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古往今来,多少人偏爱着兰花——这一古老的花卉。人们爱兰花,不仅在于它清馨芬芳,更在于它骨骼清奇。兰花生于深山幽谷,“不因清寒而委琐”,“能白更能黄,无人亦自芳”。
家住隔壁的李爷爷是一名养花专家,特别对兰花更是情有独钟。在他家的小院里,种上了各种各样的兰花。有春兰、夏兰、寒兰,还有君子兰、吊兰等等。作为邻居的我也深受感染。在我的hobbies中也包含了种兰花这一个项目。去年,我就羞涩地向李爷爷要了盆兰花——春兰。
春末,当各种各样的花儿已经度过了娇艳倩丽的青春期,开始凋零之时,春兰却开始绽放出美丽动人的身姿。你瞧,兰花的花茎上面绽放了一朵白白的小花。过了几天,花朵舒展开它全身的骨骼。米黄的花蕊也伸了出来,宛如一个信号器,招来了一群蜜蜂在上面翩翩起舞。花朵下面是一些绿油油的叶片。白色的兰花在青葱绿叶的烘托下,素洁高雅,纤尘不然,远远望去像一片小草上覆盖着疏疏落落的白雪,显得既风雅又华贵。
兰花不但有迷人的姿色,更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据《本草纲目》记载:兰花的根可以治肺结核、肺脓肿;叶可治百日咳。在筵席上,兰花也是川菜“兰花肚丝”、“兰花包子”等菜的主料,真是其味无穷啊!
兰花不与群芳争艳,也不与万卉争春,只是默默无闻地奉献着阵阵清香。也许人们不曾注意它,也许人们会把它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但即使如此,它仍是与世无争,从不计较,默默地寻找着属于自己地光和爱。我爱兰花,更爱兰花“无人亦自芳”的品性。
星期六,天气晴朗,到处都能感觉到春的气息。带着和这天气一样好的心情,我和爸爸还约了几个同学一起去殷墟附近游玩。还没有到目的地,我就闻到了阵阵花香,寻着花香我们仿佛来到一片开满鲜花的海洋。这里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真是美极了!其中最显眼的要数玉兰花了。
玉兰花有白色的,紫色的,芳香迷人。有的才展开两三篇花瓣,好好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花瓣全展开了,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真好像穿着盛装的仙女在翩翩起舞;有的还是花骨朵儿,遮着面纱不敢露面,而有的似乎一动马上就会绽裂······
看着看着,我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朵玉兰花仙子,穿着美丽的裙子,在微风中舞蹈起来,游人走过来,夸赞我们的美丽,我跳的更加起劲了。蜜蜂飞过来,贪婪的允吸着玉兰花美丽的脸庞;蝴蝶赶过来,为我们伴舞;小鸟飞过来,为我们奏响美妙的乐章。
慢慢地我停下舞蹈,忍不住弯下身子去闻一朵又一朵玉兰花,沁人心脾的香气令我陶醉,我真想每一朵都闻一闻,把这馨香吸进我的身体,好美的玉兰花,有花相伴的生活真好!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文明是经历过雨露的洗礼,沐浴过阳光的精华提炼而成的优良传统美德。
文盲是指目不识丁的人,现在社会已经很少有文盲了,但假文盲却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里蔓延。
着名画家华君武曾用一幅幽默风趣的漫画―《假文盲》极度讽刺那些不讲文明、社会公德,自私自利的人。漫画讲述了:几个衣冠楚楚、四肢强健的男人站在母子上车处,而一个妇女抱着孩子,眼巴巴的望着。
看完漫画,我百感交集。那几个男人简直在败坏社会风气,只为自己的方便造成他人的不便,为自己的快捷而损害别人的权利。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哼起一首歌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但愿世界也像这首歌那样的美好,让文明的阳光代替那使人讨厌的假文盲去洒遍每一个角落!
其实,在当今社会中,这种假文盲现象比比皆是。在公共汽车上,有一排孕妇专座、老幼病残专座,却有些年轻人坐着;在公园里,禁止践踏的草坪上,却有人在散步;在那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人们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吞云吐雾……这些人不正是那几个假文盲的缩影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假文盲将会被社会唾弃!提醒自己与身边人,做一个文明人,把文明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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