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只小狗,它非常地懒。
他懒得一天下来,就是吃了睡,睡了玩,玩了以后又吃,连有小偷来也不叫一声。结果,害得主人家里被小偷偷了个精光。
它的主人非常的生气,将它带到了一片草原上,准备将他抛弃。无论小狗怎么保证,怎么哀求,小狗的主人都当作没听见一样。结果小狗主人说了句:“如果你福大命大就不会被狮子吃掉。”说完,他就开车走了,只留下小狗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小狗饥肠辘辘地走了一圈,突然遇到了一只狮子,它吓得半死,缩成一团,不断地自言自语:“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狮子拍了拍它,说:“伙计,看上去你是一只狗,那可太好了,跟着我来吧,我会让你饱餐一顿的。”说完,它就拖着小狗来到了它的窝,里面的肉骨头已经堆成了山。小狗看见肉骨头,就什么也不管了,把肉骨头吃个一干二净。狮子见他吃完了就说:“不错,你以后每天都来我这里,把肉骨头给吃光,不过你要记住,只能是这个时候,万万不可早来。”
有一天早上,小狗突发奇想:“为什么狮子不让我早去,难道是怕我吃它的肉?不行,我今天一定要吃到肉。”它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结果,草原上的小狗不见了。
阿姨家养了一只狗,它很温顺,总是喜欢跑出去,在外面尽情地奔跑。圆圆的脑子上长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像一对黑色的玻璃球,它的嘴巴小小的,一双三角形的灰色耳朵一直往下翘,一身棕白相间的毛,腿上长着四只小脚。有尖尖的小爪子,它很惹人喜爱。
它凶的时候,叫声狂暴,爱到处乱跑……
我准备运动一下,就下决心抓住小狗,过了五分钟,它带我跑了大约几百米。我吃不消跑了,用最后的力气做冲刺,它不小心跑进了楼梯里了,它无路可逃了,只好蹲在家门口了。我忽然觉的它很可爱,我抚摸着它的毛,悄悄地观察着……
要回家了,我和它念念不舍地分开了。
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你也可以投稿
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妈妈有时坐在客厅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白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
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白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白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白狗!”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白狗,心里可高兴了.
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白狗啊
从前,有一位人家里,住着两只小狗。一只小狗叫可可,不那么漂亮;一只狗叫多多,很漂亮,长着一身的柔软的毛,美丽极了。
有一天,可可和多多吵了起来。多多傲慢地说:“你这么丑,怎么配得上做我的兄弟呢。”可可谦虚地说:“我们是给主人看家的,不是来吵架的,我们别吵了吧。”多多听了,带着更加神气的样子说:“我和你在一起感到羞耻,你这么丑,我这么美丽,你怎么配得上为主人看家呢。”接着又说:“走着瞧吧,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赶出这个家!”
有一天,地震即将来临,屋子眼看就要垮了。被惊醒的可可马上喊多多,多多一听就马上往外跑。刚逃出去,只听“轰隆”一声,房子四分五裂。
这时,多多十分感谢可可,说:“谢谢你,请你原凉我以前说过那样的话。”就这样,他们成了朋友。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过得很快乐,一起为主人守着自己的家。
从前有一个小面人,她的主人莉莉很喜欢她,有一天,一个小孩走过莉莉的窗口,看见了莉莉的小面人坐在窗边,有些孤独,她就把自己的玩具小狗放在了小面人的旁边,到了晚上小面人和小狗开始聊天了,小面人说:“我的主人莉莉有很大的烦恼,因为家里有一个老鼠洞,这些老鼠每天都来偷东西,因为我的.主人很爱我,所以我要帮助我的主人”。
说完,小面人就拿着面做的枪对着老鼠洞打去,打了一会,小面人和玩具小狗都以为老鼠被打死了,可是他们听到老鼠还在说:“好吃好吃,真好吃”,原来小面人枪里面的子弹也是面做的,所以老鼠很喜欢吃,小面人要把自己牺牲,来对付老鼠。
但是去之前小面人把自己的身体上抹上老鼠药,小面人来到老鼠洞,老鼠看到小面人,一下子就把小面人吃了,过了一会,老鼠肚子痛,就死了!可是玩具小狗却哭了起来,因为他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清晨,微风呼呼的吹着露珠,宝宝在阳光的沐浴下伸了伸懒腰。住在森林小区一楼的丹妮是一只懒惰的小狗。
一天,狗妈妈正在阳台上翻晒衣服,发现了一堆又脏又臭的垃圾,就对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小狗说:“小丹妮,你别再看电视了,快点过来把这堆垃圾扫走!”“不,我不去!”丹妮不情愿地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好吃懒做了,快点去扫走这些垃圾,不然小心我打你。”狗妈妈生气地说。小丹妮听到了,只好关掉电视,拿起扫把来到阳台上。小狗丹妮看着这一堆垃圾,眼珠一转,兴高采烈地说:“哈哈,如果把这些垃圾都扔到下面去,那我就不用去扔垃圾了,真是个好主意。”说做就做,只见他一手垃圾全扔了下去,阳台也干净了不少,小丹妮开开心心地躺在沙发上看这些动画片来。
“呀!这里怎么这么多垃圾呀?”住在一楼的鸡妈妈大叫道,“唉,现在的动物谁这么缺德呀”,妈妈边说边拿着扫把扫地。这时候鸡妈妈下楼准备上班,正在扫地的鸡妈妈便把狗妈妈叫住说:“你们一家干什么呀?把垃圾扔到我们家门口,你们没有垃圾桶吗?”狗妈妈看了看地上,就知道是小丹妮搞了个鬼,便连声道歉:“对不起啊,是我们家小丹妮的不对。”和鸡妈妈道歉完后,便冲冲地跑进屋里。生气地问小丹:“你刚才是不是乱扔垃圾了?”,小丹妮一听,把头垂了下去,红着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好吃懒做,不可以不讲卫生,我们应该做一个勤奋,讲卫生的学生。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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