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纸、社会中经常看到有些穷人被富人欺侮,却没有地方说理去,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沉痛的种子,同样都是人民;为什么有钱人就想欺侮谁就欺侮谁?为什么穷人受到欺侮却无法反抗,打落的牙却往肚子里吞呢?所以我才想当伸张正义的律师。
二十年以后,我坐在一间并不豪华,并不奢侈的办公室里,虽然这样,但门上那亮丽的“律师”二字让我无比自豪。“铃、铃”电话响了,我拿起电话,原来是一个生活比较穷苦的老大娘打来的,她说她的儿子在外地打了二十年工,赚了一百万回家,可是跨国大公司的范事集团的董事长,以“借”的方式把那一百万拿走了!可是她儿子去要的时候,范事董事长却否认借了她家一百万,她希望我能为他伸张正义。丰富的实践让我对这起“欠债不归”的案件信心十足,我一口答应了。
第二天,我开上我的小汽车来到北京高级法院。我精神抖擞,胸有成竹地走进了审判大厅,站在辩护席上。随着一声“开庭”双方开始诉说。
我首先告发了范事公司,又用多种方法开始诉说,被告律师被我说得直摸汗,最后被告律师来了一招垂死挣扎,说我的当事人在造谣,我在法官的同意下叫来了银行的行长,他说的确没有存在银行,叫来了外地的装修队长,装修队长说的确老大娘的儿子在那里工作,有工钱一百万,被告律师说我无中生有,我亮出了王牌:“范事公司的欠条”被告律师顿时哑口无言了。结果可想而知,范事公司还了老大娘家一百万,还赔给老大娘家二十万精神损失费,看着老大娘一家开心的样子,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丝毫没有动摇我当一名伸长正义的律师的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当上一名真正的人民满意的律师!我相信只要不懈努力,我的理想一定不会太遥远。
是呀!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什么事都有,有许多人随身佩戴刀具,大家恐怕见的多了,以为不以为然,其实这是违法的,因为这样的话,对旁人进行了威慑作用,侵犯了他人的人生权利,我就听说过这样的事:
在一个学校里,一个学生随身佩戴刀具,有一天,不巧,一个同学和自己发生了争执,便骂了起来,最后,戴道具的学生忍无可忍,把出自己佩戴的刀具,对另一个同学劈头就砍,结果那个学生因失血过多而休克死亡,这是血的教训啊,如果这个学生不佩戴刀具,说不定后果就不至于这么严重,一条生命啊!
最终,这个学生被判死刑,他虽然是死刑,但他的死能换回另一个同学的生命吗?永远不会,只不过是“***人偿命”而以,我们一定要记住,随身佩戴刀具是违法的,我们千万不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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