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泰迪狗,名字叫布丁。它全身巧克力色的毛,软软的,两颗黑宝石般的眼睛,镶嵌在鼻子两旁。我们一回家,它的尾巴摇得象拨浪鼓似的,好像在说:“你好,你好!”
布丁可馋了,我只要一吃东西,它就会跑过来,爬在我的腿上,等着我喂它。吃饭的时候它总是第一个来,在餐桌边上静静地等着,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如果 不喂它,它就扒着我们的腿“嗷嗷”地叫,叫得我心都要碎了。它吃饭特别快,而且还特别响,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往厨房跑。有一次,外公在切肉,布丁乖乖地坐 在旁边,直到外公把肉切完也不离开。
它睡觉的时候可好玩了,每次都能睡到窝外面去,四仰八叉的。而且它就睡着了最安静,只要一出门,就追着我到处跑,看见生人还象一头发了疯的狮子一样“汪汪”乱叫,直往别人身上扑,吓得我赶紧抓住狗绳往回拖。
布丁有时很疯狂,有时很听话,有时很活泼,有时很温顺,这就是我家可爱顽皮的布丁,你喜欢它吗?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我的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是“小灵”。它是贵宾犬,是一只活泼伶俐,可爱至极的狗。它呆萌的脸上长着一团雪白的毛;黑黑的眼睛犹如桂圆核;它的耳朵小小的,一看见人就将有魔力的耳朵闭紧;鼻子犹如一个大大的豆豉;红红的舌头从嘴巴里伸出来,令人越看越喜欢。
它是只与众不同的狗。别的狗爱吃肉,而它却十分爱吃青菜。每次吃饭时,我把食物放到嘴边时,它就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不忍心再逗它,立马将食物向高空抛去,小灵犹如一艘火箭飞速地冲过去,又快如闪电般将食物一口咬住。它那憨态可掬的样子令人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它见状害羞地跑开了。
有一年我生日,小狗为我庆祝,我切了一块蛋糕给它,它却左看看右闻闻不敢吃,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发现很好吃,就开始狼吞虎咽吃起来。但淘气的它,却将蛋糕蹭在我的脸上,看着调皮的`它我开心地笑了。
谢谢你,我可爱的小灵,是你给了我带来无尽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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