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感受到莫大的震撼,它揭示了人们对一些动物的偏见,令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中写了许多的人与动物的故事,可以毫无遮掩地表达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暮色》这个故事,虽说不上可歌可泣,但也可以认为是感人肺腑。
这篇短篇小说主要讲了埃蒂斯红豺群饥寒交迫了好几天突然发现有个野猪窝,可没有豺敢袭击。豺王索坨用了一种不得以的办法——在群中选出一只苦豺的标准是已经即将死亡的豺才要担当,一定是最老,最没用的。索坨居然发现这次的苦豺居然是它娘。在一番的思想斗争下,索坨想起往事,想起母亲为它的一切,想起母亲的关怀,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自己一命换一命,它去当苦豺。正当它准备牺牲时,母亲不顾一切的推倒索坨,自己跳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最终豺群得胜了,可母亲却早已伤痕累累,力气耗尽,永远的睡去了。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这是多么无私的母爱,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母爱。谁说动物无情,我看民间有些人都不如它们。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肯在危难当头舍弃自己而救亲人的有几个?社会上的有些人忘恩负义,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将年迈的父母扫地出门,导致了悲剧。难道这些人连动物都不如吗?豺王索坨愿意一命换一命,舍弃性命,可有些人连金钱都不舍弃,好像金钱才是他的父母,他的恩人,他最爱的人。莎士比亚曾说过:“丑恶的海怪,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忘恩的儿女那样令人可怕。
可以说,世界上最美的人就是母亲,我们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赞美母亲都不为过,因为无私的母爱足以与世间任何伟大的的感情媲美。那么,就让我们在心中永远深爱着母亲吧!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们也成了我的老师。即使它凶残,但也是大自然规律。《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许多动物的奥秘,了解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将这本书放在床头,从中汲取更大的精神力量。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他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潜力。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向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但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其实,赤利是看到了一条眼镜蛇,蛇准备咬向召盘巴的时候,他奋力上前,把蛇咬死了。
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我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死。和赤利一齐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明白,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镜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赤利仍然是一匹猛犬,它靠猎捕为生,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并在最后一刻用自我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召盘巴赶着受了伤的牛,领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向深情地呼唤着“赤利!”“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许多多内容精彩,包含哲理的书。其中有一本叫《第七条猎狗》,我读完它后深有感触。
《第七条猎狗》讲的是猎人召盘巴养过的第七条猎狗赤利。赤利在一次猎***野猪的过程中,因发现了蛇去草丛捉蛇而被召盘巴误以为逃跑,被痛打一顿后赶进森林。在森林中,它当了一群母豺狗的老大。一天,召盘巴带着孙子和两对黄牛母子在森林中遇到了赤利和母豺。赤利认出召盘巴,在母豺进攻之际反帮召盘巴,打败了母豺却也身受重伤。召盘巴想起赶走赤利的时刻,老泪从眼角滚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懂得信任他人。我曾读过一个故事:有三个人被困于一栋大楼,他们分别重78kg。36kg。42kg。逃生工具只有一个——”坠楼石“。这种工具由一个滑轮,一条绳索,两个筐,一块重30kg的铁块组成。只有一个筐比另一个筐重6kg的情况下才可以使两筐一上一下,逃离大楼。在逃离过程中没有人到了下面就跑而是去帮助他人。最后他们用其中一个人的方法逃了出来。这需要多大的信任才可以成功啊。
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应该信任他人。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们的班级中没有信任会是什么样的呢?那一定是这样的——教室里整天乌烟瘴气,骂声连连。没有人去帮助谁,也没人去想或接受帮助。大家的成绩忽上忽下,时而95时而就只有73了。几乎每年都是二星级班级。而相比之下,充满信任的班级就会这样——班级里处处欢声笑语,大家都谈笑风生。同学之间互帮互助。谁跌倒了,别人去扶他;谁生病了,别人帮他去补习。成绩也一直在95以上,年年都是五星级班级。
信任与不信任之间只有情绪的一线之隔,但这一线却定义了人生,定义了前途与未来。大家还是去努力学习信任他人与被他人信任来的比较好。只有学会了才能成为一个有美好未来的人。
为了这个,我常劝外公少喝酒。可是外公却总是红着脸,嘿嘿一笑说:“喝点儿酒壮力气,待会儿下地好干活。”
外公喜欢干农活儿,两只小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即使早在十多年前就搬进城市里,却仍固执的要在这寸土寸金的土地上理出一块儿空闲的地来自己种菜,各式各样:青菜、花菜、西红柿……面对邻里那鄙弃的目光,外公仍是乐呵呵的:“自家种的菜,健康环保,那才会吃得放心呀!”而我听后却弃之如敝,不屑一顾。
正是因为看不起外公,所以我从来不跟外公一起出门,因为我怕他丢我的“脸”。在学校,当我听到同学们炫耀似的说自己外公对自己有多好的时候,我也从来不提起外公。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的外公不识字、没文化。
我上了一所寄宿学校,是半个月回来一次的那种。外公常常托人给我送来他亲手做的食物,炸鸡腿、红烧肉、卤鸡、卤牛肉什么的。我咬牙切齿地不想吃,可又抵不住美食的.诱惑,只好一边吃一边骂自己没骨气。外公知道了,笑着说:“我的外孙女儿,吃惯了我做的饭,我知道的。”
于是一次放学回来,我涨红着脸,瞪大了眼睛、恶声恶气的告诉外公,不要再送东西给我,送了我也不吃。听后,外公顿了顿脚步,然后拘偻着背向门外走去。像个喝醉酒的酒鬼似的,外公蹒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水泥路上,踉踉跄跄,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摔倒。在昏黄的落日的掩映下,外公头上的几根银丝分外刺眼,背影写满了落寞。而我只是紧紧的咬着下唇,双手不安地绞着衣摆,什么也没说。此后,一连好几天,我都避着外公,不敢多看他一眼,生怕自己会一时心软就弃甲曳兵而走了。后来,外婆悄悄的告诉我,我的话让外公伤心了许久,一连着抽了好几天的闷烟,哮喘病又复发了。
我的了重感冒,昏睡在床上,托同学帮我请了假,迷迷糊糊地,只想喝一碗小米粥。睁开眼睛,就见外公坐在床边,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听说你病了,我急得不行,就熬了一锅小米粥赶紧送过来。路滑,还摔了一跤。还好,我抱在怀里的粥碗没摔着,还热着呢,快喝吧!”外公小声的说着,眼神四下游移,不敢看我的眼睛。那神情,仿佛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的眼睛一瞬间湿润了。心中那坚硬的地方像冰雪一般,遇到融融春日,化成温情的溪水。
这就是我的外公。此时,她还怕我训斥他,怕我赶他出去。只是因为他爱我。无论我们怎样对待长辈,而长辈对我们永远只有一种姿态,那就是爱!
喝下那碗浸透着外公的爱的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也读懂了外公的心。
这以后,我常常与外公一起出门散步。出门之前,我会仔细地帮外公系好鞋带、整理好衣领。过马路时,我会挽着外公的手小心地走。阳光下,外公的一头银发闪闪发光、鬓角也带上了几分柔和的色彩,他慈祥的笑容显得如此温暖。
我不再计较外公不识字,没文化。也不再理会外公那爱喝酒的嗜好。外公的高喉咙大嗓门我已经习惯了。而这份包容的心境,都源于一个深刻的体悟——不要欺负这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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