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
我看了中小学溺水视频,里面讲述了中小学生因溺水丧失生命,里面有一个叫小珍的人,她因在小河边,和几位同学去游泳,没有在大人的看护下,左脚被水草缠绕,挣脱不了,和他在一起的同学,因为不正确呼救,导致自己也被水草缠绕致死。
视频里讲了三种呼救方式,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一·下去救同学;二·找大人来救;三·不管她自己走;
视频里用了第二种方式,让小珍捡回了自己的命。
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好的童年,我自己认为应在看护人的照看下,才能到正规的游泳馆游泳,在下水前,应该全身热身活动,这样才能保证在下水后不会抽经;在下水后,应征的大人的同意后,再到水位较深的地方去游泳,看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去救援,应考虑正确的救援方式。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溺水和防溺水有了一些新知识呢?
相信你看了这些,你一定会受益无穷,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了保障。
每年,很多人都会因溺水而被夺去宝贵的性命。中小学生意外事故第一***手是溺水,每天都会有一百五十几人死于溺水,可见溺水危害性极大。夏天新闻报道上都是某省某市某镇四人溺亡,某省某市某镇某村五人不幸溺亡。
说水好吧,但它有时会给我们带来许多不可估计的损失。
说水不好吧,但它滋润万物,改善地球生态环境,有水才会有生命。
其实,水是具有两面性的,比如春秋时期的孟尝君,他知人且用人,难道水不也是这样吗?
归根结底,假如我们不去游泳我们就不会溺水了吗?正所谓“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不去游泳就不会溺水吗?遵守以下“六不”就很大概率不会意外溺水身亡。
六不:
1、不要到没有安全设施,没有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2、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不要私自下水施救。
4、不要到水库、湖泊等场所游泳。
5、不要在没有与家长、教师带领下私自游泳。
6、不要私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只要我们合理地游泳,做到以上六不,游泳就是一门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运动。
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说,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我县周边水域较多,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和戏水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到水边玩;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附:
《关于做好预防溺水相关工作的通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20xx年4月28日
今天我看了学校发来的防溺水视频,意识到溺水其实很可怕。
实际上真正的溺水非常安静看上去跟玩水差不多,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后只会扑腾几下,两三分钟后就会出现溺水反应,溺水后不超过5分钟就会失去意识,最多10分钟就会死亡。
这让我想到了去年夏天,我和伙伴们在外玩耍,到了中午天气逐渐炎热。我们去买雪糕的路上,路过河边,河岸两边的水都很浅。
于是我的一个伙伴小许提出“要不然我们下水去玩吧。”
伙伴们纷纷附和。
“不行,太危险了。”小陈不赞同道。
“小陈,我们就下去玩嘛,河岸边的水又不深,我们小心一点不往深水区走就行。”小许说。
“万一有人忘记了,溺水了怎么办了,我们这里又没有大人。”小陈担忧道。
“那好吧,我们不去,还是去买雪糕。”小许失望的说。
现在想来那时的决定非常正确,让我们防止溺水,珍爱生命。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已进入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时隔不远,5月11日,广东惠州一名初二男生在峡江游泳时不幸溺水,其他4名同学发现后手牵手去救他,结果不幸一起落入江中溺忙。5月12日母亲节,宁波余姚三名男孩塘边钓龙虾,两人落水,一人不幸溺亡。这些惨痛的溺水事故,给当事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据了解,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据我国卫生部估计全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死于溺水。悲痛的教训,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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