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具有双重属性,即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由于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所以在管理上应当强调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是网络游戏产业所必须牢记和坚持的。过去网络游戏行业对这一点重视不够,网络游戏的主要属性是文化属性,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笔者认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经常地对照检查,必须照着去做。
既然网络游戏有着文化属性,网络游戏产品就应该按照文化产品来进行管理和规范。有的人、有些企业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网络世界是虚拟的,网络游戏是虚拟的,网络的虚拟世界是没有规范、没有约束的,是和现实世界完全隔离的。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虚拟世界是不是只有网络产生以后才有呢?不是。虚拟世界从古就有。神话传说就是虚拟的世界,创造了一个在自然社会和人类社会之上的精神世界。文学艺术都是虚拟的。在舞台上演的戏,在电影院放的电影,电视里面放的电视剧,这些文艺作品都是虚拟的。
有人说,在网络游戏里可以进行角色扮演,跟文学艺术不一样。可是,影视剧里面也都有角色,也都有人扮演,一点不比网络游戏差。只不过网络游戏或者网络的虚拟世界是在数字化和网络化形式的一种虚拟而已,本质上没有不同。这个虚拟世界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现实社会来的,是现实社会中的公司和人创造的。文学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精神的东西是物质的东西的反映,不是凭空而来的,是活生生的有着理性经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所创造的.。
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最后落实到哪里去了?它不可能永远在网上虚拟,它要跟网下的实实在在的人、社会组织打交道,所以这个虚拟世界来自于现实,最后又回归到现实,并且影响现实,因此它要受到现实社会的各种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没有什么与现实社会完全隔绝的虚拟世界。
网络游戏行业之所以出现一些唯利是图的行为,主要原因在于对经济效益的追逐,在于应对非常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网络游戏行业的一些从业者存在认识上的错误,没有把自己当化的创造和传播者,没有承担相应的文化责任。我国网络公司是在风险资本催生下成长起来的,尤其是上市以后,市场竞争的压力更大,投资者的压力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资本为本,资本成了一切的推动力,而忘记、忽视了以人为本,忘记了社会责任。
在网络已经全方位渗透人类生活的情况下,我们应当明确,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绝不能在虚拟世界被颠覆。游戏应该成为培育、引导、养成人的良好行为规范的载体。游戏虽然是对生活的模仿,但是有一些东西是不能随意模仿的。例如婚姻,在网络中进行模拟的所谓“网婚”,笔者认为不能得到主流文化的认同,当然对这个问题还可以进一步调查。如果通过调查研究,大多数人认为不合适,认为有悖于法律,有悖于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那么在游戏规则中就要设置禁区。企业必须要做这样的研究,政府管理部门也要做这样的探讨。企业在经营中的利益追求和商业模式创新应该有一定的底线。
我们鼓励创新,但是创新应该在正确的原则下进行,不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网络游戏行业应该在这样的原则下,进行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的研发和运营。
1.下列对网络游戏产业“本质属性是文化”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网络游戏是一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活动。
B.网络游戏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出现,其载体及传播方式都只具一种技术的属性,改变不了它所承载的文化内容的本质。
C.网络游戏是一种新型文化产品,既然是文化产品,就应该具有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即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
D.网络游戏产业在管理上应该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对文化产品管理上应该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是由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决定的。
B.神话传说就是虚拟的世界,网络游戏也是一种虚拟的世界,不同点在于,网络的虚拟世界是在数字化和网络化形式的一种虚拟而已。
C.无论是神话传说中的虚拟世界,还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世界,都是从现实社会来的,都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D.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的研发和运营不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
3.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分析与概括,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网络游戏行业的从业者应该承担起承载文化内容的责任,把自己当作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
B.作者认为,网络游戏应当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样才能承担相应的文化责任。
C.在经营中的利益追求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底线,应该是不违背现实社会的各种法律制度。
D.应该以人为本,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的研发和运营应该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参考答案:
1.D(ABC均为原因,“本质属性是文化”为结果,D项是把“本质属性是文化”当作原因,“在管理上应该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第…道德规范的约束)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方便,让我们开阔视野;可如果长期沉迷于它,就会使人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甚至会做出意想不到的可怕事情来。
最近有一款发源于俄罗斯的“蓝鲸”小游戏,被称为“死亡游戏”!它的游戏规则是:游戏开发者每天在玩家的游戏账号上发布“死亡任务”,如用小刀在胳膊上刻一只蓝鲸、凌晨两点半起床看鬼片等。游戏中一共有五十个任务,每完成一个任务,任务的难度就会增高。做完前四十九个任务以后,游戏开发者会发布终极任务——自***!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百分之五十的青年会照做!如果中途退出游戏会遭到威胁。根据调查,游戏开发者是个心理学家,他很懂得与孩子们沟通,让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不属于我们,还有另一个神奇的世界在等着我们”。不到半年,这个游戏就已经害死了一百三十多个青年。更可怕的是,这个游戏已经传进了我国!
网络游戏不仅让你深陷危害,还可能让你去伤害更多的人。它就像一个既邪恶又丑陋的催眠师,任意摆弄你的手脚,去做一些违背良心的坏事,却又完全不知悔悟。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么一则消息:有个12岁的学生,原本聪明伶俐,品学兼优,曾荣获河南省首届中小学生计算机网络知识竞赛一等奖。但他迷上了网络游戏,从此成绩一落千丈,由于熬夜,长时间盯着电脑,身体状况急剧下降。后来,他变得精神不振,性格暴躁古怪。后来发展成到社会上去偷去抢。
沉迷于网络的危害是巨大的,我们的美好青春都在网络里走丢了。这时的痴迷者往往看不到未来……不要只顾徜徉在游戏的虚拟世界,当你走不出来的那一刻,所有亲人只会为你担心。
把那些网络游戏忘掉吧,不要被它网住手脚,它简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夺走了人的灵魂,更有人为此付出了年轻鲜活的生命。
在日常,我和同学更喜欢室外活动或者去图书馆读书,因为这样更利于身心健康。所以,趴在电脑前的你,别再沉迷游戏,赶快加入我们做更有意义的事情吧!
同学们,网络可以让我们来查找资料,偷乐,但有些人用网络游戏来整日地玩。你们想知道沉迷于网络有哪些危害吗?如果想知道,那就听我说吧。
我看过一个新闻,介绍了最近有了一种叫农夫得金币的网络游戏,就是说只要在游戏里得到金币,就可以挣钱。于是,大部分的青少年就日日夜夜地上网打游戏。其中有一个少年出了网吧这后,竟然把高高的山坡当成了游戏世界里的`场景,最后跳了下去,就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哥哥是一位学习成绩十分优秀的人,可他接触了网络,便三番五次地跑到网吧去玩网络游戏,等到身无分文才回家。最终,他的眼睛高度近视,学习成绩在班上一落千丈,我的朋友为此感到非常难过。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然而我在报纸上、电视上也看到了许多类似的事情。一些人还因为没有钱玩网络游戏而去偷东西。
如今,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每天都在快乐地生活着,又何必去网吧不分日夜地去玩网络游戏呢?
同学们,我们要伸出手来,远离网络游戏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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