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光阴似箭,转眼我就快要上六年级了,五年里经过的事全快忘记了,可有一件事我一直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英语老师通知我们班的同学第二天要做英语测试。放学之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着一定要好好复习,一定要考一个好分数。可一到家里,我就看见了妈妈新帮我买的积木,哇,是我企盼已久的玩具!我立马丢下书包,像饿狼扑食似的朝积木冲了过去,撕开包装玩了起来,把要复习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那天,我玩积木玩得不亦乐乎,连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有听见。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班里,悠闲地看起漫画书。刚看一会儿,就发现班里有些不太对劲,以前早上老师没进班时,班里总是讲话声嬉闹声不绝于耳,可今天怎么一点儿声响都没有了?我抬头看去,原来同学们都在复习英语!我这时才记起今天要做英语测试!
我的老天爷啊!我昨天怎么忘了复习啊!现在自责没有用,临时抱佛脚吧!
这时,我似乎感觉天空一下子黑了,一阵阵凉风吹来,把我按在冰水里,教室里的风扇呼呼地响着,像一声声叹息。
我用我最快的速度从我那特别乱的抽屉中找出英语书,开始复习起来。突然,一阵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传来。完了!数学老师老田来了!她一来,我就没时间复习了!
“早上的时间没了,看来只能牺牲我的下课时间了!我宝贵的下课时间就这样没了!”我自言自语道。
老田走进了教室,但是她的手上竟有一大堆的卷子!白色的卷子在她的“黑手”上特别显眼,我差点一下子晕死过去。老田特别敬业,一讲试卷就会忘记下课,下课时间也没有了!吾命休矣!我多么想让时间倒流,回到昨天下午,让我去复习,而不是去玩妈妈新买回来的积木。
英语课的上课时间越来越近,我的心也越来越不安,数学测试卷也做得一塌糊涂。英语试卷终于发了下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的个乖乖,里面有好多题目我都不会做!这简直是一群拿着刀枪拦路打劫的大盗。没办法,我只能偷偷做点事了,强攻无力,只能“智取”。
我悄悄地把英语书拿到抽屉中所有书的最顶层,右手假装写字,左手探进书桌,小心翼翼地翻找着答案,可不知为什么,我感觉身后有一股***气在慢慢逼近,我不禁出了一身冷汗,慢慢地转过头去,去看身后的***气究竟源于何方。头一转过去,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身后是传说中的死神——英语老师!我一下子就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我的脸一下子就白了。惨了惨了,被英语老师活捉了。我心里十分自责,为什么要在那天玩积木呢?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因为它给了我一个教训:有时间就一定要把该做的事尽力做完。假如我在那天复习了,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大人们常常用“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来告诫我们这帮小孩子要珍惜时光,一旦错过了,便如一阵微风,吹过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如果叫我大胆的想象,我可以这么回答你——在未来,我们伟大的科学家们发现并创造了一个叫做时光机的东西,这个神奇的东西让地球抹上了一层亮色。
它能让人们轻松自如的去到未来的世界,或者回到曾经的世界,如果我拥有这个神奇的机器,我首先想到的是要回到我的童年去,回到那个向往已久的童年,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童年,回到那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有一句歌词唱得天下无双、绝好到爆——“小小少年,背着书包,做不完的\'作业,读不完的书,真烦,真烦。”形容的正是我们这些步入初中世界的学生们。随着年级的上升,老师们的羁绊,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加深,仿佛被困在田野中的沼泽里一样,头顶上方是硕大无比的巨石脚下踩着的是沼泽,而眼前的却是美丽无比的辽阔的田野;虽然想在这么向往的田野上走动,可这沼泽却让我置身难逃,稍微向前迈一步,就要消耗我全身的力气。我们初二的学业繁重,相当于下潜到了海面以下三十二英尺的地方,我的身体得承受一万七千五百六十的大气压;随着年级的上升我们还需要下潜到三万二千英尺的深海中,压力将增加一千倍,也就是得承受一千七百五十六万八千公斤的大气压,这也代表着我的身体已经被压成了薄片。
对我而言,童年,它是我们心中的“香港迪士尼乐园”;童年,它是大地上刚破壳而出的幼苗;童年,它是人生中唯一的一块瑰宝,价值连城。在童年里,没有老师的羁绊,也没有学习压力,那儿还有各种各样的鱼儿们等着我和他们嬉戏,我的父母只求我们玩的开心,不严格的求我们像仲永(《伤仲永》文章中的人物)一样一生下来就文学多才,走遍同乡邻里,挨家挨户的作诗赚取生活费。
我每天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发出惨淡的光,那红似火的枫叶随风飘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童年,又回到了那遥远的金色城堡,那十英尺的海中……
假如回到那一天,回到我的童年,回到那个不晦暗的世界,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世界,回到逝去的岁月,重拾过去的快乐,弥补曾经的遗憾。
是啊,这种霸道而深沉的父爱,我是无法拒绝的!——题记
“为什么我一定要听您的去补美术,我喜欢的是舞蹈!”屋里,我和父亲争执起来,“因为我是你爸爸,学美术用途更多,对你将来的发展更有好处!”父亲因为我的逆反而气的怒目圆睁。“您总是这样,从来都替我做好一切决定,从来都不在乎我的感受,为什么我的人生道路有您来做主?我不要!”我委屈地哭了起来。“就凭我是你爸爸,我的经验肯定比你多,所以你要听我的!”“好啊!那我宁愿不要你这个爸爸!”我当时正在气头上,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语有多么伤爸爸的心,但明显感觉到爸爸的反应变了,不再那么强势,“好,那你走,永远也不要回来,你去重新找个好爸爸啊!”我倔强地说“走就走!”当时真的犟得很,转身,真就跑出了家!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人流,车流不断,都是在赶路回家,我忽然感觉到了自己是多么孤单,天黑下来了,华灯闪烁,明月高挂,我穿着单薄的衣裳,一阵寒意袭上心头,我不由得抱紧了双肩,可还是不肯回家,继续游荡,突然,只见远处有一个高大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是爸爸!他迈着急促的脚步,走向我,把外套往我身上一披,牵着我就往回走,我就这样被他牵着,也不反抗,我看着爸爸的身影,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却感到无比温暖。
那一天的情景一直住在我的心里,只是我不做叛逆的刺猬,而是能心平气和地和爸爸说话的小女。
假如能回到过去,我要去那条曾经给爸爸带来夏日清凉的小河。那时候,奶奶家附近有条小河。夏日午后,烈日当头,人就像生活在巨大的蒸笼里,知了在树梢上不停地叫着,仿佛在说:“好热啊!好热啊!”爸爸常常约了小伙伴到河边游泳,爸爸和他的伙伴们有的在岸边无忧无虑地踢着水玩,有的结伴在河里比赛游泳,可热闹了!夏日的\'暑气一下子被他们抛到了脑后。清清的河水是爸爸与这群孩子的“乐园”,不仅如此,周围邻居常在河边洗衣服,洗菜,给人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
假如能回到过去,我要去那片带给人们丰收的田野。秋天一到,落叶纷纷,秋高气爽,果实累累,真迷人啊!低处的田野,稻谷熟了,金黄金黄的,好像是谁在地里铺了一层厚厚的金子。秋波摇晃着稻谷,使沉甸甸的稻穗有节奏地摇摆着,好像金山在滑坡。风声稻浪,如似一曲动人的乐章。村里领居没有一个不是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的。爸爸和他的伙伴们被喊去田间帮忙,你追我赶,却是“玩”得不亦乐乎。
如今,池塘没有了,河水随着人们的乱排乱放,河水变得污浊不堪了,稍一靠近,便会闻到令人反胃的气味。河里早已没有了嬉戏的儿童,只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垃圾在河里漂着,宣示他们的主权。田野没了,原来生长着各种农作物的土地,现在被盖上了新房,坚硬的水泥覆盖了充满活力的土壤。我更加痛惜的是,爸爸的美好回忆也没有了。
我不禁扪心自问: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时间就像握在手里的一把散沙,从指缝间一点一点的流走,最后什么也没剩下,回忆以往五年的小学时光,总有一些让我感到后悔的事。可是有什么用呢?假如给我一颗时间胶囊。我一定会回到一年级。
在我一年级时,曾有那么一件让我后悔的事:我的同桌——以前在班上我唯一有好感的男生,因一件小事他和我打了一场架,我在也没有理会过他,他也没有理会过我。现在我又和他在一班了,可是没有再像以前一样互相打闹,互相关心的样子了。纯真的友谊也被破坏了,就感觉一不小心碰了一下,也会快速地破碎一样脆弱。明明认得对方,却连一声你好都不曾说出口,并渐行渐远……
如果能回到一年级,我一定不会抢他的笔,一定不会因为他踩我的脚而生气打架。我一定会把笔还给他,一定会宽容的对他说:“下次不要踩我的脚了哦!这次我就原谅你吧。”这样我们也许不会争吵,不会打架,不会疏远,更不会有现在这样尴尬的场景。而且我一定会和他好好相处,让我们从以前的死对头变成以前的知已。
然后我会回到二年级,因为在二年级时,我曾因为把同学的蝴蝶结弄不见了而绝交。在以后相遇的日子中装作不认识。如果能回到二年级,我一定好好保管她的蝴蝶结,按时把蝴蝶结还给她,即使她骂我,我也不应该赌气与她绝交。我还会与她诚恳的道歉,握手言和,永远都是好朋友。
可是这一切都只是假设,时光是永远回不去的,我们只有珍惜现在,在以后的时间里,不要再留下任何遗憾,且行且珍惜。
一个怪老头说他给我一个愿望,他说一定会帮我实现,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想时光倒流回那一天。”
我踏进时光隧道回想着过往的遗憾,却没有一个遗憾想补救。
只有那一个悲痛、无法磨灭的愿望,我想去完成。
我来到一个寒冬的夜晚,我漫步寻找那一间学校。我看了看手表,还有三个小时,只要这三个小时过了,我想完成的愿望就要破灭了。
我走过了黯然无光的小路,穿过了繁华的大街,在人群之间穿梭着。忽然我眼前一亮,飞快地跑去一所学校的校门时,我从口袋里拿出皱巴巴的一张贺卡,走进了这间学校,去到一个老员工的宿舍门前,我看了看手表,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我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那来完成我的愿望!我会意地整理了一下衣服,敲了敲门。“谁啊?”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叟开了门。“请问你找谁啊?”我原来想说出我是从时光隧道来的,我是你的……但,我没说出口,因为那个老头说不可以改变现实,而且时光倒流后谁也不认识我。“我是你曾孙的好朋友,我今天要从深圳回老家,因为会经过这里,所以他叫我顺便送你一张贺卡。”我把贺卡放到老叟面前,老叟接过,打开来,只见上面写着一些问候语。老叟热泪盈眶。接着,我走进他的宿舍,和他聊了两个小时,之后我要走了。临别时,老叟说:“我也要睡觉了。”我激动起来:“你别睡,你一睡就再也起不来了……”他惊奇地望着我,说:“你怎么知道?”“因为……因为……我就是你的曾孙子……”说完,我昏了。醒来时,只见那个老头儿埋怨我不守诺言。之后,我有昏了。
我醒来时,只见我自己正在被窝里,眼眶还湿润着。什么时光倒流,什么时间隧道,都只是一场荒谬的梦。但我希望是真的……
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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