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狗一向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齐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带给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最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出国留学网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明白哪个人带着。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能够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能够帮忙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个性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能够防小偷。一些老人能够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说起狗,我家就有一只那!你想明白它叫什么名字吗?哈哈,不和你绕圈子了,它叫小黑!
它披着黑色的绒衣,脸上镶嵌着一对玻璃球似的眼睛;湿湿的鼻子下长着一张小巧的嘴;耳朵耷拉在脸上,一副笨笨的样貌!虽然看着笨笨的其实它才不笨那!
它呀!还和其他的狗狗不一样,他竟然爱吃汤拌饭!你必须想问“为什么?”呵呵,那还发生在那件案上。晚上,我们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坐在餐桌上吃着饭,突然“哦”的一声惨叫打破了我们宁静的气氛。那半天是小黑吃骨头的时候没嚼烂而掐到了,爸爸、妈妈一看这,急忙把小黑送往医院。经过了好几天他才好了呢!从哪开始,他就不吃骨头了。他怪不怪?
还有这小东西可通晓人意了。只要你叫一声“小黑,过来”,它立刻就会冲过来,歪着头看着你。说一声“乖它肯定会一蹦三尺高。小黑会把一个小球叼到自己的小床上玩。但是一会儿,小球就“遍体鳞伤”了。但是有时它会悄悄把我们的鞋给叼走,让我们哭笑不得。听,老爸又在嚎了:“死小黑……”记得有一次,小黑玩得高兴了,在客厅里乱拉。老妈发现后,它被狠扁一顿,那叫声,高得姚明都会气得干瞪眼。然后,小黑夹着小尾巴,溜进厕所拉了一坨粪。弄得妈妈又好气又好笑。另一次,我们全家(包括小黑哦)去山上玩。忽然,从另一个地方跑来了几个人。小黑见了,立马冲上去,“汪汪”地叫。幸好爸爸抓住了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此刻啊,小黑已经会跟着我们上街了。每次上街,总有一些人盯着小黑看。它可不害羞,大摇大摆地走着。真好笑!
你喜欢他吗?反正我喜欢,如果你喜欢的话能够到我家看看哦!
去年,我家楼上的阿姨送我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逗逗,它长得毛茸茸的,可爱极了!
逗逗全身是鹅黄色的毛,头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对永远都竖起来的耳朵,鼻子是黑黑的,成天都是湿湿的很可爱。舌头又长又薄,身体的其他部分是淡黄色的,然后只有脖子有一条白色,就好像戴了个白金项链。
它不但可爱,还很通人性呢!当我出门的时候总是走过来摇摇尾巴,用舌头舔舔我的小手,但它不会咬我,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老远看到我就摇着尾巴向我走来,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了,这天在学校表现怎样啊?”
逗逗是个爱干净的家伙,每一天姑父都回帮它冲凉,冲的干干净净的,看它那洗澡后的样貌真让人喜欢。我一动嘴吃东西它准会蹲在我的身旁,直直的看着我,直到分给它好吃的。然后他调皮起来把家里弄的乱七八糟的,跟邻居家的小狗一齐嬉戏取乐,玩得不亦乐乎。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逗逗,你看他可爱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定义:是支撑论点的材料,是作者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依据。
1、事实论据:(代表性的事例、确凿的数据、可靠地史实)
2、道理数据:读者比较熟悉的或为社会普遍承认的
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和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
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和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
狗最拿手的.是听和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决定潜力也很强,基本上能够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潜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
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潜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齐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个性多,到达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持续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
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