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小学时,姑妈家新养了一只小狗,是邻居家的母狗生的,送了姑妈一只。家里人给他取名叫贝贝。
贝贝刚来的时候,母狗就已将它养了两三个月了。它的毛色是棕色里带点些许的黄。虽然是杂交犬,品相却不比宠物狗差,十分讨人喜爱。即便是长大后,体型也并不如一般的杂交犬一样长得很大,约莫比柴犬还要小些。它的眼睛很清澈,仿佛全世界的纯净都汇聚在了它的眼里。
贝贝性子乖巧。家里人不让他去的地方它绝不会涉足。它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小时候,每当我无趣时,总是喜欢蹂躏它的头,竖竖它的耳朵,它也毫无怨言,只能任由我揉搓它,最多眼神里透出些无奈罢了。每当我认真做事时,它总是趴在我的脚边静静守候着,从不发出叫声打扰我让我陪它玩耍。
记得有一段时间,它的右眼不知怎的突然不再清澈,几乎成了全白,混浊得很。姑妈说也许是出去和别的孩子玩的时候被他们欺负的吧。我很愤怒,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我也不知道是谁***.,也就只能作罢。那段时间,姑妈每天都给它滴眼药水,却始终没有起色,久而久之,也就不滴了。后来当我有一天再次见到它时,发现它的眼睛竟神奇地好了。姑妈说是它自己恢复的,她并没有做任何人工干预。我感到很惊奇,转念一想,也许是贝贝自己平日温和亲人而憨厚可爱,让上天也忍不住想要眷顾它吧。
有一次,贝贝丢了,几天都没有回来。我很难过在教室里大哭了一场,整日以泪洗面。“它可是我最好的玩伴啊”,我当时这么想着。又过了几天,姑妈告诉我贝贝回来了,是一天晚上自己跑回来的。到家门口后,贝贝用它的身体猛烈地撞门,把门撞得轰轰响,引起了姑妈的注意。开门后才发现,是贝贝回来了。据姑妈说,贝贝回来的时候,它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布条。
再后来,我忙于学业,不能常去姑妈家,也就看不到贝贝了。当我好不容易有空去姑妈家玩时,虽然姑妈也有出来迎接我,只是脸上看起来不大高兴。我也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贝贝没有出来迎接我。姑妈思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对我说出了真相:贝贝有一天早上出门撒尿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我很震惊也很心痛。每日早晨姑妈打开门,贝贝就会自己跑出去上厕所,上完就会自己跑回来。这是惯例,几年都没有出过一点差错。可是那一天,它却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以后,每当我去姑妈家,便再也没有一个身影会在我刚到门口时突然兴致冲冲地跑出来朝我摇尾巴了,再也没有一个身躯会静静地呆在我的脚边陪伴我了,再也没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会让我肆意蹂躏了,再也没有一张脸会冲我咧开嘴发射纯真的笑容了,全部都再也没有了……
后来我也有仔细想过贝贝走失的事。照贝贝的性子,它是绝对不会自己走失的,也不会傻乎乎的就屁颠颠跟着陌生人跑了。那就只剩一个可能:被偷狗贼偷了。姑妈也有过这个猜测。因此,贝贝刚丢那阵子,每当她去菜场上看到有人卖狗肉时,见到与贝贝身形差不多大的正在出售的狗肉,便会向那卖狗肉的老板试探这狗是怎么来的,却也没个结果。因为就算那就是贝贝,当狗肉来源不正当时谁又会说出真相呢?况且天下这么大,奇事这么多,我们也没理由怀疑贝贝就是被偷走的,并且就是被卖给这老板狗肉的人偷走的。只是这是众多猜测中较为有可能性的一种罢了。
贝贝在客观上只是一只狗,它的失踪到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毫无线索也不能再追究什么。但在我心里,在我们家人的心里,它是我们的亲人。这事过去至少已有六七年了。直至今日,当我再去拜访姑妈时,姑妈还是会不时向我提起贝贝。姑妈总是遗憾地说“贝贝这么乖”“真的可惜了”之类的话,我听了心里也不是滋味。我们全家人都十分想它。
几乎人人都听说过:“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对人类是永远忠心,永远信任的。我想,在养狗的人家心里,狗不只是朋友,更是他们的家人、宝贝,是无法替代的存在。但突然有一天,偷狗贼却将他们的家人、宝贝偷走了……只是为了将它们打死来为自己获取那并不正当的利益!最近社会上虐待动物的新闻也屡见不鲜。去年一男子烫死***母猫一尸五命的新闻还历历在目。每每打开这些新闻,我总是会不忍心继续阅读报道中的具体内容。这些新闻中虐待动物的手段的残忍程度都令人发指!他们怎么忍心?这些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才能做出这种事,到底在生活中是有多么不容易才会对素日与他们并没有恩怨小动物做出这样的事!
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有感情。保护动物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希望人人都能尊重生命,善待动物。即便不喜欢它们,不想为它们做什么实质性的行动,也请不要去打扰它们,还它们一个清净。也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来保护小动物们的安全。保护动物,从我做起。望世间不再有第二个贝贝。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冬天终于过去了,我的乐乐是一只小龟龟,它的冬眠也结束了。
这只乐乐的样子好可爱。它穿着一件深褐色的格子“外衣”,油光闪亮,像是将军身上的铠甲。外衣上有十来个近似六角形的格子,很像一个棋盘。它的头老是藏在坚硬的壳里。有时露出一丁点儿小尖嘴,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
有一回,我想把乐乐的头引出来,看看是什么样子。于是,我用一把坏牙刷不停地敲打它的壳来。诵“圣经”——随口胡编的一些词。我静静地等着,真有点灵验,过了不一会,乐乐把头伸了出来。我这才看清楚,乐乐的头是椭圆形的,皮肤翠绿,它伸长脖子上下张望,它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开始运动了。乐乐先把前面的左腿和后面的右腿慢慢地伸出来,身子稍抬起来,便慢慢一步一步的向前爬行,身后留下两条断断续续的水痕。
乐乐喜欢吃饲料,我一粒一粒地放进盆子里喂它,我一下子把饲料放在它的左边,一下子放在它的右边,看着它把头转过来又转过去的样子可好笑呢。
我喜欢帮乐乐洗澡,乐乐很好动,为了不让它爬来爬去,我就按住它的身子,然后用牙刷慢慢地帮它洗刷干净,洗过澡后的乐乐就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乐乐很喜欢爬到石头上,仰着头望着我,好像在问我:“我是不是很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龟龟。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小伙伴们你们有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呢?你们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外婆鱼缸里的那只螃蟹了,可能有的朋友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螃蟹,且听我慢慢道来。
最开始,鱼缸里只有几只小金鱼,可是贪吃的它们陆陆续续就把自己撑死了,外婆只好把它们的尸体都捞上来,这样鱼缸就空了。一次,我和朋友们去小溪边玩的时候,我们捉了许多的鱼虾,其中还有一只大螃蟹。我回来后就把它们全部放进了鱼缸里,还在鱼缸里放进几块鹅卵石,铺上细细的沙子,再种上水草,一个简单的“家”就做好了。刚把这些小家伙放进来的时候,鱼虾都特别兴奋,在里面游来游去,只有那只螃蟹,躲在鹅卵石的下面,一直都不肯露面。时间一长,它也慢慢适应了这个环境,开始变得好动起来。
螃蟹最大的爱好便是和它的“邻居”鱼虾打架了。螃蟹挥舞着它的大钳子,在鱼缸里横行霸道。看见有鱼从自己的眼前游过,它就会阴险的伸出自己的大钳子,想要夹住鱼儿,但是无奈鱼儿太大了,它根本就没办法夹住,但是它丝毫不气馁,继续等待下一条鱼儿的到来。看着它一心狩猎的样子,简直是可爱极了。
鱼缸里每天都会上演鱼虾和螃蟹的大战,谁将是最后的赢家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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