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

首页想象更新时间:2024-11-14 14:18:53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一】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二】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三】

大家一定都知道鸽子吧!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鸟类。不过当你了解它后,你会觉得它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

鸽子的体重一般在八百至一千二百克之间,它身长约十五厘米,披着雪白的羽毛飞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天上飘,一幅呆萌呆萌的样儿。

大家可能也知道里最快的鸟是有游隼,冲下直达约三百二十千米每小时。但鸽子飞行只达约四十五千米每小时。可是鸽子和游隼在一条水平线上飞行,鸽子反而赢了游隼,因为鸽子的翅膀和它的腹部都有肌肉,能把他那厚重的\'脂肪给撑起,而它那厚重的脂肪就转为能量,如果,鸽子遭到外敌,为了快速起飞,就会排粪,减轻自己的重量。

鸽子在古代可以飞鸽传信,人们把信绑在鸽子的腿上,然后给他说出要去的地方,再把它放飞,回来时鸽子通过地球磁场辨别方向,而回到了家。

那它为什么神奇呢?因为鸟类都是卵生,而鸽子是胎生和卵生相结合,鸽子生出的是蛋,而鸽子宝宝吃的是奶。

怎么样?你相信世界上最普通的鸟,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鸽子,正因为如此,鸽子成为了我最喜欢的鸟!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四】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百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度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知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道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专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五】

大家一定都知道鸽子吧!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鸟类。不过当你了解它后,你会觉得它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

鸽子的体重一般在八百至一千二百克之间,它身长约十五厘米,披着雪白的羽毛飞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天上飘,一幅呆萌呆萌的样儿。

大家可能也知道里最快的鸟是有游隼,冲下直达约三百二十千米每小时。但鸽子飞行只达约四十五千米每小时。可是鸽子和游隼在一条水平线上飞行,鸽子反而赢了游隼,因为鸽子的翅膀和它的腹部都有肌肉,能把他那厚重的`脂肪给撑起,而它那厚重的脂肪就转为能量,如果,鸽子遭到外敌,为了快速起飞,就会排粪,减轻自己的重量。

鸽子在古代可以飞鸽传信,人们把信绑在鸽子的腿上,然后给他说出要去的地方,再把它放飞,回来时鸽子通过地球磁场辨别方向,而回到了家。

那它为什么神奇呢?因为鸟类都是卵生,而鸽子是胎生和卵生相结合,鸽子生出的是蛋,而鸽子宝宝吃的是奶。

怎么样?你相信世界上最普通的鸟,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鸽子,正因为如此,鸽子成为了我最喜欢的鸟!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六】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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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作文选一种动物作为主角【七】

施春宏老师:

从那天我在书店面里买了你的书《汉语基本知识语法篇》,我一直在看,我想与你谈谈读后感。

我是一位语言爱好者,尽管我是一位10年前工科毕业的博士。我比较精通英语,日语的书、法语书我也能读。从你的这本书中,我体会到语言的一些共同的东西,也认同施老师对语言的一些见解。

你的书编排得很好,错别字也特别少,文字通顺,言简意赅。初中我学语文时,语法就学得很好,但施老师的`语法书唤醒和补充了我许多语法内容。或许有的句子的语法解释有多种,施老师的解释可谓简洁明了。

可惜你的个人网页我暂时不能访问。

待我看完这整本书后,再给你发感想或请教。

祝你女儿也成为像你一样的专家。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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