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的脑海中,时常能浮现出这本书的一些内容。星期六的下无,我到姐姐家玩,我无意中在书架上看到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应该是有点刺激的,所以我找姐姐借了这本书回家看。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我三个晚上就看完了,而鲁滨孙那传奇的经历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滨孙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其他同伴都死在海里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荒岛上,他在荒岛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鲁滨孙用他的毅力、智慧和勇敢一一解决了这些问题。而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多么漫长的二十八年,多么艰辛、难挨的'二十八年啊!
我读了这本《鲁滨孙漂流记》,让我认识到我身上缺少了像鲁滨孙那样的毅力。我记得小时候,我在书店看到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吵着要妈妈给我买。然后买回家没看几页就没兴趣了。如果我像鲁滨孙那样有毅力坚持下去就好了。还有一次,我画画,画不出来,急得把纸都撕了,如果我像鲁滨孙那样坚持就好了。
我想:如果咱们每个人在遇到困难时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功。即使最终的答案是错误的,你也不会失落,因为你用你的努力去掉了一个错误的答案,对你的成功进了一步,所以咱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
热血沸腾,满腔热情,别出心裁,勇于挑战,一心想一意孤行,独立自主,这就是鲁滨逊的几大特点,也是我们年轻人的几大特点,但往往由于经验不足,粗心大意,头脑发热,想法简单而遇到困难和挫折。
鲁滨逊一向想去航海冒险,但父母不一样意,于是他就决定逃走了,自我去了一个朋友父亲的船上,没和父母打招呼,甚至连信都没写,就那样走了。可是船刚出恒比尔河口,便碰到一个小风浪,但这就足以把鲁滨逊吓坏了。之后,遇到真正可怕的风浪,他吓昏了,还好之后有人拼死相救,但大船沉了,他们乘小艇逃过一劫。
真是触目惊心!我仿佛能够看到大海在咆哮着,怒吼着,一个个惊涛骇浪张牙舞爪地向那艘已体力不支的大船,狂风袭卷着海水呼啸而来,半空仿佛有大海巨妖在兴风作浪,在吼,在哮。真让人不寒而栗!唉,如果我在船上,我干脆纵身跳入大海,实在不愿应对这可怕的景象!
是的,我们青少年的独立意识强,恨不得一夜间长大,可是缺乏经验,常常碰一鼻子灰,可是,鲁滨逊对家人不辞而别,是极不对的,他的家人会多么着急啊!他妈妈会想他整日以泪洗面,他的爸爸会担心他一夜白头!当他们得知自我的孩子乘的船沉没了,他们会多么痛苦,多么悲痛啊!可鲁滨逊却毫无牵挂,悄无声息地走了,就仿佛是块木头,没有一点儿知觉,为了自我的好奇和冒险,对生他养他的父母不但不闻不问,还留下了太多太多悲痛、痛苦给了他们,我不得不说这位冒险家可恶透了!
如果我也热衷于我自我的想法、事业,甚至痴迷,但若为了自我的父母、家人,我宁可放弃一切的一切。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它出自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之笔,这是一本探险小说,也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宾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就感到无比敬佩。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水手鲁宾逊,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坐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畜牲……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了几年,最终获救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鲁宾逊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啊!可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傍晚妈妈打电话告诉我,他们有事,不回来吃饭,叫我自己煮点东西吃。
我虽然跟妈妈学过做饭,但我认为现在根本没有机会让我去做饭,所以学的时候三心二意,学一点不学一点,到头来什么都没学会。最终,我不仅没吃好这顿饭。而且还把家里搞到一片狼藉。我们身为学生。也应该知道学生的含义,学:学习,生:生存,加起来就是学会生存。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生存的本领,在困境中找到生存的办法。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这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饶,不断创造奇迹。
冒险,风暴,荒野求生,一直是渴望探险刺激的人的神经的代名词。而这些,在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名作《鲁滨孙漂流记》中,被发扬光大。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伊茨内(别名克鲁伊出生在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生活安稳。但他一心想去航海,结果被海盗俘虏,押到萨累成为奴隶。之后他又逃走,成为种植园主后,又再次出海,船却触了礁,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死了。鲁滨孙依靠一点工具和一点手艺,在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还在食人生番手下救了“星期五”和“星期五”父亲,还有许多白人,最后离岛,过上安详的晚年。
流落荒岛,任何人都会感到不幸,甚至是深深的绝望,认为自己一生都会被困在这里,下场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或食人生番果腹。这是多么惨烈!我们的昔日是多么美好,有安定的住所,美味的食物,柔软的床铺,舒适的衣服,和如今相比,简直是皇帝一样的舒服!
就像书里所说的,“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一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已原来享受到的东西”这句话精确地概括了鲁滨孙登荒岛时的心情,也告诉我们要珍视当下的道理。现在过的生活其实很幸福。
文中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鲁滨孙在岛上修建家园一事。修饰语、形容词使用不多,文风朴实不虚华,一种结构上的单纯性美。没有大量华丽的辞藻,反而更给我们一种孤岛的绝望、鲁滨孙努力燃起的希望之感。鲁滨孙自身的心理描写更是精彩,常常让我沉迷进去,随着他惊喜,随着他绝望,心情也是颠颇起伏。他有一句话很经典:“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这说明了量力而行的道理。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是我从这本书的扉页中读到的。
看到这句话时,我便对这本书有一些抵触、反感,周围的人总喜欢给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带上这顶讨厌的“帽子”。可是当我一口气读到最后一页时,我的心灵被这本书完全震撼。
鲁滨逊一生充满波折,他本该听天由命,但是,他却敢于同命运争斗,凭他的勇敢、智慧,每次都能幸存下来。船在暴风雨中迷失方向,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立志远航吗?不,我可能会向命运低头,并做好依赖别人的准备。当读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伴时,我想,我会像他那样挺身救人吗?不,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并祈祷人自己不被他们抓住。
我承认了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从呱呱落地到现在,都是父母一手把我们养大,走的是平坦的路,遇到一点挫折就要父母哄,遇到一点小事就抱怨不平,我想,如果我们遇到鲁滨逊那样的情况,岂不是每天都会活在抱怨中呢?
所以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勤劳、勇敢的精神,改掉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就当是为父母、为老师、更是为了自己。
因而,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你在什么环境,不管有着什么样的命运,但只要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你就能从这样的环境中活着回家。”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整个暑假读的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了。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很让人敬佩。
书中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鲁滨逊不屑守成,坚持自己要去航海的梦想,三番五次地抛开他爸爸给他创造的良好生活出海。但是在航海的过程中,遭遇了海难,一整船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开始一无所有,但是他没有悲观,没有放弃,而是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及防御工事,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最后他和被他救的一些伙伴一起逃出荒岛,在英格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佩服鲁滨逊的毅力和创造力,他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还把那儿改造成了世外桃源。虽然书中主人公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吃了很多的苦头,可是我还是觉得他是自己的英雄。在无人荒岛独自生活23年(救了其他人后又生活了5年,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一直在为再回故乡想方法。他这种坚持的精神是最可贵的,我们在学习中也最应该向他学习,坚持不懈、追求理想,最终理想一定会实现!
期末考试后的这几天,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创造了自己的家,种植了很多粮食,养了许多家畜。他在小岛上居住了28年多,的确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毅力的人,我应该学习他这种精神。但是,我觉得他太不孝顺了,在爸爸妈妈极力反对的情况下,还坚持去航海,结果几十年都没见到爸爸妈妈,当他再次回到家的时候,爸爸妈妈已经离开人世了。就算他最后回到了家,也没有尽到孝心呀!!
妈妈的话:暑假前买来了幼儿彩绘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并和儿子一起阅读了这本名著。因为要坚持我们的博客,所以要求儿子写一篇读后感。原以为儿子的想法会和绝大多数人的一样——认为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还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等等。没想到,儿子说的第一条想法竟是:“妈妈,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特别不孝顺的孩子,爸爸妈妈不让他去航海,就是怕他出危险,结果还是出了。而且,他回家后爸爸妈妈也去世了。”我知道,他是听到鲁滨逊的爸爸妈妈还没有等到儿子归来就去世的消息,认为鲁滨逊作为儿子没有尽到应尽的孝心,才有感而发的。虽然和我想象中的读后感大相径庭,但我还是决定尊重他的一部分想法,但为了显得不那么“叛逆”和“哗众取宠”,我还是把应该有的读后感内容讲给他听,让他懂得作者笛福写作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还是那句话,读后感也没有“标准答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尊重孩子不太成熟的想法,应该是正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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