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多么美丽的小白兔啊!它长着一身又白又软的毛毛,摸上去滑滑的,很舒服,两只长长的尖耳朵像侦控器一样,时而竖起来,时而向左边倾斜,时而向右边倾斜,两只如红宝石般的眼睛可爱的三瓣嘴,就这样嵌在了一堆白毛中,分外精致。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它的小尾巴了,又短又小。走路时小白兔总是一蹦一跳的,像个雪球向前滚,小尾巴也跟着摇一摇,晃一晃,别提多有趣了。
为了招待这位新成员,美食大餐肯定是不能少,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不能残留农药。洗完后要晾干,否则吃了会拉肚子。对于小兔子的饮食问题,我可是深有研究的。
“哧哧……”纸盒里传来小白兔迫不及待的索食声,于是,我便拿出一根红萝卜,切成片,放在盐水里浸泡,,晾干了,嘿嘿,可以吃了。
我打开盒子,里面的'小白兔正眼巴巴地看着我呢,我摸了摸它,给了他一片红萝卜,小白兔一看到食物,一闻到那阔别已久的清香,立马精神起来,一蹦,叼住了我手里的红萝卜片,用力向下扯,就像小丑在跳舞,特别滑稽,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地望着我,我怎能禁得住呢,一不留神,胡萝卜片已被它扯下去了,边嚼边向四周望望,“嚓嚓”的声音持续了一会儿,又断了,不用猜,准是给吃完了。
因为以前我养的兔子不是被被毒死,折磨死,就是被撑死的,我可不能这么溺爱它,于是,它每餐的食量被严格限定为一片胡萝卜。
眼不见心不烦,我怕我会动恻隐之心,于是撇下它去看书了,盒子很高,我一时松懈没有关上,没想到……
每当要去学校时,我总会经过一片草坪,推着单车上坡时,我的眼神总会目不睛地望着一颗榕树,凝视着那棵榕树,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个人。
她,是我的朋友,她叫静;大约在半年前,我们还曾在那棵榕树下学习、玩耍、聊天过,那棵榕树仿佛是我们永垂不朽的记忆。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是新年前的一个星期天,那天她和平常一样来找我去草坪上散步,在这段路上,静变得沉默不语,我时不时地望着她,我看出了她的不悦,我轻轻牵着她的手问:“静,你怎么了?不要这样子哦。只要给自己一个微笑,抬头望望天空,鼓起信心向前走去。就ok啦,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静抬起头望着我说:“莉,我怕我以后再也……再也不能够和你一起……一起聊天、学习了。我要回家乡,怕以后再也……再也见不到你。”我顿时感到无比的失落,我的头沉重般地垂下,眼眶里已挤满了泪水,我紧闭着眼睛缓缓地抬起我那沉重的头:“不,不会的,我们还可以写信、打电话啊,不会失去联系的。”不会的,一定不会的。我内心在反复地说着,我慢慢地张开眼睛,看到静平静般地点点头。
我的目光快速的扫描了我们周围,我发现那么大的草坪,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人,寒风吹得那么狠,像是在吹散着一朵蒲公英,此时我才发现今天的天空暗无光彩;“莉,和你在一起玩耍的日子里,我真的……真的好……”静突然打断了我的思路,当我回过头看到静眼里的泪水一涌而出,“静,别说了,我们是好朋友嘛。虽然我们要分离,但是我们的友情是不会改变的,我们都要记着这一年半来快乐的事,记着我们的约定。”我激动的情绪打断了静的话,不想让她再说下去了,不想看到她伤心,如果好朋友分开会注定要伤心,那我希望伤心的会使我,而不是我们俩都伤心、难过,看到好友伤心自己肯定会更伤心。静突然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温暖了我那失落而又激动的心。
寒风就是这样冷酷无情,就是那样可恨,面对两个将要分离的好朋友,它吹得更狂好像听到了它也在哭泣。树枝发出悦耳的`声音,天空厚厚的积云,暗的孤单、寂寞。静放心的说:“嗯,记得,我还记得:只要朝着自己的梦想去努力,想着自己的目标奋斗。”我们俩相视一笑。
当今天再次看到这棵有高又大的榕树,看到树下的草已长的很长很高时,我不惊得叹息:唉,时光一去不复返,昔日的友情已成了过去;静,你还好吗?消失的友情不会被遗忘的。因为那曾是我们最难忘、最快乐的友情呀!
有一个老人家,在他自己的门前栽了一棵树。他每天守护着它,抱着种种的期待。他希望这棵树长得像一把大雨伞,那么他可以欣赏一种好风景,又可以乘凉。可是他也希望它长成为一种有出息的栋梁大材,那么他可以用来建造一座大楼房,又美观,又牢靠。
然而他又很想要它长得又高又直,像桅杆一般,因为他的孙子已经在念书,将来中了状元,少不了要在门前竖旗杆的。
不过,他也已经定好计划要造桥梁,做一件有益于人家的好事。此外,他还要制办床榻台几和一切木器;而最后,他就想到了自己年事已高,先做好一具寿材是刻不容缓的了,而这株树正是最适用的。
这个老人家,拿这棵树简直派了无穷尽的.用场。而他都不是白派的,每次想到了一种用场的时候他就去抚摸一回,浇一回水,每天都如此。而这棵树呢,它也很想不辜负老人家的希望;可是,它不但喝得太多,而且精神负担也实在太重,这样,很不幸,不久它就死掉了,虽然它还很年轻。
云层越积越厚,太阳早就下班回家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刚刚在学校和隔壁班踢了一场足球,并且以3:1的成绩获得胜利的陆天,一个手拿着一根烤肠,边吃边向学校附近的小超市走,他的作业本用完了,需要买一个新的。
这时,一个黑影从路灯旁一闪而过。尽管陆天的视力不太好,可他还是认出了那是一条狗,好奇心驱使着他跟过去看了看,那条狗竟然是一条小拉布拉多寻回犬。热爱动物的他,怎能不知道这种狗的智商很高?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它身上有一道两寸左右的伤口,而且脚有些瘸。但浑身漆黑油亮,没有一根杂色毛,脖子上有一个方形的`狗牌,上面写着“朵朵”。
他想:朵朵,难道它叫朵朵?这个名字倒也不错。他正想着,小狗向他手中的香肠扑去,他觉得它似乎饿了,便把手中的香肠给了小狗,小狗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他顺着小狗的毛往后拂,他深知所有的小动物都喜欢被顺着毛拂。果然,小狗舒服地蹭了蹭他,还用舌头舔了几下他的手指。
他实在太喜欢这只小狗了,于是决定将它抱回家去养。他抱着小狗往家走,小狗很舒服,便在他的怀里睡着了,睡得好熟。他把小狗带回了家,可是无论他怎么苦求妈妈,妈妈都不肯收养它,他只得把小狗放在一个纸盒里,悄悄放在床底。
从此以后,每天陆天上学时,它就在纸盒中呼呼大睡,等他回来喂给它食物后,就和它玩一会儿。
有几次,妈妈把盒子拖了出来,可她只当这是个废弃的盒子,便又扔了回去。
可是陆天养狗的事还是暴露了:那天他正在和小狗玩,妈妈突然进来了,看到了朵朵,妈妈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叫:“有狗啊!!!”据当时记录,音测器立刻被震坏了。爸爸急忙跑过来,悄悄地和陆天说:“***妈怕狗,还是想想办法把这条狗送人吧。”
陆天坚决地说:“不!”
爸爸左右为难,要是扔了狗,怕伤了孩子的心,可要是不扔,又是他妈妈怕狗。
爸爸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个办法来。他悄悄和陆天说:“你可以养狗,但坚决不能让***妈看到,不然……后果你懂的”。陆天听到可以养狗,早就高兴地跑开了。
从此,朵朵便成了这个家庭中的秘密成员,陆天和爸爸都知道,但是他们却把妈妈瞒在鼓里。他们知道,只要让妈妈知道朵朵这个成员,朵朵就会被驱赶出家庭。可就算赶出去,陆天照样把它领回家来养。
后来,妈妈渐渐习惯了朵朵的存在,便也不那么排斥朵朵了,反而和它慢慢地亲密起来了。
朵朵成了陆天家的看门狗,还帮助身为警察的爸爸抓住了一名小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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