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
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
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
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
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
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
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谈起“甜”,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姥姥的一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颗糖吧!让甜味融入心中,赶走那些坏事。”也这是这种甜激励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坚持下来才有甜。
有一种甜,美味可口,沁人心脾每每想起都会让我馋涎欲滴,这甜便是姥姥做的糖葫芦。打小我就住在姥姥家,后山有一棵山楂树。那时姥姥忙着打理事务,常常关注不到我,我便在后山偷摘山楂。在那个年代,有一棵山楂树是很稀罕的,因此姥姥也把它当成了宝。傍晚见满地的山楂,姥姥赶紧弯腰捡起山楂埋怨的说道:“那是要去卖的山楂呀,做成糖葫芦可以卖好多钱……”姥姥心疼坏了。回到家,姥姥将好的山楂挑出来做成了糖葫芦,贪玩的代价就是要把他们全卖了。
寒风呼呼的刮着,让人不禁将手缩进袖子。嘈杂的大街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一个小孩卖糖葫芦。无人问津,街上只剩下一些小贩。“大姐姐来串冰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经历一天的奔波终是将糖葫芦全卖完了。回家的路上,姥姥问我:“累吗。”“累……”今日才知道原来姥姥平时这么辛苦,不禁后悔的低下头向姥姥道歉,而姥姥也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串糖葫芦温柔的说:“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吃串糖葫芦吧,一会就不累了。”
路灯下那一串糖葫芦变得格外透亮,让人心底直痒痒,心中不禁充满甜。这种甜,甜而不腻,丝滑可口。这种甜,是劳动的甜……柔和的月光照亮了回家的路,那甜甜的笑容洋溢在姥姥的脸上。
时隔多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多年没见姥姥,更是多年没在回味那熟悉的甜。心中那一种甜味在我心中似真似幻,捉摸不到,有时化作思念,有时化作动力,有时化作喜悦,却怎么也比不上和姥姥在一起时的甜。
春节过年,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忽然望见远处路灯下: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外孙女卖糖葫芦。那女孩跑到我身边来,扯着我的手说:“大姐姐来串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我内心不禁思绪万千,买下了所有的糖葫芦,也好让娘俩回去过年。回家的路上,便分给了不能回家过年的人,他们的脸上都流露着甜甜的笑。
有一种甜,是亲情。它隐匿在我心灵深处,激励着前行。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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