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来不知道最早的英国人到底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在潮湿的岛屿上,创造出了王室和政府理论、财产与契约的理论、法律和税赋的理论,这些理论改变并最终提升了我们,不列颠岛曾是罗马的行省,伴随着罗马的衰老,公元410年罗马军团被召回帝国首都后,不列颠行省三面受敌(西是爱尔兰部族、东面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北面是皮克特人),只能自求多福。
在整个5世纪,来自现在德国、丹麦和低地国家的人作为英国人的先辈开始大量定居下来。到6世纪末,一共有12个王国,后来兼并为7个。
到8世纪末维京人入侵,7国合并为4国:诺森比亚、麦西亚、东安格利亚和韦塞克斯北方维京人一点一点征服了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吞并了东安格利亚,在诺森比亚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蚕食了一半麦西亚。当他们最终觊觎韦塞克斯时,被阿尔弗雷德国王击败。
在定义一个民族的地位时,除了语言,民族意识是一个很重要标准,事实上,一个民族总是需要借助一个“外国身份”的对照来形成,比如,对意大利人来说,奥地利人就是外国身份9世纪的英吉利人,他们面临的外国人就是维京人到10世纪时,英国完成了英格兰的民族统一,形成了完整独立的民族国家,将其他欧洲国家远远甩在了身后,当然,英格兰的民族融合体现为一个过程,边界也具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读后感·盎格鲁—撒克逊人逐渐向西扩张,被征服的不列吞人被称为“陌生人”或者“外族人”,后来被称为“威尔士人”,威尔士人的原意就是“陌生人”或“外国人”。
历史学家苏珊·雷诺兹说:“英格兰王国的居民习惯称自己为英国人,而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这不是一个用连字符连接起来的王国,而是国民认为它们归属同一个民族国家”
10世纪是这个早期英吉利国家的黄金时期:统一,富裕,依照法律施治,后来发展出了议会民主、司法独立和个人自由等,逐渐形成了区别与邻国的种种特质。
是父亲,鼓励我茁壮成长;是父亲,帮助我度过难关;是父亲,引领我不断进步;是父亲,让我爱的温暖。在我心中,父爱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中自然显露出来的。
那是一个寒冬腊月的傍晚。父亲跟往常一样骑车接我回家。大风狂哮着迎面吹来,路边的行人都缩紧了脖子,空旷的马路上只有父亲弯着腰,带着我,艰难地踩着自行车。尽管爸爸像一堵墙似地挡在前面,我在后座上还是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
不一会儿,雪从阴云密布的天幕中疾驰而下。“太冷了,咱先找个地方暖和一下吧!”我用发颤的声音说。父亲急忙停下车,摸了摸我的手,又看了看天。“这雪一时半会儿恐怕停不下来,咱们再坚持一下好不好?很快就到家了。”说着,父亲脱下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又骑上了车。在父亲温暖的大外套下,我终于觉得身上有了暖和气儿。但我忽然想到,爸爸帮我挡风,还穿这么少……。于是我在风中大声问:“爸,您也冷吧,外套还是给您吧?”“儿子,老爸骑车热着呢!”父亲在风中大声地回答我。
雪越下越大,风越来越猛。车轮开始打滑,我们在风雪中显得寸步难行。我站起来,搂住父亲的脖子,手碰上了他的耳朵,啊,可真凉呀!可是,当我顺着父亲的脖子往下摸,竟然湿漉漉的。原来,父亲已累得满身大汗。路灯下,父亲额头上那晶莹的露珠,不知是雪水还是汗水。
时间好像凝固了,感觉过了几个小时,我们终于到了家门口。
打开门,回到温暖明亮的家。这时,我突然被父亲的脸吓了一跳。那是一张跟平常很不一样的面孔:嘴唇乌青,耳朵通红,鼻尖发亮,脸上多了好些皱纹。我第一次发现,父亲已苍老了许多;我第一次注意到,父亲的头顶已被一圈白发包围了起来;我也第一次体会到,父亲为了儿子根本顾不上自己。我的心在微微颤动,鼻子一阵发酸,眼泪只想往眼睛里涌。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也是父亲教我的。我默默走过去,紧紧地扑在父亲的怀里,父亲则亲热地拍了拍我的背。
父爱就是这么微小而无言,却温暖而伟大的。从此以后,只要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的傍晚,我的心中总是涌起一股春天的暖流。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读《基因传》前我对基因的认知少之又少,虽然会常常惊叹于生活中某些家庭成员外貌、性格、行为的高度一致性,但是从来没有深究其原因,也没有意识到科幻片出现的基因变异怪物离我们并不遥远。悉达多·穆克吉在这本书里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讲述了基因理论的起源、发展和未来,也花了大量篇幅介绍基因理论发展背后科学家们的斗争、合作与艰辛。
基因理论的起源
在基因理论萌芽前,欧洲一直信奉神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就连当时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达尔文也不敢公开质疑物种的起源。但是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收集动植物样本后,发现物种的多样性,同一品种的鸟类为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逐渐进化成外表差异显著的物种。进化论的提出反应了当时人类已经开始思考“who am I ?”。
与达尔文同时期的孟德尔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与名望,每次参加高校教师职级考试都以失败结束,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范了。然而,就是这个职业生涯被命运捉弄的神教工作者揭示了伟大的遗传定律。孟德尔通过培育各种特征的豌豆,几十年如一日,记录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后的特征,有些性状是显性遗传,有些则是隐性遗传,孟德尔归纳总结得出: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最小因子决定着生物所有遗传特性,这个最小因子就是基因。
基因理论的发展
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像打开了生物学大门的钥匙,一大批科学家开始涌入生物学领域,生物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格里菲斯通过肺炎细菌转化实验证明里DNA是遗传物质,沃森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心法则,桑格发明了DNA的测序方法,一些科学家通过遗传疾病定位到突变基因。
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一定也会存在坏的一面。基因理论曾被一些极端分子扭曲利用,对一些无辜者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美国在20世纪曾大肆鼓吹“优生学”,无知的政府、学者认为优秀的父母必定能够生出优秀的孩子,而那些没有受到多少教育、精神状况不好的父母所生的小孩智商一定不高,并且以后小孩的精神状态也会跟他的父母一样,他们信奉遗传学中的“马太效应”。美国有些洲竟然将“优生学”编入法律法规,对某些妇女及其子女进行了绝育手术,残忍的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是极端基因论的产物,他们试图通过种族灭绝的'方式避免自己的“高贵”血统被“污染”。基因的发现带来了生物学的革命,而革命总是伴随着血雨腥风。
基因理论的未来
人类认识到基因在遗传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很多家族遗传疾病是由于染色体中的基因发生突变引发的,部分遗传领域学家已经可以定位到某些遗传疾病的致病基因,理想的情况下只需将致病基因切除掉,替换成健康正常的基因就能治愈困扰了几代人的家族遗传疾病。然后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将违背伦理,如果人类可以自由修改自己的遗传基因,几十万年的进化可能只需在一天内完成,美好远景的外衣下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基因技术将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因素。
虽然基因技术现在仍然面临着很多争议,但是我相信先进的技术总是在不断摸索、犯错、修正中螺旋式前进的,科学家们将为我们揭示更多基因的奥秘,我们人类也将能够更好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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