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人静了,我失眠了。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感慨:世上没有鬼,夜并不可怕,我不在怕黑。为此我得庆贺一下了,明天睡到九点以后吧!
事情是这样的。
傍晚,我举着台灯,独自踏上楼梯,在二楼为底下浇铸混泥土的人照亮。我是一个胆小的人,夜一黑,岀一步房门,我会害怕几个钟头。所以,天一黑,我总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姐姐和妈妈都在做饭,爸爸无人可派了,只能我上。
无可奈何之下,我推开楼门,硬着头皮踏上了楼梯。一刹那,我觉得楼门好像是《八号当铺》中的大门,两个小鬼正抬着我走向八号当铺,而且速度极快。“你要典当什么?”好像有人问我。我毛骨悚然,冷汗直冒。
“快点!怎么还没上去?”爸爸喊了我一声。这话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不觉打了个激灵。
脚步声向起,我感觉有人跟着我,于是加快脚步,跑上了二楼。我把台灯举出窗外,看着底下忙碌的人。但我总觉得后面有人,他们身穿长袍,面色惨白,毫无表情,低着头,仿佛在等什么,旁边还放着一顶轿子。我越想越怕,想控制大脑不要胡思乱想,可大脑偏偏不听你的话。此时,我身后的人又有了长长的舌头,血红的,张着滴着血的嘴……
突然,觉得身后有人拍我,我腿一软差点坐到了地上。一回头,没人,原来是幻觉,我是在自己吓自己。
对呀,自己吓自己,我恍然大悟,老师说过世上没有鬼,那藏着黄金屋、颜如玉的书上也没有所谓的八号当铺。原来事情这么简单,刚才是心理作用罢了。奇怪了,这回我没有下令叫大脑不想鬼,可大脑想的全是妈妈做的丰盛晚餐。
“不许动,举起手来。”姐姐在我身后突然叫道。
“干什么呀,没看人家正忙呢吗?”我头也不回的说道。
“你不害怕吗?”姐姐问。
对呀,我还怕吗?
世上最大的成就就是垒高自己,而垒高自己最关键在于不要迷失自我——题记
中考在向我们一步步踏来,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抉择,命运是否改变,我茫然了。看见同学们积极上进,焚膏继晷的苦读,而我的成绩平平,我迷失了自我,在是否努力的十字路口左右徘徊,犹豫不决。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不再迷失自我,选择继续努力。这个极大的人生转折在于我从易安“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身影中,我学到了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要不断地垒高自己,让自己不迷失方向。
我习惯于父亲严厉目光的审视,使我胆怯地抬不起头,久而久之,我们之间就产生了一道若隐若现的隔阂,彼此疏远着。
那是一个严冬,呼呼的冷风从窗外狰狞地钻进来,让待在屋内的我瑟瑟发抖。爸爸不知怎么就来了劲,要我陪他晨跑。我答应了,递给他一副口罩。爸爸浓密的眉毛下,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闪动着光。
此时,天光微熹,星星开始淡化,强劲的寒风钻进我的衣领,拨弄我的耳朵,使我立即感到钻心的痛。
长跑开始!一切景致在向后运动。我安安分分地跑着,怕父亲严厉的目光将我盯得不知所措。虽然我们靠的如此之近,但我还是感觉父亲在千里之外,可观,不可及。
我是有多久没有这么仔细地观察父亲了?他跳动着坚毅的步伐,虽已到了不惑之年,却依然展示着他独有的青春活力。他的双臂有力地摆动着,像是要去赶赴一个青春的盛宴。他的黑发在风中飘逸,吹出几缕白,那是岁月在他身上走过的痕迹。他嘴唇紧闭,鼻孔大张着,呼出的尽是陌生的气息……我震惊——父亲是从何时起,走出我的世界,与我产生隔阂的?我看到父亲的眼里流露出了什么莫名的情愫,可惜年幼的我读不懂爸爸的心。——呵,我怎么会读得懂?我们之间的隔阂疏远了我们。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过马路了,整个城市已缥缈在鱼肚白之中了。我的体力被太阳吸收着,所到之处皆是棉花地,周围像有许多火球包裹,丝毫没了冬的凉意。我急促地呼吸着,但刺骨的寒气化作一把把锋利的匕首,袭击着我的鼻腔。路变成了无尽的赛道,我在其中痛苦绝望。我想喊,可喉咙里像含了血,刺痛之感阻止了声音的震颤。
景致在减速,父亲在加速。看着渐远的他,我无力再跑。停步,蹲下,将头埋进胳膊内,疲惫的身躯蜷缩着,不敢面对父亲严厉的目光。
抬头,无风,是父亲!他眉头紧皱,双眼却不是死死紧盯,而是飘忽不定。他嘴唇微微颤动,透着一丝温柔,说:“累坏了吧?回家休息吧,来,我背你!”
父亲的背,坚毅、宽大,给了我安全感,那是不可言说的幸福。我睡着了,梦到小时候,趴在父亲的背上,正如现在一般,没有所谓的隔阂,只有对父亲的信任和爱。冷风已闯不进我温暖的梦。疏远不再……
其实亲情是含蓄的,不像友情那么天真幼稚,不像爱情那么轰轰烈烈。亲情,恰似一壶酒,是时间加深了彼此的感情,从此,亲人们成了各自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分割。有时,客观因素会让我们彼此疏远,但只要爱在,疏远不再……
我与父亲之间的隔阂,因爱而融化,从此,我们不再疏远。
人生因该像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萧楚女的这句名言说明,生命是有价值的,生命也是很顽强的,也启示我们,要勇敢地活着,有价值地活着。
草,是生命力最顽强的植物,即使大火烧尽了草,或者其他方式毁灭了它们的生命,但第二年的春天,只要春风一吹,从地底下又会齐刷刷长出新的芽来,然后它们又开始茂密地生长,它们不惧毁灭,它们顽强地面对着自然,它们知道自己的使命,要装点春天。正如那句诗所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老虎是森林之王,可你知道它是怎么炼成的吗?小老虎出生几个月后,就被老虎妈妈断了奶,小老虎被迫无奈,不得不自己寻找食物填充自己的饥饿的胃,由于从小的锻炼,它总能勇敢地捕捉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成为它的盘中餐,从而由“小老虎”变成了“大老虎”。进而成为“兽中之王”。
除了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外,人的生命力更加顽强。霍金,他本是一个残疾人,他不能走路,也不能说话,只有一双能动的手,和一个健全的大脑,他每天都坐在一个冰凉的轮椅上,靠着一台电脑和这个世界对话,但是,他很充实,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虽然不能动,但我有一个比常人还要聪明的头脑,我的思维还能运转……”正是凭着这种顽强的生命力,使他创造出了《时间简史》等伟大的著作,为人类宇宙的起源奉献了他毕生的精力。
生命是宝贵的,生命也是不容易的,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得更有价值,更有意义吧。
英国哲学家、思想家罗素曾在《我为什么而活》一文中阐述道:“我为寻求爱情、知识和帮助别人而活。”我觉得这三样不论从哪一方面、哪一角度来讲,都能简述为自己而活。比如说:爱情吧!一个人寻求爱情是为了干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世界变得多姿多彩,让自己的下半辈子过得无忧无虑,能有一个坚实的依靠而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比如说寻求知识。知识是现代社会的青年们必不可少的条件,寻求知识就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汲取书中的精华,丰富自己的生活,为以后自己的事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也为了让自己能在现代社会中继续存活下去。再比如说帮助别人,从道德上来说帮助别人度过困境的确是一件值得称赞助的事,但是深究其底地来说,帮助别人还不是为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变得更美更好一些吗?也许我这样说会太过偏激了一点,但是有时候事实就会是如此。
我觉得为自己而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虽然听上去有种自私的感觉,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不为自己而活的人已经快要绝版了。不过像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只是现在我们这样的人已经完全达不到那样的高深境界了。所以说,自私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景象是十分普及的。那就让我们“自私”一点吧!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自己的前途,认认真真地奋斗一次吧!
为自己而活,为生活的美好,前途的憧憬而活,让自己生活得有声有色,让自己到老之将至的那一天,无愧地面对自己的过去。
我读过一本余华写的〈〈活着〉〉,封面上两个苍劲的“活着”二字铺张在一片淡黄色上。字的下面有两个简笔画的人,身上套着蓝和绿的中山服。他们手握着手,脚下是一片崎岖的砖瓦路……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上六年级。还记得当时的我不止一次因为有庆、家珍的死而难过流泪,在半夜挑灯读书之后躺在床上很难平静下来。我想,这就是人生吗?身边的人难道每天都是这样在经历磨难的吗?我呢?四年后,我重读这本书,终于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我改变了许多曾经关于生命的稚嫩的想法,有了更多对生命理性的思考。书中的人们贵教给我很多东西,他们的命运让我看到一群被压弯了腰的人在泥泞的道路上蹒跚而行,他们或许屡步艰难,但始终没有动摇过继续行走的决心。对于主人公富贵来说,他的命运悲惨,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甚至是还未长大的小外孙,都相继死去,只留了他这一把“老骨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黄牛度过余生。他在所有的打击下,没有变的麻木或是偏激,而依然能够心存感激的对待每一个人,包括从前伤害过他的人和已经死去的人。他在经历了家庭的劫难,亲友的逝去之后,依然能活下去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对生活的一种使命和责任。活着生命永远对我们不离不弃,只要我们不放弃,它就会永远伴随我们。富贵能明白这一点,他就能够努力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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