然了,我也希望以后爸爸妈妈指出我的缺点的时候,能像风鞋老爸那样,而不是生气了就大声的批评我,甚至有时候还打我的屁股。
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想到了自己的一些缺点。比如我也害怕黑暗,晚上起来上厕所时还要妈妈去帮着开灯;有的时候,我还会因为得不到某样想要的东西哭鼻子;练吉他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难的曲子,我就不想练了……读了《风鞋与火鞋》,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勇敢自信,努力地去克服困难,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我要做一个自信、勇敢、乐观的孩子,因为这样的孩子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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