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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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已经是深夜了,司马迁透过天牢的小窗,望向那漆黑的夜。阴沉的天幕上,不见星也不见月,几处乌云低低地沉着,令人窒息。暮秋的风裹着寒气,钻进每个角落,包括太史公那件破旧的长衫。
“神奇的力量”使我穿越千年历史,回到了汉代臭名昭著的“诏狱”中。我决心运用这“神奇的力量”拯救我的英雄司马迁:“太史公大人,我可以帮您逃出天牢,躲过此劫。您一定要听从我,否则就没机会了。”昏暗的灯光下,太史公猛然站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用一腔热血去控诉君王的无道,用高贵的头颅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活,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完成未竟事业,使文采表于后世。岂可隐姓埋名,一走了之?”
司马迁踢动着脚镣,走回以砖砌成的床。金属的撞击声在死一般静的夜里带着几分鬼魅。床上那盏昏黄的油灯跳动着火焰,拖下长长的抖动的影子,似乎加重了黑暗。
我平日朝思暮想,恨自己无法挽救太史公于牢狱之灾;如今有了这“神奇的力量”,我怎可与之失之交臂?“太史公大人,我可以使您逃出牢狱后仍能创作您的通史,完成您的心愿,这次您一定要听小人的……”
“如果作史者与现实妥协,甚至逃避现实,那么他笔下的历史又将置之何地?”太史公一动不动,然而借助昏暗的灯光,我能感受到,无法遏制的愤怒在他心底升腾。昨日朝堂的情景浮现眼前,当汉武帝雷霆般震怒之时,当满朝文武一言不发之时,当李陵从英雄宝座轰然坠落而为叛徒之时,司马迁奋起抗争,为清白之人、为李陵辩护,不惜触怒龙颜。他直面现实,道出了他作为君子的风骨。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寒气在四周凝结。终于,太史公打破沉寂坚定地说:“谢谢你,但是,著成信史是我的使命!”
也许,他想过抛弃这个世界,随我一走了之;甚至,他想过死。怎能受此奇耻大辱!
但父亲临终前那忧怨的眼神,仿佛再次浮现在他眼前。他清楚地记得,父亲指着案上的书,哽咽着,然后看了他一眼。是的,他永不会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著成信史照尘寰!
东方发白了,牢外一声吆喝传来,“司马迁,想好了没有?”“愿受极刑而无愠色。”面对司马迁的坦然,我不禁潸然泪下。
“神奇的力量”已无用武之地,但是,我已见证了更加神奇的力量。它在宇宙的星空中,在历史的长河中,在仁人志士的翎毛断笔下,在静静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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