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明星走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的小狗,把它搂在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出小手把它一窝小狗中的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命名。“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它样子这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辩说。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带回了家。
我们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想后,它弟弟的性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
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我被关在一个四面都出不去的地方,这里虽然不大,可却有我的许多同伴,我们蜷在一起,依偎着。我心里很害怕,因为早上我和哥哥姐姐们离开了妈妈,到了这里。我不知我们会被带到什么地方。一支大手伸了进来,他拉住了我,把我放在了一个不知叫什么的地方,我被吓到了,想爬动,可这地方坑坑洼洼的一点都不好走。哥哥也出来了,我见了哥哥忙爬过去紧紧地挨着它。几声厶喝后,来了许多人,他们都围着我们,我被一个小女孩给抱了起来。我心里砰砰的直跳,傻傻的望着她。她穿着粉红色的裙子,头上有根小红带,看起来有些可爱。不知他们谈了些什么,我被小女孩和大个子给带走了,我望着哥哥姐姐什么都没说。
“到了,爸爸开门!”我被小女孩带到了一个地方,她把我放在地上,我闻了闻地上,这里好滑哟!觉得四处都是黄色的。“啊!这是什么味?好香哟!”,这小盘子里有什么,我舔了一下,好吃,我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哟,饱了,我懒懒地打个哈欠,想睡了,我慢慢的走着,只听见小女孩大声的笑,也不知她笑什么。我又被抱到一个地方,这里好暖和,我趴着睡觉了。
渐渐地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叫“莎莎”,是我的小主人。我也有了个名字叫“欢欢”,每次她一叫我,我就飞快地跑过去。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每次她还没到家门,我就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就在大门外等她。见到她就高兴地跑过去,有时候咬到她的袜子,她都不会骂我。
有天,莎莎带我出去玩,啊!我可高兴了,在路上,我东闻闻西嗅嗅,好像有什么味,哟!好像是哥哥的味儿,我飞快的朝那边跑去。“欢欢,欢欢!”莎莎使劲的喊我,我回头望了一眼,又继续的跑。心想:我可以找到哥哥他们了,我自由了。上次我在床上拉屎被打了一顿这下你们就管不了我了?路上,我没有发现哥哥,可我饿了,我四处找东西,只有两根没肉的小骨头。“轰”的一声,我咬着骨头,夹着尾巴跑,天下起雨了,我全身打湿了,我找到一处可避雨的地方趴着,咬着那没肉的骨头,咬着咬着想起莎莎,想起我们在一起嘻戏,她给我小零食吃,想着想着我哭了,我好想莎莎,她想回家啊!“欢欢—欢欢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好像有莎莎的味道,对,这味越来越近了。那个打伞的不正是莎莎吗?我丢掉嘴里的骨头,飞快的跑过去,莎莎抱起了我,直呼我的名字,我高兴得在她的脸上直舔,虽然我很脏,可我们却紧紧的抱在一起。
学校组织我们看了电影《一只狗的大学时光》,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们都很好奇,于是我们都怀着好奇的心情期待着电影的内容:
有次,他们大一军训打靶,6个年轻人因为一颗走火的子弹命悬一线,一条会狼叫的拉布拉多狗救了他们,并使他们成为了密友。军训结束的那天晚上,他们激情四射,踌躇满志,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
誓要在这四年内完成各自的梦想!并给那只狗取名为“SUNNY”,养在学校里。
大四比想像的来得快。如今的他们已经激情不在,自以为成熟的
屈服于现实,所谓的“梦想”早已成为笑谈,各自为烦恼而奔波。
因为“SUNNY”丢了,他们决定踏上寻狗之旅,大雄拿上了他爸爸的车,载着朋友们和寻找狗的决心出发了。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辆挑衅的车。他们为了追上那辆车就加快了速度,但最后不仅跟丢了,还迷路了。他们听了车神’盲目的指示以为可以回到主路上,但只是一直都在兜圈。在盲目的兜圈时他们又遇见了那辆挑衅的车子,原来那辆车子是带他们回主路上。他们跟着那辆车子,果然回到了主路上。但那辆车子里的人真的是好人吗?经过了这次的迷路事件,他们又踏上了漫长的路途。
开了许久,车子已经没油啦。他们只有推车,但推了一会了,大家都没有力气了。就在他们休息的时候,车自动’开走了。他们一直追一直追。车终于到站’啦。也许是天意,他们到了一个加油站。加油站的老板给他们加的.油似乎是水,但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给了钱,但老板没有找钱给他们。他们就去找老板要回剩余的钱,但他们看见这个老板的抽屉里全是刀,他们很怕,只好听老板的话买一些东西。老板把剩余的钱找给了他们。随后他们听见狗叫声,只见老板似乎怒气冲冲的出去了。他们带着家伙’冲了出去,他们看见的却是老板慈祥的在喂一些流浪狗。被老板骗去厕所的功夫女侠,终于找不到厕所回来啦。她埋怨老板骗她。接着他们出去时,看见的却是车子消失’了。他们一下子愣了,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先安慰自己,接着他们离开加油站去寻找车子的下落。找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找到。他们只好报警让大雄的爸爸去找了。自己又抱着寻找狗的决心,又继续潇洒的踏上路程。
但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只是去找只狗,如果仔细想想,他们不仅是去找狗,而且找回的是大学的回忆和朋友之间快乐的时间。所以当看完这部电影后。
我想了想:这部电影不就是告诉我们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应该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和这些快乐的时间吗?
记得刚出生几个月,它就来到了主人家。寒冷的冬天,没有了妈妈温暖的怀抱,所以变得格外依赖主人。好心的主人给它喝牛奶,让它在火塘边取暖,它的声音也逐渐变得粗大起来。人们都说这是看家的好声嗓。待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它也强壮变大了。任何生人走近,它都卖力地阻止。家门口是一条路。来来往往的乡亲都害怕它。于是有一天,主人买来了链子,准备拴住它。可是又担心冰冷的链子磨坏了它稚嫩的脖子,便用布条拴住它。又用链子拴在柱子上。直到两岁才换了一条更粗的链子,一直到失明之前。
老狗的\'这一生忠诚无比。主人回家时,它才在它的地盘上闭目养神。大多数的时间都屏息凝视,不放过一点响动。特别是晚上,外人休想靠近。自从养了它,家里从来没丢失过一点东西。这都是老狗的功劳。每当有人说起它,主人总会夸上几句,而它好像能听懂似的,使劲地摇尾巴。而主人也早已将它当做家里的一员,有什么好吃的,总不忘留给它一份,甚至吃苹果也要给它一份。而老狗也居然爱上吃各种东西。
老狗很爱干净。从不在家里大小便,晚上放着,天一亮主人就会把它叫回家,而它也形成了好习惯,一叫就回来,很通人性。这也是主人喜欢的原因。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快乐简单。
直到有一天,老狗生病了,主人带它看了兽医,吃了好多药。断断续续两个月,老狗不停地掉毛,骨瘦如柴,让人心疼。可是还拖着病躯,看着家。也就是这次生病,让老狗元气大伤。
接下来的时间里,老狗又病了好几次,可是都和死神擦肩而过。因为主人从未想过放弃它。
最不幸的事发生在三个月前,老狗又病了,兽医看过后开了一些药,主人认真地给它吃药。直到有一天,它拉尿在家里,主人才发现,它看不见,走路全凭感觉。老狗老了!
第二天,主人退去老狗脖子上的链子,决定让它好好地活着。虽然看不见,但是老狗仍然忠诚地看家,主人离开家,老狗就趴在门后看着,直到主人回来。天天如此。
邻居说把它丢了吧,看着怪难看的。主人生气地不理这个人。只是因为早已把它当家里的一份子了。在主人的心里,只要老狗活着,就让它在家里老去吧。
老狗只是一条狗,竭尽全力地看家。虽然身衰老,样子会变得丑陋,可是心眼一直明亮。一生忠心耿耿。这是一条了不起的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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